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

史兄: 【超技術文】US$1,800呢個數字喺邊度嚟?

 

 背景:

根據紐約時報,689指:
““You have to take care of all the sectors in Hong Kong as much as you can,” he said, “and if it’s entirely a numbers game and numeric representation, then obviously you would be talking to half of the people in Hong Kong who earn less than $1,800 a month…Then you would end up with that kind of politics and policies,”

先勿論佢講嘅嘢有幾垃圾,我問:

「US$1,800呢個數字喺邊度嚟?」



資料及數據:

明查暗訪,翻箱倒籠,我終於搵到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按季統計報告>2014年第二季報告,第六頁:
-香港就業人口(不計外傭)為3,457,500人
-就業人口(不計外傭)的入息中位數為 $14,000港幣,即大概US$1,800。
叮你個叮叮!我幾肯定條友口中嘅US1,800,係指就業人口(不計外傭)的入息中位數,2014年第二季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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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好咧,中位數(median),即3,457,500有工作嘅人當中,有一半(1,728,750)賺呢個數以上,另一半賺以下。
不過,搵少過US$1,800嘅人數(1,728,750),並不等於 “half of the people in Hong Kong"。

你問,兄史,點解呀?

因為香港有好多人退咗休、讀緊書或者失業,唔屬於「就業人士」,無計喺3,457,500裏面。
分子嘅唔係1,728,750,分母亦非3,457,500。
呢堆唔係就業人口裏面嘅人,有幾多呢?根據官方數字,香港人口(包外傭)喺2014年年中有7,234,800人。扣咗三十萬外傭(我呢張圖中第一行3872.3-3585.1=287.2),即大概6,947,600人。
6,947,600,當中有3,457,500喺就業人口,即係餘下嘅3,490,100人乃非就業人口。呢堆人嘅收入,絕大部份應少於US$1,800。


結論:

(1)香港共有 1,728,750 + 3,490,100 = 5,218,850,即五百二十一萬八千八百五十人,搵US$1,800以下。相當於七百萬人口嘅75%,或4分3人口。

(2)佢話"half of the people in Hong Kong who earn less than $1,800 a month",係錯。係事實上錯。
應該係"75% of the people in Hong Kong…earn less than $1,800 a month"

(3)"half of the people in Hong Kong who earn less than $1,800 a month" 要正確,唔係唔得……只要唔好當唔喺就業人口嗰啲係香港人就可以…….或者索性唔好當佢哋係人。
我估689係咁諗嘢嘅。因為佢肯定覺得上街、瞓街、碧街嗰班人,全部都係廢青。

(4)原來公民權利,投票權、選舉與被選舉權,先決條件係講收入、論財富、比對社會嘅實際貢獻。
我記得德國納粹時期,生存嘅先決條件都係講你對社會嘅貢獻-所以嗰陣會大事宣揚長期病患者對社會構成幾多負擔,鼓吹佢哋唔好生存,或者煽動啲人歧視老弱傷殘。

(5)一個特首講出口、一個選舉制度、一個政府推政策,可以唔理75%嘅人口。有幾公平公正公開,你自己諗。

(6)如果你喺嗰25%人得益者(其實只要你唔係嗰1199件天龍人選委,全部人都係受害者。扣咗嗰一個,係被人拖去暗角打嗰件),好好諗下究竟你滿足咗溫飽後,喺呢個世界淨係得返一年去四次旅行、不斷鴉烏團購、食Jamie Oliver此類生物文化層貢獻。
我特別睇唔起啲讀過下書,但從來無出過嚟遊行嘅人(1/7, 反國教、港視、遮打運動等)。好多無學歷嘅公公婆婆,品格都比你哋高尚得多。我咁講係咪好乞人憎?如果你覺得係,以收入、物質貢獻嚟決定你有冇公民權利,不合理、可惡、乞人憎、惡頂一億倍。

(7)如果政策係犧牲75%嘅人嚟照顧傾斜餘下25%人嘅利益… …咁好彩我喺嗰25%人。如果你喺嗰75%人,你可以選擇繼續唔出聲、繼續反佔中、繼續藍絲帶。


反正,你覺得自己被統治、被欺壓,是應該的,乃份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