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8日星期六

王永平:梁振英是在做特首嗎?

包括在下的一群無黨無派、只是關心政制改革和佔領行動的社會各界人士發表聲明,要求政府恢復與學聯對話,以及特首梁振英向人大提交政改補充報告。這項要求旨在開啓和平解決佔領行動的契機。聲明亦呼籲,若政府以實際行動釋出善意,佔領人士應逐步解除餘下路障,讓受影響的市民的生活恢復正常。我很欣慰梁特首翌日宣布對話預期在下星期舉行。

在相關的記者會上,有記者問我梁特首應否下台。我的回應是主管的官員當然需要問責,但是現時最迫切的問題是和平解決佔領行動,而不是糾纏在某人下台與否。我想在下面補充幾句。

首先,梁振英應否為香港今天的亂局問責下台,不同人有不同的答案。至於梁振英會否下台,中央卻明確說了「不」。所以我認為糾纏在此事沒有意義。

不過,我和不少市民的合理關注是梁振英有沒有履行特首在《基本法》下的責任。根據《基本法》第43條,特首向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負責。以政改為例,嚴重影響香港政治、經濟、社會狀況的佔領行動是因為人大決定而起。特首理應為這件事的成因及其對政改前景的評估向中央及港人交代他的看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說現行政改五部曲沒有包括特首提交補充報告。這是技術性的藉口。舉一個例子,《基本法》沒有特首須「愛國愛港」的條文,難道中央不應提出這項要求?退一萬步看,不提五部曲,難道特首沒有責任向中央反映香港今天的實際情況,以及其對落實人大決定的影響?

在中央重申一國兩制,香港高度自治的政策下,特首不只是個中央任命的地方官員,更是個維護港人福祉,向中央全面反映香港情況的最高代表。過去兩年,不少市民心中的疑問是:梁振英有特首之名,但他有稱職地履行特首的責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