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4日星期三

林和立: 習近平與韓非

大獨裁者習近平通過打破如「集體領導制」、「黨政分開」等黨內規條得以大權在握,但連一向自我感覺良好的習總都察覺到他的權力欠缺合法性與認受性。在習的御用政治化妝師、包括政治局委員王滬甯與栗戰書的建議下,習總把下月召開的「四中全會」的主旋律定為弘揚「依法治國」,口號是把權力放在憲法與法律的框架內,目的是向外界宣示小習的政權是牢牢建基於有中國特色的法治體系。

其實習總在去年「三中全會」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已指出黨政單位要「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全社會忠於、遵守維護、運用憲法法律的制度」。《決定》更強調中共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習總在九月五日全國人大成立60周年的紀念大會上更慷慨激昂地宣佈中共要「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切實防止出現人民形式上有權、實際上無權的現象」。

據國內法學專家介紹,「四中全會」除了在概念上為依法治國打強心針外,中共亦會推出幾項實際的舉措。例如繼習總在九月五日相隔22月重提「依憲治國」後,人大可能設立1949年以來第一個憲法法庭或憲法監護委員會,其職權包括決定哪些政府行為因為違憲而需要取締。同時,根據七月公佈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法院将「探索建立与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換句話說,司法系統將相對「去政治化」,黨政部門在正常情形下不可干預法庭;而法官的專業程度將明顯提高,地方法官將脫離同級黨委的控制等。

問題是,中共始終沒有解決80年代人大委員長彭真提出有關「黨大還是法大」的問題。習近平在上台後便三申五令,包括司法在內的任何改革都不能影響中共作為執政黨的地位;他強調中共「決不能在根本性問题上出現顛覆性錯誤,一旦出现就無法挽回、無法彌補。」

正如西南財經大學教授孟立聯所言,「全面推進依
法治國是以保障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為前提的」。司法部長吳愛英前不久更呼籲司法人員要「深刻理解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對廣大司法行政幹警和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殷切期望,毫不動搖地堅持黨的領導、聽黨指揮」云云。

的確,習上台後司法領域不斷倒退,連最起碼的程式公義都欠奉。最惡劣的例子是中央電視台任意播放未經審訊的嫌疑犯在派出所內痛哭流涕的「供詞」,數百維權律師被剝奪專業資格甚至關進黑獄,而異見分子可以在沒有律師辯護情況下被判重刑。今年一月中共號稱取消了勞教制度,但實則上各省市的公安機構仍然通過不同名目在未通過司法程式下長時間關押所謂社會滋事分子。當然,人大常委831號有關香港特區普選行政長官的安排更是有中國特色的議會在完全罔顧法律原則下為政治服務的典範!

事情發展到這地步中國人民終於明白,對普世式民主一竅不通但鍾情於老祖宗有關權術與「王道」論述的小習是法家泰斗韓非的超級粉絲。秦始皇在西元前221年統一中國後焚書坑儒,但此暴君卻深信法家用嚴刑峻法治國的方略。韓非主張中央集權,所謂「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而大獨裁者可以利用法律來鞏固足以「制天下而征諸侯」的無比威信。韓非主張「以法為教」,法律配以權術可以達到「定分止爭、興功懼暴」之效。為了贏取人民的信服,韓堅持貴族與庶民同樣要守法,當權者要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等。當然,法家沒有說清楚但明眼人都知道的是:皇帝與皇朝淩駕於法律之上,嚴刑峻法只為君主服務!用今天的語言表述,即「黨國」是憲法與法律的來源與根據,而像習總那樣集黨、政、軍、特大權于一身的秦始皇第二更可以利用手上的權力魔術棒讓法律隨自己的喜愛起舞。

毛澤東與習近平都是秦始皇的擁躉。老毛無法無天,導致文革十年浩劫與中共頻臨沒頂之災。小習通過馴服與閹割法制來構建二十一世紀的封建皇朝與無限期延續中共「永久執政黨」的地位。但結果是人民失去分辨守法與違法的標準,十三億人民都在鑽法律罅,結果道德淪亡,一切向錢與權看。身為清華大學法學博士的小習對法治與倫理的破壞可能跟熱愛和尚打傘的老毛不相伯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