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7日星期六
8仔日記│聯合聲明今天草簽三十周年 兩局議員四大憂慮不幸應驗
是日,2014年9月26日。
學界罷課,踏入第5日。
而9月26日,對香港而言本來就是個重
要的一日,本來就是很重的一日。
30年前的今日,同樣是9月26日,在中國北京,英國駐華大使伊文思和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周南代表兩國政府,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舉行草簽儀式。兩國政府其後把360萬冊草案印本,在香港派發。
那個年份,叫「1984」。
1984年的今日,至少在形式上,就是決定香港主權確定由英國移交予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日。當然,簽訂的只是《聯合聲明》草案,惟草案根本沒有不獲通過的可能。
《大公報》當天和《文匯報》翌日的頭版,都形容香港這個問題百年歷史問題,獲「圓滿解決」。
不過,據《香港回歸歷程 ── 鍾士元回憶錄》的說法,當年行政局「在決定是否接受協議時,行政局的考慮包括了有沒有其他更好的選擇方案,特別是對那些不能離開或者不願離開香港的人士而言。」
當年行政局全體非官守議員9月19日在倫敦首相府與戴卓爾夫人會面,討論《聯合聲明》草稿,自英返港後,9月28日召開記者會,向市民解釋行政局贊同《聯合聲明》草案的原因、並向港人推薦的理由。
「當然,另一個選擇就是沒有協議,但結果可能是中國單方面發表聲明,而單方面的聲明又很可能不會記載我們的要求的全部細節,可能沒有約束力,可能沒有關於未來《基本法》的任何保證或承諾,而且一定不會維護本港英國屬土公民的權益。」
《回憶錄》又提到,當時港府成立一個「民意審核處」,由大法官李福善主持,收集和測度港人對《聯合聲明》草案的意見,而兩局非官守議員為免與官方混為一談,亦科款自費委託香港市場研究社進行民調。
「後者以隨機抽樣訪問了六千名超過十八歲的人士,結果顯示,大部份香港人都認為聯合聲明草案大致上可以接受,更有百份之九十被訪者認為有協議比無協議好。」
如今回看,無論是行政局自身,還是民調所顯示的民意,無疑都只不過是「袋住先」,甚至是「無得揀」所以「袋住先」。
《回憶錄》又提到,當年英國上下議院定於12月5日及10日辯論《聯合聲明》草案。兩局非官守議員代表團赴英,由兩局首席議員(即鍾士元本人及羅保)帶 隊。會見首相前,代表團分別會見外相賀維及副外相雷斯(Richard Luce,職銜應為外交部國務大臣),向他們解釋兩局代表團出發時發表的聲明。
聲明列出港人表示關注的八大事項。
其中「八大事項」的其中四項按《回憶錄》原文引述如下:
(一)憂慮中國政府會否干預;
(四)懷疑是否可以保持現有的人權和自由;
(七)對香港未來的《基本法》與中國憲法會否有衝突存有疑問;
(八)關注聯合聲明能否貫徹執行及未來中國領導人會否維持現行對香港的政策。
30後回望,這四項「關注事項」(如果不用《回憶錄》的中性字眼,其實就是憂慮、擔憂)彷彿就是預言書。
卻其實,「關注事項」還有個第(五)項,都恐怕會以另一種方式應驗:「害怕人民解放軍駐守香港」。如果北京和特區堅拒讓步,和平佔中始終都不能不做,而官 方又決定派兵干預以至鎮壓的話,駐港解放軍離開各個軍營「行動」,甚至有部隊從深圳河對岸開入「支援」,都不是不可能發生的事。
據《回憶錄》的說法,《聯合聲明》分別在12月5日在下議院,以及12月10日在上議院,都在無反對下獲通過。
1984年12月19日,《中英聯合聲明》在北京人民大會堂,由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及中國國務院總理趙紫陽代表簽署。
可以說,上文提到的4個「關注事項」,如今都已經不幸地一一應驗。在罷課集會之際,恐怕亦離應驗第5個「關注事項」不太遠。罷課、集會、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就是反映港人抗命、不認命。如果大家都認命、不抗命,則那時候已不再有憂慮會否應驗的問題,因為只剩下無望、絕望。
(原圖:《大公報》1984年9月26日和《文匯報》1984年9月27日的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