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0日星期四

三十會: 沉默,就是愧對社會


「當有一天我們對重大事情沉默不語,這便是我們生命枯萎的開始。(Our lives begin to end the day we become silent about things that matter.)」已故美國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論沉默,不只是針對黑人與白人的平權問題,也涉及美國民眾對越戰發生初期應否提出質疑。

我們都是一群自詡受到香港社會多年栽培、至今成為各行各業的專業領袖,甚至是創業者。共同的理念促使我們10年前加入了三十會,即使沒有既定政治立場,又沒有其他組織的財政支持,我們一直堅持透過獨立思考及深入研究的精神,就我城的重大議題發表意見和建議。

大家由年輕小伙子變成有兒有女滿身包袱的中年人,與香港走過關鍵10年,一直提醒自己不要無的放矢,也不要在安逸中沉睡,對香港的重大事件視而不見,繼續供我的樓,繼續微觀地提升自家孩子的智能,卻無視現在部分政經領袖的高分反智。

誰人不想如一些爭着替我們出聲的團體所言,安居樂業,錢愈賺愈多?但是,眼看這城近月的變化,我們在忙碌和自保中驚覺「重大事件」(things that matter)接踵而至,即使每月辛勞後仍然有收入,雖然經濟運轉令我們和家人仍表面安居,但有些大家原先視為陽光空氣般理所當然的價值和做法,卻在一片「維穩拚經濟」的口號中極速地被否定、被挪走。令我們難以安逸的不單是如何落實普選,還有……這時,我們自問,大家還能選擇沉默嗎?

香港社會經濟制度完善的背後,是靠過往累積的核心價值和優勢支撐,這包括:人權、法治、透明的制度、公平公正的程序、尊重多元、謹守專業、言論和新聞自由等。


議會文明毀於一旦

談法治:自中央出台白皮書,以「依法治國/港」的ruleby law氣勢,企圖壓倒rule of law和本港司法獨立的原有做法,甚至有律師爭相投誠。數十萬市民在七一遊行後,數百人因留守遮打道而被警方拘留在黃竹坑警校,既沒有人落口供又沒有正式落案,義務律師一度難以接觸被拘留人士。自1967暴動發生後的香港,無論被捕的人懷疑犯了什麼彌天大罪,都不見執法當局要如此行使權力!撰文之際,得悉七一遊行主辦團體的頭車司機因開車慢而阻塞人流被捕,難道要單靠警權治港嗎?

透明的制度:港視牌照風波令人驚訝的不是最終的決定,而是主事當局在神不知鬼不覺中搬龍門,無視顧問的建議,又在作出令人非議的決定後拖延回應,任當局如何辯駁,也難撇黑箱作業的惡名。

少一個免費電視台觀賞也罷。但東北前期撥款霸王硬上弓的一幕,確實徹底地 踩着公平程序的底線,令議會變成動物園。東北發展確實有很多值得討論的地方,關注團體和部分村民希望不遷不拆,而官方在諸多的用地限制中尋求最快地開發住 宅地的需要亦不容忽視。不過,一個零票當選的財委會主席,竟然胡亂演繹議事規則,用粗暴的手法阻止議員發言,並趁亂通過撥款,議會文明被毀於一旦。猶記得 數年前在舊立法會大樓財委會討論高鐵撥款,主事的政治問責官員一直走在前面,回應反對建高鐵議員的馬拉松式提問;但今天,一局政治團隊之首卻經常要在屬下 後面,只靠建制派委員會主席撕破臉皮阻止議員發問來送撥款一程,議會的倒退,令人情何以堪!

大家不要忘記,即使是區議 會,近年也頻頻有部分主席運用權力甚至出動保安,要反對政策的議員噤聲。這種制度的崩壞,難保有一天(或就在今天)已滲進其他公共事務範疇。以往,我們認 識很多來自建制或泛民的精英,即使立場有異,但大家在諮詢委員會或其他政策辯論的擂台都是遵守規則,務求以理服人,因此,這類社會領袖令人有信心和而不 同;但今天,協助破壞原有制度的一些議員、評論員,議政質素的低下,運用語言偽術的拙劣,充分演繹劣幣驅逐良幣的荒謬。


勿成只拚經濟的行屍走肉

新聞自由:劉進圖被襲,《明報》72日版頭的變動……這些反映什麼?若有人仍口口聲聲以個別事件來解釋,就儼如一個社區頻頻有人爆竊,但你去報警時警察只以「無拉到人」或「日日都有爆竊啦」來敷衍你。

香港有意無意間,被轉型了,變成一個大學校長都不認識的香港。不要再說要融合,要包容,要顧全大局,連保持自己既有生活方式、做事的規矩,持守核心價值的能力都沒有,哪有資格談什麼發展?仍是那個老邏輯,有人希望香港只是一個不談政治的「經濟城市」!17年過去了,香港還是被某些領袖如此反智地定位,實在感到鬱結。

普選大家可能沒有共識,但我們成長的香港是有自由、講規矩、跟程序的,應該沒有人反對。如果當權者可以扼殺市民自由,破壞做事規矩,繞過既定程序,這將成為一個極權的制度,屆時我們就被迫生存在極權社會。

極權社會的烏雲來勢洶洶,若你還不認為是馬丁路德金形容的「重大事件」, 當大家面對不公義時過分沉默,只會讓自己的道德內涵和價值追求被掏空,讓自己變成一具只拚經濟的行屍走肉而已。看着這個每天有人極具系統地和密集地「指鹿 為馬」的香港,今天我們若選擇沉默,便是愧對自己、愧對社會、愧對下一代。


本文作者為三十會部分理事:李律仁、梁百行、陳昭容、王兼揚、鄭志明、張亮、魏華星、劉培榮、莊綺雯、龔耀輝、陳玉峰、劉詠芝、何建威、梁淑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