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0日星期二
練乙錚: 澳門「5.25」︰大中華首富之都為何也作反?
二十多年來,中共及其支持者迷信唯經濟論,認定只要人均收入不斷快速增長,人民就會心滿意足,不會介意專制統治,甚至會支持共產黨對異見人士的殘酷打壓,在政治上「穩站立場」;如此,政權就可以不動如山。這個自欺欺人的論調,上月在大中華土地上按之最不可能動搖的地方——澳門——給徹底動搖了。在人民的「革命實踐」(老馬喜歡說的拉丁語詞praxis)面前,頭一個回合就不堪一擊的「理論」,顯然不足取。其實,只要翻一翻歷史,特別看一看狄托克維爾的《舊政權與法國大革命》一書,就更能明白箇中道理。當然,道理是普適的,個別事例卻是具體而獨特的。澳門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5月25日,澳門兩萬市民冒著三十二度高溫上街,抗議澳門特區政府替自己的最高層官員立法自肥;27日星期二,再有七千市民包圍澳門立法會,要求當局撤回有關法案(即所謂的《離保法案》【註1】)。在澳門,兩萬人、七千人,都是大數目,分別佔人口的3%和1%;而且,可以估計,事件中沒有出來遊行示威的市民當中的大部分,不可能是統治階級及其抬轎者愛說的「沉默大多數」,否則特首崔世安不會拖了兩天之後,便異常尷尬地把惡法提案從澳門立法會撤掉。
澳門發生的這件事「不可想像」,原因起碼有三個:
一、澳門的人均GDP早已大幅超逾香港而成為全中國各地區之冠。
按世銀和美國中情局2012、2013年的資料顯示,該收入數字在世界上的排名分別是第二和第三,遙遙領先所有西方發達國,更是中國大陸的十倍【註2】。要說經濟奇蹟,澳門的「污金」直追阿拉伯半島小國卡塔爾(Qatar)的「黑金」,而所謂「世界工廠」的那點「奇蹟」,相比簡直不入流。因此,澳門特區政府的錢用不完,年年按人頭派幾千一萬的福利金,非永久居民也可以拿一半;花在文化、教育、衞生等硬件建設方面的,更是大手筆。若人類社會有「錢多專政穩」這個正函數關係存在的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的辦公室設在澳門便最安全。
二、澳門是中共及其支持者推崇備至的政治特區、「一國兩制」典範。
自1966年底發生「氹仔事件」以來,中共勢力得到當地的一些親共商界大家族支持,已經囊括澳門社會幾乎所有方面;1999年回歸,不過是門面工夫。近年更由於澳門中聯辦統領的「第二管治隊伍」率先成型,澳門這個實質上的「解放區」,已經全面而深入體現中共的管治意志,而且體現得可說十分成功;澳門人幾十年來特別是九九回歸之後一直很「乖」很聽北京的話,社會運動零星落索,傳媒高度「和諧」,行政立法關係好得不能再好,是一個徹頭徹尾按北京領導人指示辦事只懂賺錢不談政治的「經濟城市」樣板。
三、澳門的《基本法》,關鍵處和香港不一樣:沒有民主化的承諾。
其特首永遠是小圈子遊戲產物,不會「最終由普選產生」,而是由條文規定「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見第47條)。其立法會直選議席也會永遠少於一半,其餘大半不是間選搞掂的就是欽點(委任)的(見第68條、附件二及各次有關的全國人大常委決議)。因此,澳門民主運動幾乎沒有具體爭取目的,故就算沒有其他消極因素影響,也很難凝聚力量。去年的立法會選舉,澳門泛民總得票數更大幅下降,跌了幾乎四千;原有四個議席更失去一席。事後當權派意氣風發、在野派垂頭喪氣;後者的領袖、新澳門學社的吳國昌面對傳媒談澳門民主運動前景之時,說得很坦白:「老實講,睇唔到有咩出路。」【註3】
現實就是這麼奇怪:當澳門的統治階級覺得形勢大好,財富滾滾而來,管治方面有恃無恐,連民主派也自覺山窮水盡之際,民眾就起來了。
說奇怪,到底有多奇怪?澳門近日發生的事情,其實和不少歷史事例相似。引發5月25日澳門人走上街頭的《離保法案》,當中最令民眾感到憤怒的內容就是這一條:「特首在任期內可享有完全的刑事豁免權」(該法案第4條);條文還明確規定,「犯罪的特首一旦獲得刑事豁免,有關刑事程序的時效隨即終止」(第4條第2款)。也就是說,此法案若通過,澳門特首在任期內無論犯了什麼罪,不僅可獲豁免,任期完結之後,法律也百分之百無從追究!
這種官員享有的特權,在現代法治社會不可能出現,卻曾經引發大革命。法國政治史學大家狄托克維爾在《舊政權與法國大革命》一書裏,花了一整章篇幅談論這個問題,筆者在這裏作一簡介。
是書第二部分第四章的題目意譯是「獨立於法院之外的行政審查和官員豁免權是舊政權的體制」。狄托克維爾指出,在法國大革命前夕,相對於歐洲其他國家例如德國,法國的法院系統是比較獨立的,少受行政權(歸根到底即王權)干預;法國的國王既不能調動或辭退法官,也不能給他們升職,因此無法影響法庭判決。面對此狀況,法王心有不甘,於是陸續把本來要提上法庭審理的所有涉行政法規或行政系統官員的刑事或民事案件,一件接一件從法院抽出,放到特闢的、王權可以操控的行政審查系統裏審理。這樣一來,各級官員只須凡事效忠上級行政官員,便可有恃無恐,結果形成官官相衞、刑不上大夫;涉及官員的任何訴訟,法律有等於無。
法國大革命之前的舊政權管治下的這種特權,正正是今天大陸官場裏最顯著的特權:官員犯法,首先是按「黨紀」辦理(大陸各級官員沒多少個不是黨員);待拿到法院「審判」的時候,已經不過是一場戲。這種做法,絕對有利鞏固黨對官員的控制、有利保證所有官員「對黨忠誠」,卻同時葬送了法治的一視同仁。澳門特區政府提出《離保法案》,把特首的所有罪責從法院系統完全豁免、排除,則正正是引導致澳門走向大陸、走向法國大革命前夕的舊政權。這種做法,既可在十八世紀的法國成為大革命的一條引線,那麼,在今天的澳門導致大規模群眾運動和覺醒,也並不偶然。
行政權如此貶低司法權之外,還有一點更值得留意,那就是,法國大革命不是在舊政權最腐朽、官僚最貪污、剝削最厲害以致民不聊生的時候出現的;相反,它是在法國經濟於1740年以後的幾十年裏經歷了可觀增長的情況下發生的;而且,法國王室乃至整個行政系統此時已經有相當清楚的改善民生的意願。但是,大革命依然發生了;而且,愈是經濟情況改善得比較快的地方,例如鄰近巴黎的一些地區,革命爆發時的力量和民眾要求徹底打倒舊政權變革舊秩序的意識,便愈加強烈。
對此,狄托克維爾這樣解釋:「人民在漫長的歲月裏默默忍受不公正的待遇,一旦意識到情況應該改善而且有可能改善的時候,便是一個壓迫成性的壞政府最危險的關頭。某些方面的壓迫獲得紓緩,其他方面的壓迫就顯得忍無可忍。人民受的苦實際上可能減少了,但對仍然存在的困厄卻更敏感。封建制度如日中天之時,人民對制度的怨恨,絕對低於制度孱弱即將崩潰之時。路易十六之世,一項任意權力無論怎樣微不足道,也比路易十四治下的全面專政更令人反感。」【註4】
同樣,今天的澳門比十年、二十年前繁榮,但人不是純經濟動物,物質條件方面的改善,提醒着人們其他方面同樣應該獲得改善,而當後者無着落或遭既得利益阻撓,民眾心頭火起便足以瞬間燎原。到了那個田地,無論統治者怎樣要人民憶苦思甜,也是徒勞。澳門的5.25示威大遊行,向當局發出了警號:物質富裕抵擋不了澳門人對社會公義的訴求;如果當政者不急切進行社會政治改革,後果嚴重!
然而,澳門的社會改革絕不容易。崔世安之所以公然要求澳門立法會通過一條對自己有利卻完全違反常理的刑事豁免法律而竟可過得澳門中聯辦甚至中央港澳辦兩關(很難想像不是得到此兩機構默許甚或推動),必有強烈而迫切的原因在背後。是什麼力量在起作用,答案不會艱深難懂而是人民大眾都可推想到的。
澳門賭場彩金流量世界第一,其中主要是污金。污金的來源主要是大陸,而帶着污金前來的大戶則主要是大陸的「大老虎」級黨政高層貪腐家族,此乃人盡皆知。巨額污金源源不絕要通過澳門的賭博業漂白出境,客戶要求最高度的安全保證,需有澳門整個政治制度裏的人由上到下(包括第一、第二管治隊伍)清醒而充分地合作,有辦法繞過起碼目前為止還比較獨立的澳門司法系統,方可萬無一失【註5】。這是黨國體制交付給澳門特區的一項「任務」,沒有相應的法律支持,怎麼可以?哪一天有「康師傅」級的各派大老虎有污金要「過境」,便是《離保法案》第4條派上用場之時【註6】。
沒有其他理論可以解釋《離保法案》為何離譜到那個程度的了。偉大的狄托克維爾,你可以安息。
讀《舊政權與法國大革命》劄記.之一
作者為《信報》特約評論員
【註1】《離保法案》正式名稱是《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完整條文見http://www.al.gov.mo/proposta/chefe/cn.htm;簡介見http://zh.wikipedia.org/wiki/候任、現任及離任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的保障制度。
【註2】見http://en.wikipedia.org/wiki/List_of_countries_by_GDP_(PPP)_per_capita;其中的三組人均GDP,俱以「國際元」(INT$)為計算單位。
【註3】見澳門民主派網站《論盡媒體》2013年11月29日的訪問文章http://aamacau.com/2013/11/29/澳門民主派的困境/
【註4】此段引文見狄托克維爾的《舊政權與法國大革命》第三部分第四章;筆者從1858年StuartGilbert翻譯的英文版譯出。
【註5】澳門司法獨立是受其《基本法》保障的,也有判決案例說明此獨立性未消失:澳門「民主起動」今年提出以政治性集會方式於6月4日借用議事亭前地舉行掉念
「六四」二十五周年,遭民署當局以該場地已租給其他團體使用而拒絕,但合議庭最終判決(一致通過)允許「民主起動」在議事亭前地舉行集會。
【註6】澳門民主派周庭希6月6日接受謎米網台訪問談有關問題,值得大家一看http://www.youtube.com/watch?v=iL6TgNxrKhM。
Others:
Tocqueville : The Old Regime and the Revolu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