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2日星期六

余 若 薇:說 了 = 立 法 ?




立 法 會 表 決 俗 稱 「 雙 辣 招 」 的 印 花 稅 修 訂 法 案 , 涂 謹 申 議 員 提 出 修 訂 , 要 求 加 入 條 文 , 明 文 規 定 將 來 政 府 加 印 花 稅 時 會 採 用 「 先 審 議 , 後 訂 立 」 的 程 序 , 即 法 案 提 交 立 法 會 審 議 , 三 讀 通 過 才 生 效 。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長 張 炳 良 最 後 關 頭 為 了 箍 票 , 與 兩 位 身 兼 行 政 會 議 成 員 的 建 制 派 議 員 李慧琼和 林 健 鋒 裏 應 外 合 , 由 張 局 長 在 立 法 會 致 辭 中 口 頭 承 諾 採 納 涂 的 建 議 , 但 拒 絕 白 字 黑 紙 寫 入 法 例 中 , 亦 無 法 擔 保 下 屆 政 府 是 否 跟 從 。 如 此 兒 戲 , 建 制 派 大 部 分 議 員 又 收 貨 。

張 炳 良 形 容 , 他 的 口 頭 承 諾 是 善 意 、 正 式 、 莊 嚴 , 又 感 性 地 說 : 「 作 為 問 責 局 長 , 我 知 道 不 一 定 有 好 下 場 , 稍 為 不 小 心 , 有 時 可 能 會 粉 身 碎 骨 , 但 是 , 我 絕 對 不 是 懷 一 副 壞 心 腸 , 去 構 思 我 要 做 的 事 情 。 」

官 員 心 腸 與 下 場 好 定 壞 、 諾 言 是 否 所 謂 「 善 意 、 正 式 、 莊 嚴 」 , 無 關 宏 旨 , 其 他 議 員 立 場 是 贊 成 或 反 對 涂 謹 申 的 修 訂 , 亦 不 是 最 重 要 , 最 終 透 過 投 票 , 決 定 通 過 與 否 , 但 最 壞 是 不 倫 不 類 、 無 法 律 約 束 力 的 口 頭 承 諾 , 張 炳 良 和 建 制 派 議 員 只 是 一 味 叫 市 民 相 信 政 府 會 守 諾 。 踏 入 馬 年 , 政 府 施 政 方 式 轉 為 憑 官 員 一 言 既 出 , 駟 馬 難 追 , 說 了 等 於 立 法 ? 將 來 政 府 反 口 , 市 民 又 能 怎 樣 ?

用 一 個 「 信 」 字 代 替 立 法 , 開 了 一 個 壞 先 例 , 默 許 人 治 取 代 法 治 。 政 府 在 立 法 會 沒 有 執 政 聯 盟 , 官 員 為 了 箍 票 , 往 往 權 宜 行 事 , 只 要 數 夠 票 , 基 本 法 治 原 則 隨 時 可 以 置 於 一 旁 , 而 建 制 派 議 員 以 行 政 立 法 溝 通 橋 樑 自 居 , 為 了 表 面 上 「 成 功 爭 取 」 , 把 口 頭 承 諾 濫 竽 充 數 , 貶 低 立 法 會 的 職 能 , 出 賣 立 法 會 的 尊 嚴 。 無 規 無 矩 , 局 長 與 立 法 會 一 起 沉 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