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8日星期二

林行止: 佔便宜基因世代相傳




一、自從中共制定八項規定以來,內地各級官員一時適應不來,「吃喝玩樂頂風違紀」受查處的個案,時有所聞。據三月二十日本報「兩岸消息」版消息,官場中大吃大喝,早是常象,所以如此,皆因「官員多認為公務接待利升遷」。這種浪費或利用公帑「益人利己」的現象,可說是我國「固有文化」一部分,如今北京三令五申,即使「殺雞儆猴」,恐亦難收治本之效,以官員數千年來動用「納稅人的錢」送往迎來吃喝玩樂的基因,已深深融入「國魂」之中,因此,除非革新公務員制度、大幅度提高官員薪津及各項福利(特別是「離休」後的福利待遇),加以在意識上須通過長期教育及領導人的「身教」,同時一定得鏟除當官不是為了個人私利(承認人是自利挂帥的「經濟人」即選擇當公務員是對本身最有利的決定)而是作出自我犧牲以服務人群的封建思想,惟有如此,中共要求公務員「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堅決反對講排場比闊氣,堅持抵制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才有望收到一點效果(肯定不能根絕)。從「務實」層次看,以公帑作種種足以利他惠己有增進個人福祉的享受享樂,是貪腐的一部分,是變相(in kind)的賄賂。事實告訴大家,內地官場貪腐手段全面化,由來已久,成為傳統,升官發財此一「古老思想」深入民心且有事實為証,那正是何以內地有約百分之七十六大學畢業生的志願是當公務員的底因。一句話,當公務員是增進個人物質福祉的快捷方式,不必諱言,內地大學生大多是阿當.史密斯筆下的「經濟人」或是佐治.史特拉(G. Stigler)所說的「最大福祉追求者」(utility-maximizer)!順便一提,俄羅斯大學生選擇當官為第一志願的比率亦相當高,在百分之五十上下﹔反觀歐美,比率與經濟盛衰逆向而行,經濟旺盛時少人樂意為「人民服務」,反之則上升,以美國為例,二○○九年「願打政府工」的應屆畢業生達百分之十六,至去年已降為百分之六(對五十州五百九十九家大學一共三萬五千四百零一名學生的調查)﹔歐陸和英國的比率在百分之五、六之間﹔新加坡更低至百分之二點二—新加坡部長級官員薪津優厚冠寰球,但一般中下層公務員薪津不高且有很多公務員守則必須嚴格遵守,因此少人樂意做小官。

二、大概從秦朝(公元前二百年左右)開始,政府便改變戰國時代(公元前約五百年)「養士」(只為下屬提供膳宿)的做法,對官員發放俸祿(薪津),而為表示體恤下屬,仍供膳食,唐朝崔元翰(鵬)的〈判曹食堂壁記〉指官辦食堂古已有之:「古之上賢,必有祿秩之給,有烹飪之養,所以優之也」。有了薪給,飲食當然貴官自理,但當年交通不便,官員大多留宿官府(前官廳後宿舍),其飲食或自行處理或由家人送來,俱非善法,以至有的官員三餐不繼,不得不「枵腹從公」,皇上「體察下情」,才下旨辦「烹飪之養」。對某級別以上的官員供應三餐……。「食公家」的傳統,由此而來。由公家供養日常飲食之外,據〈春秋時代的財政狀況〉(出處見八月二十二日本欄)的考証,凡鬼神祭祀、出師餞別、興工典禮、朝聘慶吊、盟會交際等「敬鬼神」或社交應酬,莫不以飲宴形式出之,有關官員趁機大祭「五臟廟」,一切開銷皆由公帑支銷﹔隨著「時代進步」,公帑還用於慶祝四時八節的游宴,而這類節日的節目數不勝數,如元正(皇帝正月初一〔元正〕見群臣稱正會亦稱元會)宴、冬至宴、寒食宴、中秋宴、重陽宴,還有改元建號的定鼎宴、皇上慶生(「聖節」)的萬壽宴、皇后生辰的千秋宴、文科大試的鹿鳴宴、武科大試的鷹揚宴、慶賀同僚升官的燒尾宴(紅燒鯉魚尾象征鯉躍龍門之兆)、勸農春耕的耕田宴(還要為「出郊」〔下鄉〕勸農的官員設「公筵」)、親民敬老的千叟宴以至「旬設」(每十天用公帑「宴犒」駐地將校並由「處局級」文官作陪)。吃免費全餐,在「腰帶漸寬」是福相而高血壓膽固醇不知為何物的年代,眾官員拚命大快朵頤,吃得腦肥腰圓……。官員飲宴的開支雖以千奇百怪的名目出之,但千裡來龍,最後必定由公帑「結賬」﹔這種大吃大喝的官場常規,經濟多元發展後,還有「歌舞助興,小姐勸酒」,把程朱「存天理滅人欲」的教誨拋諸腦後。完顏紹元在《趣說百代官場生態》引清道光年陝西糧道張集馨的《道咸宦海見聞錄》,說當時官場「大宴會則無月無之,小應酬則無日無之……(官員)終日送往迎來,聽戲宴會……」,以至「官寺(衙門)空曠,無人案事(無人辦公)」。每當「太平盛世」,這類飲宴娛樂便「大躍進」,至明代更是窮侈極奢!「終日酣嬉淋漓,徹夜不休」,不少官員因此「公事例案,閱之不甚了了」……。官風不正、官箴不彰、綱紀蕩然,「政由賄成」,貪污腐敗由是而生。雖然各朝都有地方官不得與鄉紳商賈勾結的禁例,但「下有對策」,自古已然(當然於今尤烈),台灣史家巫仁恕在《品味奢華—晚明的消費社會與士大夫》(台灣中央研究院叢書)一書記之甚詳(據作者的界定,士大夫指在職官員與退休鄉紳,同時包括舉人、監生及生員等)。晚明吏治昏暗,以至在社會矛盾激化中崩潰……。事實上,歷朝的衰亡的導因,大都由貪腐至民不聊生而種下禍根。

三、歷朝官場假借種種名目以「納稅人的錢」大吃大喝並於飲游宴玩樂場合上達成「官商互通有無」之象,未因改朝換代而有改善,以公務員體制只是換湯不換藥,陳陳相因、一如舊貫。造成這種現象的一個原因是俸祿菲薄,到了清朝亦是如此,雍正因此頒旨給地方官一份「養廉錢」,希望透過這種額外補貼收「高」薪養廉之效,結果當然全無(這命題日後再作一文)。即使到了科網時代亦然,現今內地官員假公濟私於盜佔公帑並向生意人強索金錢之余,用公帑吃喝玩樂之風燒遍神州各地,據本報一月三十日題為〈一天六場飯局血壓暴高〉的報道:「內地官場飯局講的是面子、任務和仕途……。」「請你吃飯,請的不是你這個人,而是你的位置、權力,你能給的資源」……。習近平主席三令五申要「禁奢去侈」,藉以「改進工作風、密切聯系群眾、貫徹八項規定的新要求」,所謂「三公消費」(公款吃喝、公款買車、公款出國)急煞車,馬上令今年首季餐飲收入比去年同期跌百分之五點一,看情況跌幅必會加速……。不過,以內地仍打出「為人民服務」的旗號,公務員制度尤其是津給福利等既未大幅提高亦未制度化,官場飲宴娛樂之風,看來會與貪污一樣,在「風頭火勢」過後又重燃!內地(和以清高自詡的台灣)公務員扒錢猛吃,「情有可原」,以他們要為「人民服務」或立誓要「計利只計天下利」(變相的利人不利己),因此表面不嫌低薪少福利,可惜貪婪之心長存,見白花花的銀子和山珍海錯,便自然而然地上下其手、張口大吃……。和內地(歷朝以至國民黨〔大陸和台灣〕和共產黨治下)比較,現在香港公務員的「廉潔度」不算差,但「過去」完全不一樣。眾所周知,在七十年代以前,香港官場貪腐之厲害,大小商人(巨賈以至街邊小販)莫不深受其苦,升斗小民更無一幸免﹔但自從廉署成立後,為令其「竟全功」,公務員待遇(薪津升遷福利醫療等)大幅提高,貪腐之風果然有明顯收斂但遠離根除之途(不然廉署的重要性會淡化其編制亦不必像今日之龐大)。然而,饒是物質(偶然還有無形收益如勛名如社會知名度)報酬非常優渥,仍出現前廉政專員涉嫌濫用公帑於酬酢、饋贈及外訪(豪飲豪送禮兼游埠)等滿足一己口腹之欲及虛榮心的「丑事」,頗有「古風」,華人的劣根性盡現。港官在有形無形收益高於常人的情形下仍如此「不長進」,筆者只能歸因於國人的基因確有問題!在權力獨大(毋須受法律及守則規限)或監管不足的情形下,心智不純、心志不堅的公務員,其「吃公家」佔便宜的基因便很易發作。「湯顯明事件」亦可作如是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