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

長平: 殺了夏俊峰 中共要付出代價




「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殺了夏俊峰,還有後來人」,改自中共烈士夏明翰的《就義詩》這幾句話,昨日在中國大陸互聯網廣為傳播。還有線民發起倡議,要大家共同撫養夏俊峰的遺孤。這讓人想起中國古代的俠義江湖,意味着血海深仇,不共戴天。

夏俊峰原本是瀋陽一個普通的地攤小販,和所有小販一樣,他本應習慣於遭受城管的打罵和驅趕。但是,20095月的一天,在遭受毆打和凌辱之後,他忍無可忍,舉刀刺殺了兩名城管。幾個月後,他被瀋陽市中級法院判處死刑。上訴後,又被遼寧高院駁回。在法院的判決書中,他罪大惡極,無可赦免。然而,最高法院的死刑覆核卻拖延下來。

城管沒有合法的執法身份,也沒有受過執行教育,很多直接來自地痞流氓,是中共統治流氓化一面的典型代表。他們對於艱難謀生的底層民眾的蠻橫粗暴,早已經天怒人怨。因此,夏俊峰的遭遇得到廣泛的同情。眾多法律人士也為他辯護,他在被圍毆時被迫殺人,屬於正當防衞。

中國是世界上「當之無愧」的死刑大國,每年處死的囚犯比其他國家總和的十倍還要多。儘管如此,死刑判決和覆核在這裏都有很大的彈性。陳良宇、劉志軍、薄熙來等高官貴胄,按照法院認定的貪腐數量和中國刑法規定,均死有餘辜,然而都只在秦城享受「酒店式監獄」。此前的貪官們受審時都老實巴交,甚至痛哭流涕,成為從輕判決的理由。然而,薄熙來奮力抗辯,也能免死。事實上,人人都知道,法庭審案不過是作秀,法律條文也只是為我所用,生殺予奪大權不在法官。

因此,和法治國家不一樣,很多中國人相信民意在案件判決中會起更大的作用。雖然事實上重大案件都是領導在決定,但是領導總是宣稱他們尊重民意。老百姓並不真的相信,但是他們以為,對於像夏俊峰這樣不跟領導爭權奪利的底層民眾的遭遇,正是領導們「重視民意」的好機會。於是,從線民到律師都以為,夏俊峰的死刑覆核可能無限擱置,可憐的小販最終倖免於死。

然而他們想錯了,殺人令突然發出。官方並非不知道民意,因此他們在殺人之前,先要媒體噤聲。924日,媒體收到宣傳禁令:「遼寧夏俊峰故意殺人案死刑覆核已審結,將於925日執行,各媒體如作報道一律依據法院發佈的權威消息刊播,不評論不鏈結,不渲染炒作。」此時夏俊峰的妻子毫不知情,直到25日淩晨5點,一行人才敲開她的家門,要她去和丈夫見最後一面。下午,她得到法院通知,那個早上她對着流淚的人,已化作灰燼。

前述網絡輿論,正是在嚴厲禁止之下的表達。可以想見,更多的聲音已被刪除。這種悲憤,除了對於夏俊峰的同情之外,還因發現中共政權越來越像城管的嘴臉,流氓不再裝作正人君子。包括很多知識分子在內的中國人,對習近平新政仍然抱有新帝登基、大赦天下的幻想,誰知新帝剛說了要尊重憲法,就令喉舌媒體大張旗鼓反憲政,同時大舉抓捕要求官員公示財產的人士和網絡的抱怨分子。在人們看來,將死刑濫用於底層民眾,也是在這個背景之下,對敢於反抗者格殺勿論的一種信號。

長平  獨立評論員

李平:不死於暴力 就死於暴政


瀋陽小販夏俊峰昨日被處死,網民的「終極大營救」失敗了。夏俊峰未死於城管的暴力,但還是死於暴政。從瀋陽中級法院一審到遼寧高級法院二審,再到最高法院核准死刑,都強調夏俊峰案「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但這恰恰是暴政致夏俊峰死亡的真實寫照。
從湖北天門城管打死拍照男,到遼寧遼陽城管打死心臟病市民,再到湖南臨武城管打死瓜農,城管早已成了暴徒的代名詞。但是,作為地方政府及某些官員打手的城管,一直堂而皇之地以執法機構的名義存在,實施對人民的專政。
在夏俊峰案中,城管的暴力只是情節極其惡劣的暴政的一部份,更惡劣的是本應是社會正義最後防線的司法體系。法院罔顧夏俊峰被城管用鋼杯扑頭而反抗的事實,甚至不准六名目擊夏俊峰被城管毆打的市民出庭作證。如此剝奪夏俊峰正當防衞的辯護權,是司法暴力對公民人權及社會正義的欺凌。

只能尋求推翻暴政
夏俊峰被匆匆處死的後果將會極其嚴重。一是城管殺人可免死,市民反抗城管就處死,中共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休矣。二是夏俊峰的頭七適逢中共建政64周年,網民號召當日在全國各地為他燒紙上香,每年的這一天將讓當局多一份恐懼。三是市民僥倖不死於暴力,但又要死於暴政,唯一的生路只能尋求推翻暴政,一如網民所言:「死刑只為草民而設,喪鐘將為權貴而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