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2日星期四

林行止 : 三十以下革命中堅 古已有之貪腐難除




前天(八月二十日)寫「八十後搞亂半邊天」,說後生小子「搞革命」近事,拙文見報後十二小時,二十日美國的slate.com竟有〈美國開國元勳不少是二十餘歲後生〉(Many of the Founding Fathers were Actually Twentysomethings During the American Revolution)一文,何其巧合也。有關十八世紀美國革命的事,不必細表,筆者有興趣的是這批「革命者」的年歲。細數本文開列一百四十一位「開國元勳」名單,其中九歲至二十歲有十四人、二十一歲至三十歲共二十五人;年紀最輕的只有九歲、最老的六十三歲。「自古英雄出少年」,真是所言不虛。

七月三十日拙文提及「面子」問題,引美國牧師明恩溥的話,文章刊出後,憶有比裔美籍神父亦曾及此國人弊病,翻書,果於柏楊《醜陋的中國人》附錄見之:〈你這樣回答嗎?〉,為張香華女士訪問司禮義(Paul L-M. Serruys)神父的紀錄(原刊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百姓半月刊》);神父對中國人的「醜陋面」認識透徹深刻不遜牧師,對國人之死愛面子的劣根性,鞭辟入裏。司禮義如何援引儒學「理論」的分析且不去說它,他就「處境」的觀察,具體生動,相信不少讀者曾面對、有同感。張女士的筆錄如下:「司神父和我坐定後,女侍把前面客人吃剩的菜肴撤去,就在染了一攤醬油污漬的白桌布上,加鋪一小塊橘紅方巾……。司神父等女侍走開後,指着露出醬油污漬的白桌布說,你看,這就是面子!加上一塊小紅布,就有了『面子』,下面是什麼,骯不骯髒,就不需要計較了。」

基督教及天主教神職人員談及同一問題,見解無異,絕非巧合這麼簡單。

六月二十日拙文談及毫不「信雅達」的翻譯,見報後想起清末「文化怪傑」(眾多綽號之一)辜鴻銘(一八五七--一九二八年)《張文襄幕府紀聞.卷下》(筆者在《信報月刊》介紹此書,應是二十年多年前的事)有關翻譯的一段話,上窮碧落在書架上找出(與英文本Papers from A Viceroys Yamen綑綁在一起,因而不算難找),果於〈不解〉一節見這段妙文:「昔年陳立秋侍郎名蘭彬,出使美國,有隨員徐某夙不諳西文,一日持西報展覽,頗入神,使館譯員見之訝然,曰:『君何時已諳悉西文乎?』徐答曰:『我固不諳。』譯員曰:『君既不諳西文,閱此奚為?』徐答曰:『余以為閱西文固不解,閱諸君之翻譯文,亦不解。』同一不解,固不如閱西文之為愈也。」

(年事已長記憶未衰,苦事也,以對「小時候」翻過的書,「記憶猶新」,經常為找書忙得滿頭大汗,「明明記得此書此文」,找不到又不甘心……。如果記憶衰退,什麼都不記得,便可免去找書之煩而樂得「清閑」。)

寫到此處,記起劉紹銘教授在本報發表的〈天朝通事:買辦英文〉(刊二○一一年九月十日及十七日),引述王宏志在〈第一次鴉片戰爭的譯者〉中這段話:「在缺乏合格和受信任的譯者的情形下,中方無論在戰爭情報以及談判過程中,完全處於被動位置,這實際上也影響了戰爭的成敗及後果。相反,假如清廷能認識到翻譯在戰爭和外交中的重要性,他們又是否會這樣一敗塗地?」清廷譯員錯譯誤了戎機,當時清兵屢戰屢敗,翻譯與有「功」焉。劉教授今年三月十日在《蘋果日報》的〈翻譯的話語權〉,引經據典,進一步說明滿清譯員的顢頇(代表耆英出席「中英談判」的竟是其「英語文盲」的家僕張喜!)。英帝船堅炮利且有「話語權」,滿清不輸得這麼徹底才是怪事。

辜鴻銘所記,豈止「至今傳為笑柄」?簡直是清代外交的「痛史」!近今內地《環球時報》及「中評社」屢次誤讀外國新聞(如視北韓金正恩為「俊男」、把黃色電影《致命針》(Lethal Injection)中「被縛待姦」女郎當作「女囚死刑實錄」及據冒斯諾登之名在twitter上形容俄羅斯庇護斯諾登,有如俄羅斯太空船捷足先登月(蘇聯太空船〈月球二號》一九五九年九月「撞擊月球」,美國《阿波羅》載人太空船一九六九年七月成功登陸月球),誤解為斯諾登揭發「美國登月造假」的「驚天秘密」……。與清末譯員的「烏龍百出」,何其相似!

數天前有友人於閑聊間提及巴陵郡太守滕子京(宗諒),說他以治下「政通人和,百廢具(俱)興,乃重修岳陽樓」。「形象工程」也。樓成,囑范仲淹「作文記之」,這便是著名的《岳陽樓記》,其中的名句「銜遠山,吞長江,浩浩湯湯(按 意為水流甚急)」,「湯湯」,友人指不讀湯而讀「商」(諸君「小時候」背此文時老師若沒指出此字的「正音」,便「不夠班」)。

提及滕太守,想起不久前提及完顏紹元那本《趣說古代官場生態》,有記滕子京為何「謫守巴陵郡」始末,翻書果見。作者引《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一四六》這段話:「岳州滕宗諒曾差士兵一百八十七人,用驢車四十輛販賣私鹽三百餘籠」;滕並簽署公文,要求各關卡不得收稅……。原來這位以《岳陽樓記》留名的滕太守,亦是一名徇私舞弊的貪官!

我國貪污之風,源遠流長。楊聯陞《國史探微》(台灣學人據楊著Studies in Chinese Institutional History〔哈佛大學出版社一九六一年〕翻譯;譯文有的很不順暢)的〈從經濟角色看帝制中國(Imperial China)的公共工程〉,引述根據宮廷《邸鈔》紀錄編成的《皇朝政典類纂》資料,指出「公共工程之貪污在十九世紀達到驚人(的)程度」。一八八三年(清德宗光緒九年),禮部侍郎寶廷上奏摺給皇帝,報告他在「萬年吉地」監工的經驗。他說,早在赴任之前,便聽說有「幾成到工」(幾成經費實際上用到工程上)的傳統。寶廷負責的這項工程,朝廷撥出的「預算」為八千五百多両銀子,地方官把它分為十份,一份由「決策層」高官朋分,一份由監督施工的低級官員朋分,這二成經費叫做「節省錢」。按道理,「節省錢」之外的八成「預算」,應該用到工程上,事實不然,實際「到位」的資金少至四成以下,以層層剝刮即各級官員各類與工程有關的人等都要撈點油水,實際用於工程的資金便「賣少見少」!

馮桂芬光緒十年(一八八四年)刊印的《校邠廬抗議.內篇》,提及的貪污事例更驚人。他指出,維修大運河和黃河的官員,貪婪無厭,其時每年治此兩河的「預算」為五百萬両銀子,可是,實際用到治河工程的,不到「預算」的百分之十至二十,「其餘的都裝到總督(巡撫)以下各一班人的口袋裏去了」。能有三成「預算」到位的,已算是清廉勤政的官員。舊中國年年有水患,「原來如此」;但新中國似乎亦好不到哪裏,不然便不會有那麼多被前總理朱鎔基形容為「豆腐渣工程」的公共建設了。

筆者是外行人,惟隨意瀏覽閑書所得,便知歷史上我國官場與貪污是孿生物,所以如此,根本導因在政府從來沒有健全的財政制度,中央的撥款固然不足(課稅制度未建立不健全加上皇室搜刮太甚朝廷根本沒有錢),而宦官因得寵信「飛擒大咬」,經手的大小官員(書吏、衙役等)以至工匠商人甚至車夫亦都要扣除一點「使費」,結果可動用的資金遠遠低於實際需要,負責實務的地方官員只有自己設法籌款,眼見面前白花花的銀子,中飽私囊、圖利親友,便屬常事。當今中央定下經濟增長標的,要達標便要大搞公共建設,可是中央撥款不足,地方官員便只有靠賣地、舉債籌款大興土木,結果GDP增長目標「超額完成」,經手大小官員亦「袋袋平安」,不在話下……。

讀《食貨半月刊》第四卷第六期(民國二十六年〔一九三七〕年八月十六日)高耘暉〈春秋時代的財政狀況〉,可知其時(公元前約八百年前後)政府的財政全無「紀律」可言,朝廷「預算」不足而中央部門及地方官府支出浩繁,資金不足,各級領導便只有「貴官自理」,「自理」的辦法不外是巧立名目,向民間刮糧索錢、苛捐雜稅;而由於官俸菲薄,經手官員不上下其手簡直無以養家,朝廷既管不了、不能管,久而久之便成習慣,至今不衰、不可改。華人社會貪官何其多(港官若是例外,廉署會被廢掉或早已萎縮成為小衙門),貪污基因作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