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

林濁水: 城邦論與台灣主權




香港城邦論的陳雲:「左翼以為我是城邦孤立派,民主黨以為我是搞港獨,國際派以為我是投共了。」他辯解,其實城邦論才是「真正的中華政術。」

城邦論主張:

一,由周邊的台、港、澳開始,和中國,同時具備主權的四方締結成為中華邦聯。台灣加入邦聯,它的獨立自治權會比香港的大。邦聯在軍事權統一體制下各地可以保有治安力量及象式的防衛力量。外交方面,彼此釐定權限。各地行政獨立、財政獨立、司法獨立,邦聯設立協調辦法。

二,再推展到中國大陸地區,適當以地方自治的方法處理清朝這個滿蒙帝國帶來的蒙古、西藏和新疆的外族領土,奠定華夏以文化立國的憲法體制。

三,中華成立邦聯之後,可以用準成員、預備成員的方式,敦睦日本、韓國、新加坡,並且與漢文化流播地區(越南)及宗教文化友好地區(泰國、緬甸、不丹、斯里蘭卡)保持緊密關係。

依上面三個涵,城邦論的城邦觀念來自周朝封建制度;把世界區分以漢人為中心的外親疏層次有如中國傳統天朝秩序,以漢京城為中心,由而外,依據「華夷之辨」,把天下依親疏畫分成漢人本部/朝貢諸藩屬/化外;納滿䝉藏新疆為版圖是繼承了和傳統中國大異其趣的大清多元帝國的遺,看來倒真的比誰都還中國。

另外很有趣的是,一般批評是城邦論是香港自搞自的民主,不理中國,像是一個自顧自的小格局自了漢,但,天朝,天下等「華夏」秩序架構實在非常宏大,並不是自了漢的小格局。

任何體制的維持秩序保証,核心不外軟實力的共享價和硬實力的武力。

邦聯成員政自主,就這點來,他很鬆散;他最強力的,也是起碼的連結是軍事的同盟。無論是中國古代周朝天下,早期瑞士邦聯,德意志邦聯,美利堅邦聯都是成員在共同防禦需要組成的軍事同盟。既然如此,城邦論就必須處理軍事武力的問題。陳雲的中華邦聯,邦聯各成員除了如他的必湏「行政獨立、財政獨立、司法獨立」和「外交方面,彼此釐定權限」外,卻是成員在放棄軍事自主的條件下組成的。現在港澳並沒有軍事權,於是陳雲主張「中華四邦同時具備主權而締結成為邦聯,軍事權統一體制,各地可以保有治安力量及象式的防衛力量。」倒也順理成章。但他進一認為台灣也當把軍權交給邦聯中央,這就出現了四層的問題:

一,無論邦聯各邦或周朝各諸侯,或者今天歐盟各國,彼此總體國力相差不大,撐起了一個勢均力敵的穩定的平衡關係,如今中華邦聯各邦大小極度懸殊,勢必不可能維持穩定的平衡關係。

二,武力是維持秩序的最後手段,因此西方史上的邦聯各邦和中國周朝各諸侯的軍隊自然就是維持各自政自主權的依賴,如今中華邦聯軍事集權中央,邦聯自治的保證在那裡?

三,台灣現在和對台灣沒有領土野心的美國維持了「準軍事同盟」關係,而其目的正在於防禦來自中國對主權威脅,怎可能輕易把軍事權交給由中國支配的「中華邦聯」?

事實上,以現實主義而非教條的民族主義的角度來看,在今天東亞對峙的現況,不要台灣依2009年以來,中國一些軍方人士要求的,兩岸透過南海,東海爭端上的「合作」以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單單台灣如美國學者季禮的依芬蘭模式走向「中立化」都是中國非常巨大的勝利,既然如此,要台灣交出軍權換取毫無保障的邦聯身分,不切實際。

儘管城邦/中華邦聯論問題重重,但他指出的「中國國土遼闊,勉強採取中央集權體制,無法照顧各地文化風俗而立法與權宜行政,必會成為官僚理性主義統制之國,損害生機,或者落入中央與地方離,無法把持大局的失敗國家。」到底是華人世界無可廻避,必須處理的事實。他的「香港及台灣之華夏文化及現代化經驗亦可垂範中國本土,引導中國本土復正及復漢」從中國改革開放後,港台對中國曾經扮演的角色上來看也不能是過分誇大,更不能城邦論「遠中」,或「去中國化」,頂多只能,城邦論的「遠中」,或「去中國化」是階段性權宜性的,其目的則完全相反。於是我們在感受到陳雲的深沉悲情之餘也當嚴肅地面對他指出的大問題。無論如何,《香港城邦論》會連續成為香港暢銷書年度榜首,自有有他的大道理在,不能等閒對待。

(原文刊於台灣想想論壇,經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