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8日星期六

庫斯克: 香 港 正 步 向 警 察 社 會 ?




人 們 稱 獨 裁 專 制 的 國 家 為 「 警 察 國 家 」 , 而 不 是 軍 隊 國 家 或 者 消 防 國 家 , 原 因 是 一 個 政 權 要 全 面 箝 制 國 民 的 自 由 , 警 察 是 其 最 主 要 的 工 具 。

小 學 教 科 書 告 訴 我 們 , 警 察 的 職 責 是 維 持 治 安 , 除 暴 安 良 ; 電 視 上 見 到 的 警 察 大 都 是 做 事 認 真 、 富 正 義 感 的 精 英 ( 近 年 無 警 匪 片 , 甚 有 教 育 電 視 節 目 的 感 覺 ) 。 實 際 上 , 警 察 作 為 政 府 壟 斷 武 力 的 工 具 之 一 , 其 正 面 的 功 能 固 然 是 維 持 社 會 秩 序 , 保 護 國 民 人 身 及 財 產 安 全 , 要 做 到 這 些 功 能 , 警 察 被 賦 予 攜 帶 武 器 、 使 用 武 力 、 搜 查 、 拘 捕 的 權 力 。 如 何 確 保 這 些 權 力 不 被 濫 用 , 從 來 都 是 文 明 社 會 的 重 要 課 題 。

濫 用 警 權 的 兩 個 層 次

警 權 被 濫 用 有 兩 個 層 次 , 第 一 個 是 政 權 有 意 識 地 濫 用 警 察 作 為 統 治 工 具 , 第 二 個 是 警 察 本 身 濫 用 權 力 。

第 一 個 層 次 的 濫 用 , 是 制 度 性 的 。 獨 裁 政 權 需 要 警 察 去 禁 止 國 民 行 使 基 本 人 權 , 例 如 言 論 、 集 會 、 出 版 、 宗 教 自 由 等 。 下 至 街 上 的 巡 警 , 上 至 秘 密 警 察 , 都 有 其 維 穩 角 色 — — 鎮 壓 示 威 , 還 有 監 視 、 恐 嚇 、 羈 留 、 拘 捕 反 對 者 , 這 些 做 法 中 國 大 陸 屢 見 不 鮮 。 在 獨 裁 國 家 , 立 法 、 司 法 、 行 政 三 權 合 作 ( 某 國 領 導 人 來 香 港 的 時 候 也 提 過 ) , 讓 警 察 「 依 法 」 濫 權 、 「 依 法 」 維 穩 。

第 二 個 層 次 的 濫 用 , 代 表 的 是 警 察 自 身 的 腐 敗 。 警 察 不 論 是 在 街 上 巡 邏 、 緝 毒 、 掃 黃 、 反 黑 、 刑 事 偵 查 、 管 制 遊 行 集 會 , 都 有 無 數 濫 權 的 空 間 — — 由 濫 用 暴 力 、 性 侵 犯 、 受 賄 、 插 贓 、
到 妨 礙 司 法 公 正 , 什 麼 都 可 以 發 生 。 要 確 保 警 權 不 被 濫 用 , 先 進 民 主 社 會 的 方 法 是 以 法 律 和 程 序 規 範 警 察 權 力 , 並 以 監 警 機 構 和 司 法 制 度 去 制 衡 警 察 。 除 此 之 外 , 可 以 制 衡 警 察 權 力 的 還 有 第 四 權 ( 大 眾 傳 媒 ) 和 第 五 權 ( 互 聯 網 ) 。

通 常 有 了 第 一 層 次 的 濫 用 , 自 然 就 有 第 二 層 次 的 濫 用 — — 獨 裁 政 府 用 警 察 作 鷹 犬 去 維 持 其 統 治 , 自 然 會 容 許 警 察 自 身 腐 敗 , 即 使 政 府 沒 有 明 目 張 膽 容 許 警 察 腐 敗 , 但 因 為 欠 缺 監 督 制 衡 , 警 察 腐 敗 也 是 必 然 結 果 。 這 個 必 然 性 , 所 有 獨 裁 國 家 無 一 例 外 。

當 然 , 即 使 在 英 美 等 先 進 民 主 國 家 , 警 察 濫 權 問 題 也 是 屢 見 不 鮮 。 不 過 在 成 熟 的 民 主 制 度 下 , 濫 權 的 受 害 者 有 機 會 得 到 獨 立 的 司 法 制 度 保 護 , 而 且 警 察 濫 權 醜 聞 很 容 易 被 傳 媒 爆 出 , 令 執 政 黨 失 分 甚 至 令 官 員 下 台 。 此 外 , 當 發 現 嚴 重 的 法 律 或 制 度 漏 洞 的 時 候 , 民 選 立 法 機 關 能 作 出 修 正 。 在 不 民 主 的 社 會 , 這 種 自 我 修 正 的 機 制 通 常 不 存 在 , 或 者 失 靈 。

民 主 制 能 修 正 濫 權 漏 洞

主 權 移 交 十 多 年 , 香 港 是 否 正 步 向 警 察 社 會 , 出 現 第 一 層 次 的 濫 用 警 權 ? 要 回 答 這 個 問 題 , 只 需 要 看 看 新 聞 就 可 以 。 這 十 多 年 間 , 警 察 對 付 示 威 者 的 武 力 升 級 、 多 次 濫 用 胡 椒 噴 霧 ( 最 近 甚 至 有 胡 椒 炮 ) 、 以 脫 光 衣 服 搜 身 來 羞 辱 示 威 者 、 奧 運 火 炬 來 港 期 間 壞 示 威 物 品 、 在 麗 港 城 無 理 抬 走 穿 六 四 T 恤 的 市 民 兼 阻 礙 記 者 拍 攝 、 在 港 大 無 理 禁 錮 和 平 示 威 學 生 、 無 故 帶 走 向 胡 錦 濤 發 問 六 四 問 題 的 記 者 、 以 對 付 黑 社 會 的 非 法 集 結 罪 對 付 示 威 者 、 拘 捕 遊 行 集 會 人 數 屢 創 新 高 、 發 明 「 低 調 通 緝 」 概 念 突 然 拘 捕 兩 年 前 示 威 的 佔 中 義 工 陳 玉 峰 等 , 都 令 人 感 覺 到 香 港 警 察 愈 來 愈 有 維 穩 色 彩 。

不 受 制 裁 警 覺 性 低

至 於 第 二 兩 個 層 次 的 濫 權 , 其 實 只 要 警 察 被 政 府 利 用 作 維 穩 工 具 , 自 身 腐 化 基 本 上 是 必 然 的 結 果 。 最 近 有 學 生 在 大 專 校 園 向 梁 振 英 請 願 , 一 名 總 督 察 在 眾 目 睽 睽 之 下 從 後 熊 抱 女 學 生 何 潔 明 , 他 的 雙 手 緊 緊 箍 何 的 胸 部 , 而 事 後 何 表 示 感 到 被 侵 犯 。 照 片 曝 光 之 後 , 社 會 一 片 嘩 然 , 因 為 當 時 何 並 沒 有 對 其 他 人 的 安 全 構 成 威 脅 , 而 在 場 根 本 是 有 女 警 可 以 阻 擋 女 示 威 者 , 那 名 總 督 察 沒 有 迫 切 需 要 這 樣 做 。

警 察 用 難 以 入 罪 的 「 陰 招 」 暴 力 對 付 示 威 者 ( 例 如 用 硬 物 或 者 搣 手 腳 內 側 弄 痛 示 威 者 , 示 威 者 反 抗 便 被 控 襲 警 ) 已 經 幾 乎 不 是 新 聞 , 但 無 視 性 侵 犯 嫌 疑 公 然 接 觸 女 性 示 威 者 敏 感 部 位 , 實 在 是 超 越 了 社 會 的 想 像 — — 究 竟 一 個 高 級 警 務 人 員 要 有 怎 樣 的 心 態 , 才 會 公 然 做 出 如 此 過 分 的 行 為 ?

我 的 答 案 很 簡 單 — — 當 一 個 警 察 覺 得 自 己 可 以 粗 暴 對 付 示 威 者 而 不 受 制 裁 , 甚 至 被 嘉 許 的 時 候 , 他 對 使 用 武 力 的 警 覺 性 便 會 愈 來 愈 低 。 我 不 打 算 猜 度 男 警 是 否 有 佔 便 宜 的 意 圖 , 但 實 際 上 他 的 行 為 已 經 有 侵 犯 女 性 的 效 果 。 從 過 往 新 聞 報 道 所 見 , 這 不 是 他 第 一 次 與 女 性 示 威 者 有 身 體 接 觸 , 他 可 能 因 為 習 慣 了 對 示 威 者 動 手 而 不 需 負 責 , 殺 紅 了 眼 , 所 以 對 於 有 可 能 令 公 眾 反 感 的 行 為 的 警 覺 性 也 低 了 。 這 個 總 督 察 如 此 , 帶 走 問 六 四 問 題 的 記 者 的 那 警 察 如 此 、 在 麗 港 城 抬 走 市 民 的 警 察 如 此 、 粗 暴 阻 礙 記 者 拍 攝 的 警 察 也 是 如 此 。

社 會 步 向 專 制 的 病 徵

更 甚 者 是 這 些 惡 警 的 上 司 曾 偉 雄 , 面 對 立 法 會 議 員 和 記 者 的 時 候 大 放 厥 詞 , 「 黑 影 論 」 和 「 低 調 通 緝 論 」 等 歪 理 連 篇 , 他 也 不 用 理 會 會 否 影 響 仕 途 。 為 什 麼 ? 因 為 對 反 對 聲 音 愈 是 強 硬 , 日 後 便 更 有 機 會 更 上 一 層 樓 , 那 怕 是 言 行 荒 謬 , 得 罪 全 香 港 市 民 。

最 近 保 安 局 長 黎 棟 國 呼 籲 女 士 們 如 果 不 想 被 強 姦 , 便 應 該 少 喝 一 點 酒 。 這 次 失 言 令 他 在 多 個 國 家 見 報 , 換 了 是 在 西 方 民 主 社 會 , 他 可 能 已 經 下 台 了 。 這 種 失 言 反 映 的 , 其 實 也 是 一 種 不 受 制 衡 所 以 不 需 慎 言 慎 行 的 心 態 。

一 個 社 會 步 向 專 制 , 警 隊 的 墮 落 通 常 是 早 期 病 徵 。 上 述 的 事 件 , 並 不 是 個 別 事 件 , 而 是 一 次 又 一 次 的 警 號 。 不 家 不 要 忘 記 , 「 警 察 國 家 」 這 四 個 字 裏 面 , 警 察 二 字 是 貶 義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