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

古德明: 論翻譯




問:吳靄儀大律師《為終院裁決兩歡呼》一文引用了一句英文,我試用Google translate翻譯,現奉上原文和譯文,意思正確嗎?

答:謹先把原文、譯文抄錄如下:「The bedrock of our democracy is the rule of law and that means we have to have an independent judiciary, judges who can make decisions independent of the political windsthatare blowing我們民主制度的基石是法治,這意味着我們必須有一個獨立的司法機構,法官誰可以作出決定,獨立的治國風正在吹。」按讀者示下那句英文,漏卻括弧中的that字,對翻譯不知有無影響;無論如何,譯文宜改正如下:「我們民主制度的基礎,在於法治,即司法必須獨立,法官判案,必須不受當前政治左右。」Independent可以解作「獨立」,可以解作「不受影響」;中文翻譯,須按文意用字,和現代漢語一律譯做「獨立」不同。

最近,英國前首相戴卓爾夫人去世,香港梁振英政府致函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大臣夏偉林,英文有Once again, our deepest sympathies on the death of Baroness Thatcher一句,中文則譯做「讓我們再次向戴卓爾夫人送上最摯誠的祝福」。據說,新聞處在稿件發出個多小時之後,把「送上最摯誠的祝福」改為「表示深切哀悼」。這樣看來,當局以後最好還是用Google translate翻譯。Google translate當然不懂得說「戴卓爾夫人謝世,殊堪哀惋,謹再三奉慰」,但至少Google translate會向夏偉林「送上祝福」、「表示哀悼」等,而不會向已死的戴卓爾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