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9日星期一

金針集 : 腐蝕特區自治 大學恐已啟始





大家興許都知道,或者至少都應該開始感覺到,特區自治今非昔比。不過,大家未必知道的是,普世常理都認同該不受政治干預的大學,卻其實不太獨立自主,遑論什麼學術自由。最近發生的一單索償案件,正好揭示大學自治何其脆弱、何其無保證,甚至已比特區的高度自治更沒保證。

案中主角中國大陸博士生王萬賓,屬城市大學製造工程與工程管理學系。他20082月提交博士論文,被其中一位評審員要求修改,到20096月提交修改後的論文,被要求再作修改,但他拒絕再改,並因年期屆滿,20105月被終止學籍。

201097日,王萬賓向時為校董會主席的梁振英發電郵投訴,翌日收到對方回覆,兩封電郵的副本都有抄送給城大校長郭位。後來郭位批准以「恩恤理由」(compassionate grounds)恢復其學籍,評審員被撤換,同年11月獲博士學位。他20115月以城大拖延其畢業為由入稟索償164萬港元,案件上星期開審。

翻查《香港城市大學條例》,行政長官為城大監督(Chancellor),屬大學首長(head);而校董會則為大學最高管治機構(supreme governing body)。校董會23人中,15人由行政長官委任,該15人當中,8人根據校董會推薦委任,7人由行政長官直接委任;至於校董會主席,則由行政長官在此15人之中委任。

此外,大學校長及常務副校長須獲校董會當其時成員的四分之三投票通過的決議委任,同時亦可因「行為不檢、不稱職、效率欠佳或其他好的因由」以同樣票數通過決議免職。

今次事件「震央」是城大。但其實,香港各公立專上院校的最高管治架構都大同小異:行政長官兼任校監或監督、校董會大量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校長須經如此組成的校董會任命。換句話說,管治架構內大多數成員的權力皆源自政府行政當局的同一人(更不須說由行政長官委任的教資會本已操控着各院校的「水喉」)。

簡言之,各大學雖具自治之名,體制上卻揮不走來自政府行政當局的干預,難有自治之實!

2011年香港大學的「8.18事件」,警方可橫行校園打壓學生表達自由,「主禮嘉賓」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强獲安排最尊貴的座席,特區最悠久學府的獨立自主已敲響警號。而事實上,過往大學頒授榮譽學位,例如中文大學先後於2007年及2009年向董建華和唐英年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都引發過質疑。

今次的索償事件,因當天的校董會主席現為行政長官而加倍受到注目;即使該次事件不涉干預,如此的管治體制亦使負面印象根本無辦法撇清。要維護大學的獨立自主,尤其是在如此的特區內捍衞大學自主,已迹近不可能倚靠各人自律,必須從改進體制着手。更何況,由行政長官兼任校監這安排本身,早就不合時宜。

由港督兼任校監屬九七前安排,加上行政長官與港督有別,牽涉不少政商關係,任滿後又不會離港,保留舊制只會引起利益衝突和矛盾,亦令人質疑大學會因行政長官兼任校監和校董會的權力來源,而須迎合「潮流」好好「配合」特區政府施政。

英國不少大學如牛津、劍橋、倫大、愛丁堡大學之校監,均由校友選出,例如前港督彭定康便於2003年獲選為牛津大學校監。澳洲則有不少大學校監為退休法官。印度和馬來西亞的大學雖由所在州份的總督或君主出任校監,惟這些總督或君主在政府中並無行政實權(行政實權歸州份的總理或首席大臣)。

如果2012年是特區自治顯著縮窄的分水嶺,那麼大學自主被暗暗侵蝕則更早已由地下轉趨地上。「8.18事件」後筆者曾提出各院校應參考北美大學自設校警,過往亦曾有建議開放榮譽學位的頒授制度以杜絕私相授受;但事到如今,關顧學術自由的各方人士更應爭取撤銷政府按法例伸入各院校的「有形之手」。


紀曉風: 「奶粉荒」爆發底因 - 政府擬禁誇大奶粉廣告

 

港人一直深感,回歸十五年來,香港總比不上澳門。派錢如是、工資加幅如是,最新的敗績是連「奶粉券」都慢人大半年。

澳門早在今年一月已由政府牽頭搞「奶粉券」,確保「澳B澳奶」。偏偏港人雖曾聽特首大談「港人港奶」,卻有點口惠而實不至,更來了一個錯漏多多、當米粉是奶粉的「禁奶令」,如今連「奶粉券」都是奶粉供應商自發推出,還要延至下月視乎奶粉供應情況才落實。

老 紀得知情人士提點,原來奶粉商原以一場似有還無的「奶粉荒」,企圖一石二鳥,既可令收入增加,再借機向政府示威,增加對尚未公布的監管嬰幼兒奶粉廣告諮詢 的結果,以免被新法例斷其財路。問題是,政府疑似借機大玩民粹,藉打奶粉商爭取市民支持。兩方鬥法,勝負未知,但港孩及一眾父母都已先受其害。

上 周,七大奶粉供應商聯同港九藥房總商會在鏡頭前聯署簽定《供應充足約章》【圖一】,並公布四項措施,確保本地嬰兒獲充足奶粉供應【圖二】。四大措施包括: 奶粉供應商每月儲備110萬罐奶粉予本地嬰兒、供應商將由兩三天一次改為每天送貨予零售商、供應商增加熱線服務及因應供應情況,推出「奶粉券」,確保本地 家長可憑券在七日內購買奶粉,價格更低於超市建議零售價。

所謂奶粉券對港人並不新鮮,為求一罐奶粉,本港父母折騰多月,而鄰埠澳門早在三個月前已實施被澳門傳媒稱為「澳B澳奶」的「母嬰臨時支援計劃」。由澳門衞生局協助在澳門本地出生的1歲以下嬰兒家長,能夠順利購買品牌的奶粉,每月限購5罐。

這項計劃毀譽參半,贊成者認為雖然只屬短期措施,但起碼保證本地居民優先為嬰兒購買奶粉自用;反對者認為,澳門奶粉主要來源來自香港代理,若香港供應都不穩定,那澳門的供應根本無穩定保證。不過,最耐人尋味的是,本港的奶粉商到零售商,其實一直都指本港奶粉供應充足。

港早有條件辦「奶粉券」

上周出席簽約儀式的七大奶粉商代表鍾志偉指出,過去3年在港出生的嬰兒約為27萬,以平均每名嬰兒每月基本上所需4罐奶粉計算,即每月大約需110萬罐奶粉,而實際上七大供應商每月能供應400多萬罐,供應量絕對充足。

也即是說,本港本來較澳門更有條件推出「奶粉券」,確保奶粉供應正常,讓港孩父母可購買充足奶粉之餘,也不怕「其他地區」人士搶購奶粉,更毋須急急通過千瘡百孔、錯漏百出的「禁奶令」,既無助解決奶粉短缺,更令香港這「自由港」背上違反自由貿易的污名。

事實上,政府本來就有責任、更有方法,促成奶粉供應商確保供應。但令人費解的是,主責商業貿易範疇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在事件中完全無角色,他只曾在一月底,行政長官談奶粉供應當天,在另一場合行禮如儀的指出,很有信心港府的問責團隊能有效處理奶粉供應的問題。

不 過,食物供應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政策範疇,「禁奶令」又涉及出入口條例,但蘇錦樑卻幾乎全程缺席。另一邊廂的食物及衞生局,本來負責食物安全工作,不過 未知是否因為局長高永文【圖三】民望高,連奶粉供應也由他擔大旗。原本只要確保奶粉商提供充足貨源及零售,事件已解決一大半,偏偏梁班子卻執意通過「禁奶 令」,藉以達到「港人港奶」目標。到上月底,高永文仍隔空向奶粉商指出,除非完善、確保供應,否則不會撤「禁奶令」。公眾明明期望當局和奶粉供應商洽談解 決辦法,但結果儼如政府只負責「空口講」,要求供應商確保供應,而並非提出措施令供應商確保供應。有人批評現政府「講咗等於做咗」,看來並非無的放矢。

政府看似無意從確保供應入手,反以苛法「禁奶令」企圖迫使奶粉供應商就範,而奶粉供應商也另有打算。

其 實,正如供應商以至不少行內人多番強調,本港奶粉存量和供應達400萬罐,但供應依然不足,明顯是零售層面出問題。需求量愈大,價格愈高,這門經濟課 ABC,相信不止老紀清楚,從商的朋友就只會更清楚。當全城都大喊奶粉荒時,個別奶粉一罐買300400元,依然有價有市,足證這門經濟學人所共知的原 則,確有事實基礎支持。另一例證,就是農曆年間政府設熱線協助家長訂奶粉,訂購熱線轉介訂單往個別奶粉商「媽咪會」熱線,但這些熱線竟無人接聽,令訂單難 以如期送出。但行內人都知,奶粉商廣告攻勢厲害,推銷人員充足,說無人接電話而錯失訂單,理由恐怕難以服眾。

事實 上,「奶粉荒」除有助奶粉「有價有市」外,更有知情人士提點,也是奶粉供應商「示威」的機會。事關衞生署在去年十月底,就《香港配方奶及相關產品和嬰幼兒 食品的銷售及品質守則》草擬本進行了為期四個月的公眾諮詢,聽取業界及社會對現時嬰幼兒食品及奶製品的意見。諮詢於今年二月底已結束,當局暫時仍處理收集 的意見。一直有傳,當局可能以推廣母乳餵哺為由,制定自願性守則,全面禁止奶粉商就三歲或以下嬰兒奶粉賣廣告、派發免費樣本等,並要求奶粉罐須附上詳細營 養標籤。

BB有便便」或成絕響

而最「辣」的一 招規管,莫如建議不准奶粉及嬰兒食品標籤作營養及健康聲稱,而俗稱「大仔奶粉」的較大嬰兒配方奶(即6個月以上飲用)及嬰兒食品,則只可作獲國際認可兼有 科學佐證的健康聲稱。若一旦守則立法執行,那些稱「BB有便便」及「DHA有助腦部發展」的奶粉廣告,便會成為歷史。因為,一直未有研究證實DHA加入奶 粉後,和母乳中含DHA有同樣功效。

大部分嬰兒奶製品,其實都受世界衞生組織的標準管制,各款牌子的奶粉所含營養 素,一般都大同小異。所以,如果禁絕廣告,必會影響既得利益者現時數以億元計市場利益。知情人士就指,奶粉商是藉這次「奶粉荒」向主管食物安全政策的食衞 局「示威」,希望日後公布諮詢結果不會對奶粉廣告大力打壓,只不過想不到當局「借力打力」,也借奶粉商大打有民粹味道「港人港奶」。政府和奶粉商各取所 需,可憐的是眾多港孩和其父母,成為奶粉博弈的棋子。


金針集 : 曾俊華拋偽難題 曾鈺成搞哲學題

香港或者還是文化沙漠,坊間亦難有哲學題的討論,但偏偏港島卻有36517名選民選出一位「哲學家」,而且這位「哲學家」還在功能界別佔半的立法會「成功爭取」連任為立法會主席。「哲學家」的「哲學題」就是:如何令到拉布既有損立法會履行其憲制職責,同時又如何無損立法會履行其憲制職責(不明白?煩請看下去)。

關於拉布會令立法會無法履行其職,使政府無錢使、出唔到糧、無人倒垃圾、學校停課、醫院拉閘、老人家無生果金……相信大家日常已從新聞之中聽得滾瓜爛熟。筆者,以至有份發起拉布的社民連,甚至沒有參與拉布的工黨,亦都已經不勝其煩地一而再、再而三指出,政府其實仍有辦法取得撥款,所謂的「斷水斷糧」,根本不會出現。

不過,劇本已「因時間關係」早已寫好,曾鈺成惟有繼續「行禮如儀」。首先,他將710項對財政預算案的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議案,愈縮愈少,由最初預告的合併成300多組辯論,減至148組。第二,他主持會議時不時打斷議員發言,質疑他們的發言與辯題無關或已經重複,務求盡力壓縮辯論時間。

此外,他又在上星期六接受一份報章專訪中主動向議事規則委員會出題,提出要修改《議事規則》,取消議員要求點算開會人數的條文(卻未有舉出參考過何地例子),前晚更盤點因不足法定人數而打鐘等候議員返回會議廳所花時數,力求禁絕製造流會(quorum busting)此一少數派合情合理合法的武器。

既然曾鈺成早已打出開口牌,藉其對法庭判決的解讀,確立立法會主席的「剪布」權,且可為維護立法會盡職地履行其憲制職責,明明白白地暗示可在政府程序上「乾塘」出現前「一刀過」地「剪布」,那麼,議員拉布拉得快還是拉得慢,有否經常要求點算人數加長拉布時間,這一切,都變得無關宏旨了吧?

曾鈺成無疑是給自己起了道「哲學題」。

而這道更是他必須向全體議員、向公眾解答的「哲學題」。

要解答這道「哲學題」,一)他必須向公眾解釋清楚,為何拉布一方面阻時間,另一方面卻原來都不太阻時間(最多只會阻到5月中,只是兩個禮拜),而且兩個說法完全沒有衝突;二)他更要解釋的是,既然兩個說法全沒衝突,有拉布就總有「剪布」,議員又何須再避免拉布?公眾又何須再視拉布為洪水猛獸?

壞心腸卻可能成就好事。可預見,拉布今後只會一年比一年密、一年比一年多。

「哲學題」的第一個打擊的,不是曾鈺成,而是其同宗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曾俊華上星期致函曾鈺成訴說拉布的後果(不贅),信件副本本星期三轉發給全體議員。其直屬下屬財庫局局長陳家強星期四更向記者「吐苦水」。曾鈺成既然要「剪布」,曾俊華眼前的難題,都只不過是道偽難題。

偽難題背後,當然總有道真難題。曾鈺成提出修改《議事規則》取消議員可要求點算人數的條文,就必須解答如何不與《基本法》第75條相牴觸(第75條全文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立法會議事規則由立法會自行制定,但不得與本法相牴觸。」)。

不點算人數,又如何確保會議符合法定人數,實屬「存在主義」和「結構主義」之間應如何「解構」的難題。惟須注意的是,《基本法》規定的是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換句話說,此一要求不只限於表決之時,而是適用於會議進行期間的每一刻鐘、每一分鐘、每一秒鐘。

當然,正如筆者日前提到,曾鈺成已悄悄地將立法會主席的中立角色,在沒徵詢議員、沒諮詢公眾的情況下,變為類似美國眾議院議長般,可發表評論,為所屬政黨的利益服務。說到底,什麼《議事規則》、什麼《基本法》,對視黨籍為「秘密」的「哲學家」兼民建聯創黨主席而言,着實真不夠「基本」。


紀曉風: 林鄭率高官hea搞清潔運動 做騷味道遠超曾蔭權當年




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牽頭推動的「家在香港」活動,周五打出頭炮「全城清潔運動」,多名高官落區,帶頭「打掃衞生」。然而,周五的「全城清潔運動」,與2003年的全城清潔運動,林鄭的運動除了更像「造假」,內容空洞之餘,落差也非常之大。

事實擺在眼前,2003年由曾蔭權、曾俊華為首的全城清潔運動,比林鄭的來得實際、嚴謹,而且成效顯著。最明顯的,莫過於每月的「洗太平地日」,又將公共衞生潔淨罪行定額罰款增加至1500元,更推出針對有損屋邨環境衞生的「屋邨清潔扣分制」,令過往十年的衞生情況大幅改善,而相關數據更突顯出林鄭的清潔運動實不必要。

周五,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牽頭舉行「家是香港」活動,一連三日全城清潔運動,多名問責官員落區清潔掃街,提醒市民注意衞生。林鄭月娥早上聯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到大埔墟街市清潔通道扶手。他們戴上黑色膠手套抹扶手,看似十分落力。抹完扶手,又巡視街市,向檔販了解經營情況,並派發清潔物品。除了林鄭和高永文,其他政府高官亦空群出動。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到上水石湖墟街市「示範」洗地;教育局長吳克儉就到西貢海傍的海鮮街掃地。

然而,這場清潔運動不久就被踢爆涉嫌「造假」,例如在陳茂波掃街時,地上忽然出現雪白如新的膠袋和膠樽讓他掃,濕滑的地上又出現乾紙皮給他執;在西貢的一邊,工人竟射水讓吳克儉「掃水」;至於林鄭,聯同高永文等四個人同一時間抹這34米的扶手,即平均每人抹一米不足,且只是抹了數分數就完成任務,「造假」成份亦極重。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林鄭月娥在活動後,猶如「鬼拍後尾枕」,表示「有人認為這是政治騷」。但是她進一步解釋,這次的清潔運動是「配合我們『家是香港』的活動」,但最重要是喚起市民對環境清潔衞生的意識。然而,老紀就對林鄭的活動有不少疑惑。

明顯地,這次的「清潔香港」活動,會令人聯想起十年前,由當時的政務司司長曾蔭權為首組織的全城清潔策劃小組。當年的政府定出兩天為全民清潔保健大行動,由時任特首董建華率領高官,到全港十八區三十六個地點進行大清洗。而昨天的清潔運動,儼如當年的翻版。想當年,「清潔大隊長」曾蔭權就到了中環蘭桂坊拾垃圾,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到商場抹扶手電梯,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到後巷掃街。

此一時彼一時,雖然兩者看似一樣,亦同樣被視為「政治騷」,但只要細心觀察,不難發現兩者可有差天共地的分別,起碼2003年的「造假」成分遠低於昨天,而政府官員亦確切有到衞生黑點巡視。

老紀嘗試將現時的全城清潔香港活動與當年來個大比拚,看看同樣被視為「政治騷」的兩個活動,哪一個較有誠意,哪一個才是「做實事」?


林鄭之清潔運動較曾蔭權遜色

首先,就活動的目標而言,林鄭的全城清潔運動,明顯較曾蔭權遜色。如林鄭所言,她是次牽頭的清潔運動只是「配合『家是香港』的活動」,主次之分,一目瞭然,就儼如想「執靚」間屋(家是香港活動)而去清潔。反之,曾蔭權的全城清潔運動,目標清晰,主題亦只有一個,就是清潔香港。

須知道,「家是香港」是由林鄭領導一專責委員會,再統轄包括「活力香港」、「潮流香港」、「關愛香港」及「清新香港」四個工作小組。這次的全城清潔運動,只是隸屬於這四個主題中的「清新香港」之下。而在「清新香港」的一共122項活動中,全城清潔香港運動只是屬其中一項,名為「地區清潔日」的活動。換言之,全城清潔香港只是「家是香港」的四分之一個主題,當中的122分之一,重要性之低,不用老紀多言。

再者,全城清潔運動的性質亦與「清新香港」主題格格不入。翻查「家是香港」的資料,「清新香港」的目的是促進低碳、減廢、愛護大自然和崇尚健康的生活方式,而「清新」一詞,一般是指「空氣清新」,與全城清潔運動的「清潔」意思,似乎不大一樣。加上「清新香港」的活動多以自然環境有關,「清潔香港運動」夾雜在其中,不但勉強,更顯得突兀,不知道此活動是否臨時拉夫,「夾硬」加在「清新香港」之列呢?


全城清潔策劃小組「做實事」

相比之下,2003年全城清潔策劃小組,目標明顯清晰,而且較林鄭的嚴謹。20035月,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成立「全城清潔策劃小組」,委任政務司司長曾蔭權負責制訂和推行建議,被視為「大隊長」,曾俊華(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秘)為「副隊長」。目的就只有一個,就是制訂和推廣一套可持續和跨界別的方案,以改善香港的環境衞生。

小組分階段就不同的範疇,討論研究短期及長期的改善措施,這些包括公民教育、城市規劃、大廈設計、私人樓宇、公共屋邨、食肆、公眾地方、私家街和後巷等各項問題,又從個人、家居、社區等方面,針對性改善衞生措施,單單在第一階段,已經落實70多項措施。

當中最為人熟悉的,莫過於每個月月底舉行的「洗太平地日」,清洗的對象,包括私人唐樓、衞生黑點、問題後巷、街市、小販市場和小販聚集處,又以合作模式解決如「環」字八街等環境問題。此外,同年政府將公共衞生潔淨罪行定額罰款增加至1500元,又推出針對有損屋邨環境衞生的「屋邨清潔扣分制」,至今的成效乃有目共睹。

除此以外,「全城清潔策劃小組」又在同年5月及8月分別提交《改善香港環境衞生措施中期報告》和《改善香港環境衞生措施報告》,交代清潔香港的工作情況及成效,列明各部門必須推行的建議措施,又詳細列出全港需要優先清潔的85個衞生黑點,針對性改善衞生黑點。


香港衞生大幅改善 全城清潔沒迫切性

回望林鄭的全城清潔運動,會否出報告都是一個問題,但老紀肯定,就算是有報告,都是整個「家是香港」的報告,而不是以針對清潔香港出一個獨立的報告。此外,老紀必須指出,2003年清潔香港運動,是基於當時香港的衞生情況仍不算及格,但正所謂「今時不同往日」,香港經過沙士一役之後,衞生情況已有不少改善,如今林鄭率領官員清潔,是否真的有迫切性?

老紀翻查過食物環境衞生署有關2012年的服務標準、目標和成績,當中有關公共衞生的目標,超過九成都能達到。例如每天徹底清洗公眾街市的公用地方3次;在樓宇密集地區,每天清掃街道及清倒廢屑箱至少4次,在非常繁忙的地點或垃圾黑點,則可多至每天8次;潔淨問題嚴重的地區或垃圾黑點,每星期至少清洗2次。

再翻查2000年至2012年全年鼠患參考指數,鼠患的情況自2003年已有大幅改善,由2002年的9.0%,跌到2011年的1.7%2012年稍為回升至2.4,但仍然遠低於2002年的水平。簡單而言,社區的公共衞生已比2003年有大幅改善,是次的「政治騷」,更顯得虛有其表。

與其浪費人力物力去做一些「政治騷」,老紀建議林鄭可以參考一下當年曾蔭權的環境衞生報告,例如由個人出發,改善個人衞生或提高市民的衞生意識,鼓勵市民有病時要戴口罩、平日要多洗手等,來得更為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