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

紀曉風: 官媒批港拒捐搞對抗 蘋果三星大舉行善買保險




港人就是否捐助四川雅安地震的爭議,一石激起千層浪。地官方喉舌《環球時報》昨日就發表題為〈莫因少數港人抵制雅安地震捐款寒心〉的署名評論文章,批評發起抵制捐款的人是「胡攪蠻纏」,而提出「重建工程都是豆腐渣」的人是「誤導公眾」,最後更指有關言論是「想給兩地民眾間本已因奶粉、雙非孕婦等問題而高漲的對立情緒,再火上澆油」。

同日,立法會財委會討論向賑災基金注資1億元以捐助四川地震的撥款申請,結果由於爭議太大太多,最終因時間所限,申請未能付諸表決,需擇日續議。翻資料,雖然不同捐款數字均反映港人今次的善心有插水跡象,但其實對捐款卻又豈止是港人?例如中國紅十字會,首日募捐僅獲14萬元,是民間組織的1%,令「中紅」由過去賑災龍頭跌入凡間,同時顯示《環時》針對港人的法有欠公允。實情只是,港人對捐助地的善心,明顯是跟信心掛鈎矣。

這邊廂,港人因有「先例可循」故此拒盲捐。那邊廂,跨國大企業就前仆後繼豪助地,其中三星、蘋果及富士康便合共捐出1.6億元人民幣賑災,此舉既是購買政治保險,同時借機建立企業形象,計落對是除笨有精。

對於應否注資1億元至賑災基金捐助雅安地震,泛民主派跟建制派意見分歧。泛民指過去多次捐助後,發現援建項目監管不足,且地貪腐問題嚴重,故毅然把公帑捐出是不負責任,同時建議政府應把捐款限定受益者為協助災民的非政府機構。

相反,建制派就一面倒盲目地支持撥款,其中工聯會的王國興更提出歪理,指「族大有乞兒,樹大有枯枝」,不應該因為有枯枝而否決整棵大樹,批評有議員及政黨利用國貪腐情況來挑撥同胞之情。問題是,如果貪腐真的影響救助災民及重建工作,難不成仍應繼續捐助如同助長?更何況王國興此話,既是對法治廉潔沒認知,也把習近平主席多次強調「打鐵還需自身硬」的反貪腐精神諸腦後。

至於政府,就表明賑災基金的撥款是直接交予地方政府。出席會議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多次開腔,希望議員應信任地有關部門的監管。然而,她無法提供實質建議,而當地都承認有嚴重貪腐問題,香港受一國兩制之限,不能干預如何打貪,充其量只能反映、舉報,恐怕輕言信任,最終只會空餘遺恨吧!

其實,早有分析指,官方的賑災捐款是對受災地區及同胞聊表心意的做法,而特首梁振英前天在回應傳媒提問時亦「漏嘴」,稱「本着我們同胞之愛、互相關心、互相支持,在財政上我認為香港社會是應該捐助當地的災民;在感情上,我們亦需要表達我們支持地同胞的意思」。

必須指出,梁振英表面上是解釋在財政上及感情上兩個層面,港人都應捐助災民,但其實「財政上」的原因,實是基於「同胞之愛、互相關心、互相支持」,即均是出於感情考慮。換言之,1億元捐助從頭到尾都只是出於「情感」多過出於實際需要。既然是聊表心意(四川政府表明了不是缺乏賑災資金),為何政府仍堅持「折現」,卻不仿效部分地城市以捐物資代替捐錢,令香港儼如「窮得只剩下錢」?

撥款申請最終因爭議太大,而多個議員又未發言,故申請未能即日付諸表決,需要擇日續議。官方未能盡快慷慨解囊,同一天,以「香港資深媒體人」自居的作者梅斯,就在地喉舌報章《環球時報》發表署名評論文章,批評近日在網上出現的「一毫子都不捐」的抵制捐款運動,同時回應運動的「依據」,包括「捐款會落入貪官口袋」、「重建工程都是豆腐渣」,以及「香港支援重建的兩項基建工程亦幾乎爛尾」這三大指控。

梅斯指,四川重建組提交給香港立法會的報告,「條分縷析,是被稱『一分錢用到哪裏都看得見』」,只是反對者們以「胡攪蠻纏的態度」,選擇閉上眼睛拒看見;而援建工程一半不合格,就是出於以偏概全,誤導公眾的報道。至於基建工程拖延經年,就是因為有關地點自然環境惡劣,故工程才「建了塌,塌了建」,卻被定義為「幾乎爛尾」。

不過,四川重建組提交的報告,根本從未廣泛地公諸於世,但過去卻有泛民議員到當地視察工程時被拒入境。更何況,以香港曾捐出百億元計,換算出來實是等於「萬億分錢」,梅斯之言恐怕是言過其實。至於豆腐渣工程,以港人標準,其實哪怕是百分之一而非一半,港人亦應該會嫌太多吧?而有工程受天災影響,如果事前有作好周全規劃,試問還會落得「建了塌,塌了建」嗎?

《環時》針對港人的評論有欠公允,但從現時捐款情況來看,港人今次的善心確較08年時遜色,惟直接把今次跟上次比較,其實也不公平。

熟知中國國情的資深傳媒人潘小濤在報章撰文,直言今次雅安地震的破壞力,只及汶川的三十分之一,災情跟汶川大地震不可同日而語,各界視作另一場汶川地震是「反應過了頭」。他又舉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雖然第一時間前赴災場,但僅逗留24小時就回京,「不知是有更重要活動,還是想降低各界的反應熱度?」但從中可見,雅安實有別於汶川,既然如此,兩者賑災工作的處理,相信亦應有所不同。

其次,就是對捐款卻的又豈止港人?老紀翻資料,過去屬賑災龍頭的中國紅十字會,獲得的捐款便出現暴跌,災後首日募捐僅獲14萬元人民幣,僅佔民間組織的百分之一。中國紅十字會的募捐成績,相信跟該會近年形象插水有關。由於先後發生「郭美美事件」及挪用巨額公款等,民眾似對該會不再信任。事實上,網上便流傳不少照片,不同的民間募捐活動,都「鄭重聲明」與中國紅十字會劃清界線,以免影響募捐。老紀昨瀏覽該會官方微博,留言板中便有大量網民毫不客氣地要求中國紅十字會「滾出災區」。

中國紅十字會的情況,正是反映不管地還是香港都是一脈相承,就是來自普羅大眾的捐款者,都希望捐出去的款物能送達災民手中,但由於過去的信任感已經消失,各方在捐款時才有所猶豫。

事實上,相比之下,由武打明星李連杰創辦、屬慈善界的「新順貴」的壹基金,在今次雅安地震的募捐過程中,便大受歡迎。箇中原因,包括壹基金公開其管理架構,且頻密地公布受捐總額和使用之處,整個運作公開、透明,自然令人放心解囊。

各方其實並不抗拒支持協助災民的非政府機構,只是反對進行G2G式的直撥政府捐款,皆因在一國兩制下,港府是無權亦無力監管善款的運用。

返回香港,08年時多個大機構在災後都即時到中聯辦作大額捐款,當中有馬會、國泰、嗇色園、邵氏基金及豐銀行等,然而今次都暫時按兵不動,就連一向大方的四叔李兆基,至今也未見表示。不過,多個跨國大企業卻反其道而行,前仆後繼豪捐地,其中韓國三星捐出6000萬人民幣,蘋果及富士康就分別各捐5000萬元人民幣,三間企業的捐款總額高達1.6億元人民幣。由於地多間知名企業的捐款額多介乎100500萬元,三大外企的捐款額,隨時是地企業的總和。

三星、蘋果及富士康的慷慨不難解讀,原因之一是購買政治保險。須知道,地領導層剛完成換屆,三大企業此舉即能向中方以示友好,更何況中國本身,對三星及蘋果來,正是舉足輕重的市場。

資料,08年的汶川地震,蘋果僅僅捐了40萬元人民幣,但五年後的今天,除捐錢外,蘋果更表示將為部分災區學校重建後提供全新蘋果設備。三星就稱會派遣技術人員到災區,為災民提供免費維修及免費租賃手機服務,既是危難見真情,同時更借機建立企業形象。

至於行會成員張震遠昨表示,不認為1億元對香港來是大數目,又指有人以上次向四川捐款發生的個別事件,抹黑地政府並不公平。在此必須不嫌其煩地指出,香港人這刻拘泥的,並非捐款銀碼的大小,而是整個制度存在漏弊,令港人變相好心做壞事,肥了貪官卻苦了災民,同時也反映「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這道理。而既然張震遠都同意這些事件是真有其事,仍稱之為「抹黑」,似乎已是言重吧


金針集 : 泛民議員或須向曾鈺成提不信任動議

闊別一年,「拉布戰」重現立法會議事堂。參與拉布議員發言及理據,公眾大多不會在意。傳媒、市民以至社會都會把焦點放在拉布究竟可以拉多長,而又會何時、如何結束?一般相信,結束拉布的主動權,看來在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的手上。

誠然,曾鈺成作為議會議長,維持議會運作正常是其責任。但筆者必須再次強調,曾鈺成並無「剪布權」,若重施故伎,再次施剪,泛民議員實不能不了了之。

上月中,本欄文章《立法會剪布預警 曾鈺成自毀長城》指出,曾鈺成稱議員在《議事規則》下可以拉布,但同時《議事規則》給予主席足權力在有需要時「剪布」。他大談剪布權的目的,是向建制派以至西環表明,「(剪布)權在我手」,是否剪、何時剪、如何剪,依然是他的權和責。

但事實上,不論是否剪、何時剪、如何剪三大層面,曾鈺成的剪布權,是名不正、言不順。

談到「是否剪」,實質是問主席能否剪布,如剪,又有何理據?《議事規則》並無明文規定,容許主席執行剪布權。去年曾鈺成剪布,是引用《議事規則》第92條,即對《議事規則》未有作出規定事宜,《議事規則》的要求如下:「……立法會所須遵循的方式及程序由立法會主席決定;如立法會主席認為適合,可參照其他立法機關的慣例及程序處理。」

但剪布後,曾鈺成向議員提供的書面解釋,並無參考外國例子。甚至,已退休的立法會秘書長文華接受電台訪問時,亦證實曾鈺成根本未有參考外國例子。根據筆者認知,容許議會主席剪布的議會,應只有伊朗和孟加拉,如果曾鈺成認為本港立法會應參考這兩個國家議會做法,應向公眾明,否則他不應也不能再次引用《議事規則》第92條剪布。

再論「何時剪」。曾鈺成日前接受有線新聞訪問時表示,如果議員在第一場辯論已提的論點,在第二場辯論又重複,「唔通我畀拖十個鐘咩?無可能嘛!」暗示會使用主席權力終止辯論,即剪布。然而,在去年未有剪布發生前,議會規則只容許曾鈺成警告重複發言的議員,若重複發言議員不聽勸告,繼續重複,那主席便可以議員違反警告為由,驅逐該名議員出議事廳。而最終,因為議案沒有人發言,動議可以付諸表決,然後會議終止。

但趕走一位民選代議士出議會,削其發言權利,等同奪支持這位議員的選民監察政府、發表言論的權利。曾鈺成如此,旨在事先張揚他既不欲趕議員離場,但又不會容許無止境拉布。但這捨難取易的「走精面」做法,恐怕有違議會精神。

最後是「如何剪」。由於拉布議員提出的修訂,都是及一條《撥款條例草案》,曾鈺成接納了共710項修訂,並將之合併為148項辯論。如果一旦剪布,曾鈺成既可一次決定,按條例而把所有辯論終止,也可按情況終止及某一項修訂的辯論。

這給予曾鈺成極大空間,因為如果按修訂辯論,即使剪,也要剪148次;如果一刀切,就可因某位拉布議員在某項辯論的冗長發言而終止整場拉布。但這從邏輯上並不合理,因為即使第一場辯論的發言已重複,不代表第二項辯論是不得繼續。可是,曾鈺成至今,仍未交代會如何行使這項權力,而且他的辯解,更明言「如果去到五月中,咁又如何?」明顯他不是按議會討論精神去處理是否剪布,而是站在行政機關一方,擔心撥款不能通過。然而,《基本法》列明立法會具有的十大功能,只有「根據政府的提案,審核、通過財政預算」,而沒有「確保財政預算如期通過」的職能,曾主席的剪布理由,恐怕有違憲之嫌。

所以,從以上三方面,可見曾鈺成一旦再施剪布權,即視《議事規則》要求不顧、視議員代表市民問政精神不顧、視《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憲制責任不顧,那他還是否適合繼續當上立法會主席?泛民議員雖然沒有參與是次拉布戰,但正如去年拉布戰時,當曾鈺成企圖剪布時,泛民議員也有表達不滿及要求主席解釋。若曾鈺成重施故伎,泛民議員是否應捍衞立法會尊嚴及議事精神,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也應對這位「三不顧」主席投以不信任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