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

林​行止: 資方有吃得起的小虧




 甲、葵涌貨櫃碼頭工人罷工,欲罷不能,到今天已是第二十七天了在四月九日,筆者罷工「慘然」進入第十三天,現在看來,「慘然」應該改為「昂然」,以這些日子來,市民 -- 相信大部分為受薪者 --— 的罷工基金捐款累計近六百萬,社會同情心明顯向罷工工人傾斜!由於有關碼頭工人的具體工作情況和收入特別是未有工人參與罷工的外判公司的信息十分貧乏,政府作為仲裁者的角色,不僅拖延甚久才動機制、有虧責守,且介入事件后有「力」無「氣」,令碼頭工作的真相依然不清不楚而工潮解決未有期。在這種情形下,香港人僅知罷工工人十多年不曾加薪(考慮通脹因素,實質工資明顯萎縮),他們的處境牽動人的「同理心」但另一方面,罷工工人要求加薪百分之二十,即使邊際利潤率不低的公司,亦不可能一次過承受。這種兩邊看來都有偏頗的「懸」案,再拖下去,對有關各方、香港經濟以及香港在國際間的形象,肯定會帶來負面影響。

因為公開的信息不盡不實,筆者只能泛泛而論。外判工作本為有效的分工方法,然而,正如不少學者指出,工作可以外判,但責任不能非常明顯,為大企業「分憂」的外判公司有比較廣泛的人脈關系及管理工人的辦法與經驗,因此能招聘足員工並做好企業交下的任務而外判公司能足人手,在利伯維爾場機制下,最根本的原因在支付市場工資,加上工人有辭職、轉工的自由,外判(和其背后的大企業)削工人,便有點危言聳聽、言過其實了。

不過,從另一角度考慮,和大企業的氣度有別、「社會地位」不同,外判公司本身沒有商譽要維護,同時亦不必盡任何大眾強加於企業的「社會責任」,當然更無須致力於社會認受性的確立(只要「老細」關照便行),可以完全缺乏佛家「自利利他」(唐伽才《淨土論》:「菩薩如是修五門行,自利利他,速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的想法,因此與善待員工無,這二十多天來港人從傳媒所見所讀的相關消息,不難達致外判公司刻薄克扣工人的印象,以工人多年未曾加薪之外,工作條件更遠離現代先進經濟公義社會的工作標準(本港勞工法例允許員工二十四小時當?!),外判公司難辭其咎,路人皆見。

中環的金融業務可以搬往前海,葵涌的起卸工作技術上和理論上可以遷至鹽田,不過,由於還有附加運費和關問題的考慮,現在便與碼頭工人鬧僵甚至決裂,對有關企業可能未見其利先見其害而讓罷工看不到結束之期,風餐露宿的罷工工人固然贏盡港人同情,借助外判分擔管理職責的企業,則有有形與無形損失,此際因而也許是企業最高決策層採取斷然措施的時刻,在瓷器不與缸瓦硬碰的前提下,讓一小、吃點小虧,何樂不為。

順便一提,和—葵涌碼頭的老板—董事局應對其董事總經理霍建寧就非業務的公開發言有所警惕,去周末他對罷工工人尤其是罷工支持者職工盟李卓人的批評,文不對題且離現實,不但給人以「關門成一統」的優越,更有涼薄之尤的觀感。霍氏肯定是深得老板歡心與信任的經商長才,市上亦無有關他是「聚斂之臣」的傳聞,但他完全缺乏面向社會大眾的普通常識,短短幾句話,對公司形象造成的損害,大矣!

乙、從近月來熱衷本地政治者的熱烈討論看,如果北京「堅持原則」,不作絲毫讓,「佔領中環」事在必成。此一公民抗命運動的發起人戴耀廷,理路明晰,文有度,把有關此事的理念與實踐,有條有理地在本報的專欄及其他媒介上清楚表達,雖然難免給人以「秀才造反」的印象,其「事先張揚」亦予其對手做好反擊的準備。筆者一早在這裡強調和平抗爭極可能引來力圖使之變質的暴力沖擊,令和平靜坐變成流血事件,遂予警方名正言順地進行干預。這種看法,現在似成「共識」。戴教授坦蕩蕩的設想若招惹非君子式的攻擊,令「佔領中環」功敗垂成的可能性不小而一眾對真普選民主有所憧憬和堅持的熱血人士,因而作好最壞打算,做出被捕甚且坐牢的心理准備!

對於戴氏的和盤托出,其初筆者頗不以為然,因為這樣做予其對手有集中力量逐項擊破的部署但想深一層和觀察相關人士的反應,則看到香港的公民運動已提升至更高層次,換句話,香港的公民意識正趨於成熟。迄「佔領中環」提出之前,香港泛民人士為爭取民主付出的,隻是可以量化的金錢代價,且這種有形損失,由於可以換取社會認同(具體體現在選票及民調上)的無形收益,因此可利害「互相抵銷」,這意味在此階段投身民主政治的人,有所失亦有所得,換句話,這是「取捨」問題,與為爭取民主必須作出實質付出仍有距離。

民主運動發展至今,不論「佔領中環」等同「血流中環」會否成為事實,願意承擔後果付出自由代價的人,所作的犧牲(所付的「機會成本」)遠非金錢損失所能比擬,有此心理準備的人,因此得敬重。

把「佔領中環」籌備細節公諸於世的另一項積極意義,在向港人灌輸和平有序爭取民主的理論和實際部署,即使公民抗命最終無法達標,失敗收場,由於民主意識已在港人腦海生根,日后港人在真普選民主路必然荊棘滿途,意味社會永遠無法和諧,這豈是統治者所願見。

在環繞真假普選的討論中,幾乎所有題材都被觸及,但筆者以為有一項根本因素,至今無人提出,此為選民和候選人的國籍問題。香港普選學西方,西方國家持有外國護照的人民能參與選舉嗎?答案恐怕是否定的。

也許,香港的選舉法加進沒有外國國籍的港人才有被選和選人的資格,這種提法不能不合理,因為入籍外國,必然經過宣誓效忠護照國的手續,因此,不讓持外國護照的人參與民選政治,正是避免外國勢力介入香港政治的招!

只有沒有外國護照的港人才能參與本港選舉游戲,假設現在進行大選,不是開玩笑,也許有資格競逐行政長官的候選人只有李柱銘和何俊仁等寥寥數人!持外國護照的港人無參選與被選資格,這種政治正確的篩選辦法,西環所以遲遲不提,究竟有什麼苦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