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

紀曉風: 限奶令「連坐條例」亂撒法網 漏洞多商戶市民隨時遭殃




 

日前出席海南博鰲論壇的梁振英,並在當地接受中央電視台專訪,大談在香港鬧得滿城風雨的「限奶令」,直指是逼不得已,又稱沒有一個撤銷禁令的時間表。而在香港,海關就「配合行動」,在上周六與本周一兩度出擊,接連搗破偷運配方粉的走私集團。本周一的行動更首次破獲配方粉儲存貨倉,檢獲4500罐配方粉,總值逾百萬元。

執法行動似對走私奶粉集團施以迎頭痛擊,但如細心沉澱,香港畢竟是法治之區,何以儲存配方粉都會觸犯法律?據海關解釋,部門是根據《進出口條例》執法,但問題是,若然條例成立,那一眾北區藥房把嬰幼兒奶粉售賣給水貨客,又或代過關親友暫存奶粉的市民,似乎都會同墮法網。

老紀問過海關老友,直指如果市民在警誡供詞中承認罪行,就算只是協助儲存奶粉,確有被檢控的可能。執業大律師更直言,條例配合限奶令實施,確可牽連甚廣,「海關現時可以『爆』藥房個倉」。事到如今,似乎再次反映出,限奶令之訂立實非常粗疏,以至為眼前的奶粉,卻令香港賠上屬本港基石的法治精神。

香港海關繼上周末一連兩日進行反走私配方粉行動,搗破3個有組織的走私集團後,前天再搗破一個以螞蟻搬家方式企圖非法出口配方粉的走私集團,除拘捕5名走私客並檢獲20公斤配方粉外,其後更在上水一工業大廈內,破獲集團配方粉的儲存貨倉,拘捕了兩名集團主腦,並在貨倉內檢獲4500罐配方粉,總值約110萬元。

海關接連行動成功,似乎令本地媽媽能鬆一口氣,好相信走私奶粉問題能在經歷連番打擊後消失於無形。但是,這個又是否真正會出現的美好願景?誠然,老紀並非法律專家,只知道在「限奶令」下,攜帶逾兩罐配方粉出境才屬犯法,卻對海關何以有理據搗破查封配方粉儲存貨倉摸不着頭腦。

常言道「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更何況千千萬萬計的網民!為集思廣益,老紀利用了面書專頁求教網民。觀乎網民的熱烈反應,一日間已有逾2200人傳閱留言(其他留言平均數為500左右),似乎反映公眾都有同樣疑問及關心。有人提出「儲存奶粉犯咗邊條法例」,有人就指「我做藥房,若打算全部賣畀水貨佬都一樣拉得?」也有市民把問題指向香港的核心價值,稱「香港有程序公義,係法治社會,唔係人治社會」。

究竟儲存配方粉何以成為違法行為?根據海關公布,執法是根據香港法例第60章《進出口條例》。老紀再翻查香港法例,有關條例是來自《條例》中的第35A款,條文指出,如任何人若協助運載、移離、存放、窩藏、備存或隱藏任何限制運載的物品而未獲發出口許可證,意圖協助他人逃避限制,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200萬元及監禁7年。

問題是,按照有關條例,如海關可查封水貨集團的配方粉儲存貨倉,那一眾藥房商戶的儲存點,甚至奶粉供應商的貨倉,又是否可獨善其身?老紀問過海關老友,直言要令有關的水貨客罪成絕不容易,「其實好有難度,要有好多環境證供,可能有手足跟咗佢哋,見到佢哋有交接,或者一齊過關,係合作關係先拉人『爆』倉。」

海關老友說來容易,客觀事實是有儲存倉被視為犯罪證據公開,而市民不知就裏,似乎隨時會誤墮法例,老紀於是假設部分個案情況請教海關老友,究竟是否會成為海關檢控對象,包括:

一,藥房商戶等明知顧客是水貨客情況下,仍大手向其出售奶粉;

二,在知道親屬友人會攜帶過量的奶粉出境下,仍代對方暫存奶粉;

三,有水貨集團儲存大量奶粉,但就以每天每次兩罐的方式供貨給水貨客。

老友就解釋,前者海關由於難以掌握充足證據,包括難以判定藥房商戶是肯定顧客會犯法,故不會採取行動。至於第二點,如有關人士在海關人員為其錄取的警誡供詞中承認罪行,那海關將會作出檢控,「當然最後都係睇DOJ(律政司),佢哋的指引,係我哋有勝算先檢控。」至於第三個情況,老友就相信要利用環境證據,令法庭信納有關人士是否真的有如此意圖。

不過,就算海關不作檢控,也不代表沒有觸犯法例,皆因事涉搜證程序,關鍵只是因為證據不足矣。陸羽大狀就跟老紀直言,按照有關條例,「海關係可以『爆』藥房個倉」,而家中儲存過量配方粉的市民,也「有可能觸犯了法例」。

然而,成功執法跟最終成功定罪,其實是兩碼事。陸羽大狀就引述法律界消息,指海關跟警方早前在特首為保民望的一聲令下,多次對北區水貨客採取執法行動,拘捕過大量的水貨客,但事件續有下文,「個個手搭膊頭被送上車的畫面只係故事上半部分,事實係好多人之後因證據不足被釋放,就算有人被檢控,亦有被撤銷控罪,呢啲行動雷聲大,但好多時要靠警誡供詞,如果當事人保持緘默,根本好難告得入。」

陸羽大狀坦言,造成現時的爭議,問題在於《進出口條例》本來不是用作規限奶粉之類的日常所需品,「例如限出口光碟的複製工具,係防止你做翻版,當然可以爆倉,但奶粉有個兩罐的buffer(緩衝)位,你以為我犯法,但我兩罐兩罐出境,卻又唔犯法。」

實情是,這一條漏洞處處兼現時仍未獲立法會通過的限奶令,跟原來的《進出口條例》精神是格格不入。然而,限奶令實施,同時令《進出口條例》相關部分因限奶令而生效,卻引發更多的爭議。而更甚的是,政府在諮詢時及在立法會的討論中,對有關問題隻字不提。

老紀翻查過當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當中從未提及原來市民「運載、移離、存放、窩藏、備存或隱藏」配方粉,都可能犯法。

海關就回應,上周末及本周一的行動,海關仍要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現時仍未作出檢控,亦未決定是否能充公檢獲的配方粉。

金針集 : 標準工時立法疑似「不可能的任務」

梁振英在競選行政長官期間,曾承諾研究立法限定標準工時。一直強調「不失時機」的現屆政府終於在上任十個月後,宣布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不過,究其實,這個委員會恐怕少了兩個字。

記者問勞福局局長張建宗,梁振英在競選時曾承諾推動標準工時立法;那麼,究竟今屆政府能否完成立法?張局長一共答了296個字,當中出現了6次「研究」。如此看來,標準工時委員會實在應該稱為「研究標準工時委員會」。相比之下,上屆政府看來老實得多。08年成立名為「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當時由鄭若驊出任主席,負責研究如何釐訂最低工資水平和訂立檢討機制。

20113月,最低工資準備於兩個月後正式實施前,「最低工資委員會」才正式成立,由翟紹唐出任主席。所以,若是名正言順,這個負責研究的「標準工時委員會」,應該稱為「臨時標準工時委員會」。

最低工資、標準工時、集體談判權,堪稱本港勞工界力爭的「三大任務」,而從最低工資立法到實施,前後需時三年計算,爭議性更大的標準工時立法,看來需時更是有多無少。不難想像,標準工時委員會最快到2016年春夏之交才有機會公布實施標準工時細節,但到時已是今屆立法會會期的尾聲,根本談不上立法。於是,即使真的要立法,很大機會也要留待下屆立法會去處理。

好了,由201610月中新一屆立法會會期展開,到20173月尾新一任特首當選,前後只得五個月,根本不夠時間在今屆特首任內立法。換句話說,如果下屆特首不是梁振英,結果恐怕只會落得「吹皺一池春水,干卿底事?」

更何況,這已是假設商界和勞工界就標準工時的爭論,不會較最低工資長。但事實上,標準工時所涉及的矛盾分歧只會更大,單是標準工時時數,以及獲豁免行業的類別,已肯定是曠日持久的爭論。所以,三年立法的期望,很大機會是奢望。

標準工時向來是工聯會「主打」議題,特首選舉時,工聯會把60票選委票全投梁振英。工聯會會長鄭耀棠聲稱,原因之一是「梁振英向來較同情勞工及基層,對方的勞工政綱包括在最低工資及標準工時上,均接納及反映不少工聯會的意見」。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工聯會議員陳婉嫻則指,新一屆立法會「十大工作重點」之一,就是設立標準工時。如今看來,豈非已是不可能的任務?

筆者昨天只能聯絡到工聯會議員王國興(看來工聯會議員「深潛」一說,未必無因),他不認同本屆政府立法是mission impossible。他指眾所周知,標準工時的爭議大,現屆政府成立委員會,表示願意直接面對,不再拖,「已比上屆政府好」,又稱有信心三年後可以「交功課」。至於爭取結果,他坦言:「我們是力爭愈早實施,不到我們主觀願望,只能主觀努力。」工聯會的爭取模式,原來結果不是最重要,重要只是過程,名為爭取立法,實為爭取「研究」立法也收貨,難怪張建宗局長每逢處理工潮(先有以往的紮鐵工人上街,近有碼頭工人罷工),工聯會俱是政府談判桌上的「上賓」矣。

云爾錄 : 特首凝重研究何謂脫貧

先後陪同陳振聰、陳志雲上庭的「法庭之星」林以諾牧師日前專訪特首,傾情主演「人肉發問機」,發問有關如何解決香港貧窮的「例牌」問題。着段訪問長達13.5分鐘,雖然問題「例牌」,但咱們的特首就毫不馬虎回答。

例如,林以諾在專訪中問他:「脫貧定義係乜呢?」咱們的特首一如《施政報告》的作風,神色凝重地回答到:「我哋仲研究緊!」

另外,咱們的特首講到設立貧窮線的原因時,煞有介事地提出是有三個「A」,分別是Analyzing,分析現在貧窮的狀態;Assisting,協助政府推出針對性的政策,及Assessing,要評估政策是否有效。敢問,政府哪一項的政策不是以這三個「A」的步驟進行?如此煞有介事,是否代表政府推行的其他政策就不是按照這三個「A」呢?在專訪中,咱們的特首又多次強調香港現時的貧窮問題是嚴重的,但指「我哋講貧富懸殊,我哋講得比較少,我嘅重點同精力都係放喺解決貧窮」。

他的意思,不知是否表示政府只會搞窮人,而不搞富人,不想搞貧富懸殊下的資源再分配問題呢?

工人:工聯會及勞聯不代表我

貨櫃碼頭工潮現已踏進第13日,勞福局局長張建宗昨日表示,在今天早上及下午會分別安排葵涌貨櫃碼頭參與罷工的職工盟、工聯會及勞聯的代表,與兩間碼頭外判商開會,碼頭公司亦會列席會議。

然而,眾所周知,工聯會在工人罷工至今一直「玩深潛」,未與罷工工人接觸不在話下,就算是回應,亦只像《頭條新聞》所言,選擇性「浮潛」,「東張西望」。

老紀實在想不通,工聯會是代表誰人「談判」?既然工聯會的工人覺得沒有問題,那麼工聯會又有何談判的必要?對於這個安排,老紀只想到一點,就是職工盟的談判是在上午,而工聯會與勞聯的「談判」是在下午,就算談判有結果,都是在下午、待所有會議結束後公布。如果上午「傾唔掂」,下午突然成功,此談判的功勞又會被工聯會「抽去」。說到底,政府此舉,似乎又是為工聯會「成功爭取」鋪定一條金光大道。

港鐵閉路電視與警「隨身攝」如出一轍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出港鐵的閉路電視系統有多項不足,當中包括無做事前風險評估,亦沒使用加密的記憶體,轉移及儲存檔案。調查報告指,港鐵在公眾地方安裝3342部閉路電視攝錄機,列車車廂內就有429部,即是平均每十個車廂就有兩部,每日覆蓋高達一百萬人次乘客。報告又指,在受監察的港鐵站入口,「閉路電視攝錄進行中」的告示牌,普遍不夠顯眼。

這令老紀馬上聯想到警方最新引入的隨身攝錄機,同樣是閉路電視,同樣地,市民有機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錄影,涉及的更是全港的市民。老紀已多次撰文指出「隨身攝」存在多個問題,警方又如何保證「閉路電視攝錄進行中」的告示是清晰顯眼?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是否有必要跟進?



紀曉風:碼頭工潮談判工聯會獻醜 聲稱奔走籌謀張建宗臉厚








當上帝只花了6天時間,已能夠創造天地,而勞工處協助解決一場觸動全城的碼頭工人工潮,卻花了逾兩倍共14天的時間,才成功踏出第一步,讓勞資雙方一同聚首,在談判桌上共商如何善後。

昨 天,是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外判工人發動罷工工潮的第14天,在勞工處安排下,勞資雙方終於展開談判。談判分兩場進行,頭場由發動工潮的職工盟代表先上陣,尾 場就由在整個罷工行動中一直「潛水」的工聯會代表,連同沒有參與罷工的港九勞工社團聯會(勞聯)參與調解。經一日談判,勞資雙方未達共識,意味工潮繼續。 雙方據知暫定在今天下午再次會面。

談判未能「一擊即中」,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就「解釋」,這些談判的進展必然會有反覆,但往往會有峰迴 路轉的變化出現。而其實事情發展至今,峰迴路轉尚未可見,但公眾就目睹以張建宗為首的相關官員,在安排及處理談判上無理兼進退失據。至於聲稱真誠為工人的 工聯會,更是派出口說自己有代表性、卻根本是非現職工人的人士參與談判,赤裸裸地示範如何醜態畢露。

「碼頭風雲」這一場波瀾壯闊的工潮,至今踏入第15天,而在昨天剛滿兩周之際,勞資雙方終於同坐一桌展開談判。

結 果,一如有份參與罷工的工人所料,上下午兩場的談判均未有成果。而雖然共有兩場談判,但其實只有上午一場才具有指標性。因為這場談判,是由發動罷工的職工 盟先行「上陣」與外判商商談。在長達3小時的會面中,工會只能提到屬於較易處理的工人待遇問題,而較複雜且最具討論需要的加薪幅度,就仍未觸及。此時,資 方就以需要午飯為由中止討論,「佢哋話肚餓,要食飯,唔傾」,一名工人代表說。

老紀指兩場談判中只有上午一場具指標性,原因是參與下午一場談判的工會,是沒有參與罷工行動的工聯會及勞聯。由於它們並非今次工潮的參與者,理論上,它們縱使同意資方開出的條件,對解決工潮實毫無幫助。故這場調解會,恐怕只是「白做」。

既然意義不大,哪何以仍作如此安排?勞福局局長張建宗對此最責無旁貸。他昨天在回應記者提問,關於現階段才讓工聯會加入會否令事情複雜化時,就承認「今次這個安排分兩個平台去做不是最理想」,但繼而又指「是務實的」做法,更「是在目前環境下唯一可推動的談判機制」。

究竟是否真如張建宗所言,這是「目前環境下唯一可推動的談判機制」?老紀不得而知,但工聯會在整場工運開始,即已表明立場,而觀乎其立場,其實根本沒有參與談判的必要,以至成為勞資談判中的一方,也非工聯會所想。

工 聯會榮譽會長陳婉嫻在一周前,即工潮第7天(43日)在《am730》的專欄中,回應為何工聯會在碼頭工人工潮中一直「潛水」時,就稱自己「思考了一段 長時間」後,認為「當一個工會正帶領着談判,另一個工會『入場』是困難亦易於製造混亂」,更直言「這是每個工會工作者都清楚明白的」。言下之意,是工聯會 為尊重職工盟及免於製造混亂,根本就不應「入場」吧?

更何況,工聯會另一成員,副會長黃國健之後又在無綫節目《東張西望》中,透露工聯會曾 在去年夏季,向HIT(香港國際貨櫃碼頭)提出加薪8%10%的方案,最終在上月獲回覆加薪不低於5%的建議,只是職工盟中途介入,才令談判「前功盡 廢」。但既然現時職工盟提出的加薪幅度為百分之二十,跟工聯會的8%10%方案,兩個幅度之間「存有很大的空間」,黃國健實應該放心讓職工盟「代表 我」,因為隨時會得到一個比工聯會本來要求更好的加薪結果。

而客觀上的另一事實,就是工聯會所代表的工人,在今次工潮中並沒有參與罷工。從 資方的角度看,是相信工人滿意現時的薪酬待遇,又或最少接受現時的安排,而縱使有或有不滿,也不至於像其他工人般把不滿情緒「爆發」。既然如此,又豈須走 到談判調解的一步?而就算資方不理會工聯會,也不會令現時的工潮惡化,反正現時工潮跟工聯會根本毫無關係。

不過,勞工處的安排,卻似乎對角 色上可有可無的工聯會特別厚待,包括讓工聯會「壓軸」登場,出席下午的第二場調解會。須知道,參加第一場的工會代表,受時間所限,充其量只得數小時的時間 跟資方商討,然後就必須「交場」予第二場的工聯會代表,令他們猶如未開會,已知悉談判沒有結果。相反,工聯會因為參與較後的一場,最少沒有時間的限制。

如 果大家再參考去年底的國泰航空的工潮,更會發現此類勞資談判多以馬拉松方式進行。國泰勞資雙方就經歷了逾二十多個小時的通宵談判,雙方才達成共識。由此可 見,勞工處的安排,根本未能反映希望盡快解決工潮的意願。事實上,工聯會代表在會後也指,資方對訴求沒有實質回應,只稱會考慮。換言之,工聯會已成功提出 訴求,目的已達,跟職工盟一方的處境相差甚遠。

更甚的是,工聯會既已出師無名去參與談判,在現場的表現恐怕更令人感到搖頭嘆息。所指的,是工聯會竟派出一名自稱外號是「鬍鬚B」(但他只有鬚根未有鬍鬚)的非受僱工人「作」代表。

事緣昨天工聯會的「代表團」到場後,有傳媒質疑工聯會的代表性,認為他們未有參與罷工,並不能代表工人作談判。此時,一名本來站在後排的男子即走前發表一番「代表資格」偉論。他首先指自己曾經在HIT工作長達20年,故此自己有代表性,且能夠代表所有工種。

然 後,他繼續形容,自己是HIT的司機代表,既代表HIT所有碼頭內員工,更誇下海口指單是HIT碼頭內的成員數目已有3000人。他又透露,今次工潮中未 見有內運司機參與罷工,原因正是因為自己是司機代表云云。但問題是,既然沒有參與罷工,那現時根本沒有需要花時間來談判吧?

在記者再三追問 下,他終「自爆」身份,「我姓李,我全名叫李炳光。響貨櫃碼頭入面,識我嘅人都叫我做『鬍鬚B』嘅。事實上我呢個名,廿幾年嚟係無改到。我行不改名,坐不 改姓。甚至乎見你哋咁多位傳媒,我都唔需要戴眼鏡、戴口罩、戴頂帽嘅。」然後他再承認,自己其實只是一名外判員工,而目前於碼頭內更是「未有着落」,即根 本未獲聘用,卻竟然可以成為工人代表。難怪事後有罷工工人要劃清界線,再次表明工聯會「不代表我」。

查貨櫃碼頭的工人,本來屬三大工會下的 六個屬會。老紀翻查勞工處資料,當中以工聯會的貨櫃運輸業職工總會規模最大,至2011年底的會員人數多達1635人。但從該會名稱,已可知悉非所有會員 於碼頭工作。事實上,據工聯會早前接受其他傳媒查詢時表示,他們只有約300名會員在碼頭工作,主要是貨櫃車司機。至於勞聯轄下有三個工會,代表約500 名碼頭工人,但當中約300人是被直接聘用。至於職工盟的香港碼頭業職工會,申報會員有426人,但經工潮後,已代表約600名碼頭外判工人,涉及多個工 種,包括吊機操作員、理貨員、裝卸工人等。

再說張建宗,他昨天在談判未見成效前已先行邀功,透露早在上月2728日,即工潮一發生時,已 派了四位很資深的勞工事務主任到場,不斷做奔走工作,呼籲各方面保持冷靜,及希望大家能夠坐下來去傾。然而,由於各方面有各自的立場,且表現強硬,故他要 親自介入。而在他介入後,便打破了僵局云云。

然而,如果張建宗所言屬實,老紀就只記得一些情景,包括碼頭資方向法庭申請禁制令,把工人驅趕 出碼頭範圍;HIT董事總經理嚴磊輝多次公開地侃侃而談為工潮撥火,令罷工愈演愈烈,也令更多市民支持罷工工人;以及外判商至今仍只得兩間參與談判,即仍 未「人齊」出現。如此看來,張建宗的臉皮,恐怕比萬里長城還要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