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星期五

李柱銘: 容易受傷的警察




為了捍 衞自己的權益,就必須摒除各家自掃門前雪的觀念。

筆者早已多次提出,自地下黨員梁振英上場,西環正式治港後,香港各方的核心價值就會加快變質。如今看來,惡化的速度比預期中還要快,市民行使遊行、示威自由所受到的限制,以至所承受的心理壓力,都明顯比以前大得多。

去年八月,「啟豐二號」成功搶灘登上釣魚台,其船東羅堪就上週被特區政府票控非法出海;去年七一遊行,廿歲社民連女成員嚴敏華因與其他遊行人士,被堵在維園起點數小時仍未能起步,企圖衝破警方封鎖線時與警員糾纏,咬傷一名執行職務女警長的左臂,被判入更生中心服刑,囚禁期最短三個月,最長九個月,並且不准保釋等候上訴;去年四月一日遊行後於中聯辦外集會的三名社運人士,早前被警方拘捕,當中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更被指同日內,曾在三個不同時段集結,故被控以三項非法集結罪;還有社運人士古思堯,被控於去年六月在中聯辦外悼念李旺陽的集會,玷污及焚燒國旗,以及在今年元旦遊行時,玷污國旗和區旗,四項控罪罪成,合共判監九個月。

以上所述的,單單是本月內發生的針對社運人士的個案,市民大眾都看得出來,這些根本是政治打壓。故此,上週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所公布的新一輪社會指標調查結果,便發現自由、法治、繁榮、安定及民主等五項社會核心指標,評分全線下跌,而當中「自由」及「安定」指標,更錄得○四年十月以來的新低。

比起許多民主國家,其實香港的示威遊行都是和平進行的,然而,警察卻仍然大幅收緊執法尺度,而且針對民主派社運人士的選擇性執法更是日益嚴重。

事實上,許多時都是由於警方作出的不當遊行安排,而激起警民衝突,但卻總是歸咎示威者,而且體格強健的警員近年竟都變得不堪一擊,與示威者稍有身體碰撞就會受傷。至於中聯辦門外,如今更堪稱「示威禁地」,除了獲警方嚴密布防保護,在該處示威的社運人士,被檢控率亦顯然較高。這般擺明車馬的政治拘捕及檢控,根本就是旨在製造「阻嚇作用」,要市民吸取「教訓」,自動放棄遊行示威的權利。

筆者認為港人要提高警覺,千萬不要以為只要自己不參與遊行,或是參與時克制冷靜,便可獨善其身。因為中共的目標,不單是打壓所謂的「激進社會人士」,而是旨在剝奪港人的人權自由,除了集會自由,還有與所有人都息息相關的言論與新聞自由,再加上硬推廿三條立法和國民教育,務求把香港社會徹底赤化。

讀者應該記得,我常提及二次世界大戰時,德國牧師馬丁•尼莫拉( Martin Niemoller)( 1892-1984)所著的《 First They Came》,他警示世人不可對他人遇到的不公義袖手旁觀。為了打造「和諧」社會,中共常用統戰、分化的手段,先是針對最大矛盾,清除後就攻擊次矛盾,一步一步的把所有矛盾消滅,打造一言堂。港人如今天選擇對社運人士所受到的不公平對待默不作聲,不久之後,就會自食惡果,須為自己的沉默而付出代價。

或許有人會覺得筆者誇大其辭,不過,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的遭遇,可說是最好的例證。他曾經是中堅的「梁粉」,當失去了利用價值後,即被棄之如敝屣,因中共所要的是對其有價值的絕對奴才。假如大家不希望淪落至此,那就必須摒除各家自掃門前雪的觀念,一起站出來捍 衞社運人士的權益,不可眼睜睜看着少數人因受不合理的政治打壓而被殲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