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9日星期二

盧峯: 官僚作風不改 大火慘劇難免




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昨天再就花園街大火的死因研訊結果作回應,表示政府有決心改善舊樓舊區的樓宇安全及消防安全問題。她說政府已增撥二億元啟動五年計劃改善小販攤檔的消防安全及電力裝置,又透露屋宇署及消防在未來一年將舉行大型巡查行動,檢視全港六千五百座舊式住宅及商住兩用樓宇。假若政府人員發現大廈的逃生路徑或設施出問題,執法部門將立即處理,不會拖延。

表面上看,特區政府的確拿出了一些新資源及措施處理花園街大火揭示的深層次問題。但是,過往的經驗及表現說明,政府部門執法行動往往只有三分鐘熱度,很快又再故態復萌,愛理不理;更糟的是不少部門充斥官僚主義作風,辦事馬虎推搪,難以從根本清除舊區舊樓的安全隱患,難以讓居民有真正的安樂窩。

別的不說,單單是一些部門在死因研訊過程的表現已教人搖頭嘆息。以負責調查火警起因的消防為例,大火發生超過十四個月,消防人員搜證及調查也超過一年,但在出席死因研訊時,負責的消防官員居然連起火原因也未能找出,又推說警方仍在進行刑事調查所以未能確定火警的起因。消防官員的推諉態度令死因研訊出現困難及阻滯,連死因裁判官陳碧橋也看不過眼,在聆訊過程中公開批評有關官員浪費法庭時間。試想想連法定的死因研訊過程消防官員也表現得如此馬虎卸責,指望他們能放下官僚主義態度及時找出消防安全出問題的大廈不是有點妙想天開嗎?

另一方面,死因研訊過程也清楚顯示不管是屋宇署或消防的巡查工作都只是例行公事,不會對症下藥,更不會盡力跟進。事實上出事樓宇不但有大量劏房及非法改裝的間隔存在,很多逃生設施更被阻塞或非法改動,例如天台門沒有關上,可以作逃生用途的後樓梯被劏房封住,還有人在政府人員巡查後把防煙門之類的防火設施拆走……等。這些沒有妥善跟進,沒有及時糾正的問題令大廈形同死亡陷阱,危機處處。結果當火警來襲時居民便像待宰的羊那樣逃也逃不掉,最終葬身火海。既然過往的巡查也不過像走過場那樣交差了事,未能把死亡陷阱及時消除,那公眾及舊樓居民怎能指望新一輪的巡查大計可以發揮作用呢?

舊區舊樓的居民往往是社會最基層的民眾,他們未必有足夠的知識、資源妥善管理樓宇,他們甚至要被迫接受業主肆意更改樓宇的間隔,被迫面對劏房佔用公眾空間以至走火通道的情況。要真的讓居民安居樂業,要避免舊區舊樓變成死亡陷阱,負責地區事務的民政處有必要鼓勵、協助居民組成業主立案法團或居民委員會,確保大廈公眾地方的日常管理符合法例規定,特別是樓宇及消防安全要求。一旦發現有任何人不管是商戶或業主佔用公眾地方或走火通道,法團或委員會至少可以立即通知執法部門,盡快改善問題,避免走火通道或其他安全設施被破壞或阻塞。同樣重要的是,負責監督樓宇安全的部門包括屋宇署及消防要花更多氣力、資源調查及跟進舊區舊樓的情況,發現違規便立即警告及要求改善,不能再拖延敷衍,更不能把巡查變成例行公事,任由危機或陷阱長期存在。假若政府部門還是官僚主義掛帥,輕視舊區舊樓的潛在風險,類似花園街大火的慘劇只怕還會再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