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2日星期二

金針集 : 周一嶽說實話 高永文露誑言




事到如今,在以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為首的政府一方「企硬」下,浸會大學師生欲爭取前李惠利校舍用地來興建教學中醫院的主觀願望,實已儼如是2013年春天的一場春夢;昨天,高永文再度開腔回應事件,而一如所料,態度固然沒有放軟,但仔細閱讀高永文的說話,再比對客觀的理據,恐怕浸大師生上下,無不異口同聲要說一句:「請用道理來說服我」。

高永文昨天如是說:「我再重申一次,在去年年底,政府需要再考慮前李 惠利土地用途時,食物及衞生局正處理一個正式建議,該建議書是由浸大提出,在尖沙咀街坊福利會的土地上興建中醫院。……由2011年開始,浸大向食物及衞 生局正式建議是在尖沙咀(興建)。……食物及衞生局沒有可能在未撤回一個正式建議前,同時考慮大學其他使用土地的建議,我們亦不相信有原因,需要為浸大同 時考慮超過一個地方的建議,……在這事宜上,我個人認為,大學爭取其附近土地作教學用途是一回事,香港政府支持發展中醫院又是另一回事,我不認為可以簡單 地混為一談。」

縱使高永文說得振振有詞,但筆者卻同時在字裏行間發現了最少5個疑問,而雖然高永文事先聲明「再重申一次」,但恐怕他更應履行作為問責官員的基本職責,就是在公眾仍有疑問時,得一次又一次向公眾解釋清楚以釐清外界的疑團。

首先,按高永文所言,關於李惠利土地,政府在去年年底時是「再考慮」其用途,言下之意,是有關方面過去早已討論過土地的用途,問題是討論內容是什麼?於09年初開始已表態欲使用該地興建中醫院的「浸大計劃」,又是否曾被討論過?

第二,高永文指出,政府需要再考慮前李惠利土地用途時,食衞局正處理一個正式建議,而該建議書正是由浸大提出,然而有關說法似乎大有問題。

根 據最新一期的《亞洲週刊》,刊載前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的專訪,談及浸大與政府爭地背後的來龍去脈。他透露,自己早在0910年時曾看過浸會非正式的 建議書,當時浸大希望獲政策上的支持,故他以食衞局立場,支持浸會中醫教學醫院的發展。他同時又披露,「浸會(大學)的正式申請是在我離任後提交的。當時這塊地是教育局,並非食衞局」。

假如周一嶽所言屬實,便同時反映一個基本事實,就是土地根本是屬教育局所有,而由於食衞局早在0910年前已在政策層面表態支持浸大,那去年底浸大的建議,又何以要再由食衞局過問和處理?以至關於土地使用,何以食衞局忽然可以「奪權」作出決定?

第 三,高永文指浸大由2011年開始,向食衞局的正式建議,是在尖沙咀興建中醫院,但周一嶽卻也明確指出,浸大的「正式申請」是在他離任後(即20127 月)才提出。兩任局長說法上的矛盾,似乎隱然反映一個可能的事實,就是誠如本版同文紀曉風曾作出的分析,當局過去並沒有把土地開放供外界公開「申請」,故在李惠利地皮上,「正式申請論」難以成立,至於高永文上周中指控浸大無正式提出李惠利用地申請,亦因此站不住腳。

第四,高永文表明局方「沒 有可能在未撤回一個正式建議前,同時考慮大學其他使用土地的建議」,然而他並沒有同時解釋「沒有可能」的理據何在!事實是,作為主管醫療政策的政策局,在浸大申建中醫院一事上,職責是考慮建議是否切合社會的需要,如香港是否需要一間中醫院作長遠醫療發展,以及九龍東(尖沙咀及九龍塘)區內是否有相關需求。 至於浸大在建議中提及兩處用地,實是「方案A」與「方案B」的「二取其一」式考慮方案,局方的「考慮困難」,似乎令人摸不着頭腦。

第五,高永文稱:「我個人認為,大學爭取其附近土地作教學用途是一回事,香港政府支持發展中醫院又是另一回事」,認為外界不應「簡單地混為一談」,而實情似乎是他把事情「簡單地『不』混為一談」,甚至刻意把兩個本應結合的原因割裂。

須 知道,浸大提出興建的是教學用途中醫醫院,而醫院亦有利本地中醫藥的發展,除非浸大提出的計劃並不存在教學元素,否則便跟當局的方向不謀而合。再翻查現時本地兩所教學醫院,即瑪麗醫院及威爾斯親王醫院,均是與相關的大學毗連。高永文畢業於港大醫學院,他不妨想像一下,昔日如動輒要山長水遠到另一位於九龍區 的醫院接受教學,只怕會是苦不堪言吧!己所不欲,何以現時卻忘記要勿施於人呢!而高永文更應明白,以局長身份回應政策,其實是沒有空間讓他大抒己見,皆因一言一行,都只會反映局方立場。

其實,周一嶽在《亞洲週刊》專訪中,恐怕已一語道破現時爭拗的「核心問題」。他指出,「大學的發展是和教育局商討的,並不是和食衞局」,同時稱食衞局和業界多年來一直認為需要興建中醫教學醫院,然而現時高永文卻不斷強調,是否興建中醫院,要交由中醫中藥發展委 員會討論後再作定奪,似乎反映新班子上任後「一朝天子一朝臣」,首步的「政績」,更是把過去已確認的政策「發還重審」,卻難為港人要承受被「蹉跎歲月」的「香港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