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5日星期二

古德明: 打電話、逗點




問:要說「我多次打他的手提電話找他,都找不到」,以下哪個說法正確?──I contacted him / I tried to contact him by mobile phone many times without success

答:I contacted him就是「我聯絡到他」,而I tried to contact him則是「我試聯絡他」;I tried to contact him by mobile phone是「我試用手提電話聯絡他」,而不是「我試打他的手提電話」。此外,many times without success四字,置於句中而非句末,意思會清楚一點。全句可改寫如下:I tried many times, without success, to contact him on his mobile phone

問:He had three children, who were all well educated(他有三個孩子,都有良好教育)這一句,who之前假如不用逗點,句子意思有沒有不同?

答:類似問題我談過多次。簡而言之,whowhichwhom等帶出的關係子句(relative clause)之前,用逗點,是不界定所述人、物的身分或性質;不用逗點,則是加以界定。例如Little White is an elephant, which has a long snout(小白是隻象,有長長的鼻子)、Little White is an elephant which enjoys human company(小白是隻愛和人類一起的象)。凡象都有長鼻,所以,which has a long snout這子句,沒有界定Little White是什麼象;象不一定愛和人類一起,所以,which enjoys human company是界定Little White是哪一類的象。

同樣道理,讀者說的那一句,是說他有三個兒子,所以不用界定是哪三個;假如說He had three children who were well educated,則表示他有不止三個孩子,所以要界定「那三個受過良好教育的」。



古德明: 中華正聲 - 官方執行官

一月二十四日,法新社報道:法國文化部禁止政府公函使用emailbloghashtag等流行英文字,並呼籲傳播界避免使用,代以純正法文詞語,維護法國文化。這一定是新中國政府無法理解的。

新中國當局倡導的現代漢語,用字鑄詞,一律以英文為準。謂予不信,可以問臺灣歌星「陳明章工作有限公司官方網站」、二零一二年二月十七日新華社說的「蘋果公司官方發言人」、「香港卓悅化粧品官方網上商店」、保險公司「友邦香港及澳門首席執行官」等等。以上這些「官」,你不懂英文,就不會知道是甚麼來頭。
中文「官」字當然有多個解釋,但一般指官吏,和「民」相對,例如《周易繫辭下傳》說聖人作文字,「百官以治(藉文字施政),萬民以察(藉文字察事知情)」。臺灣的伶人網站以至香港的化粧品公司,都是政府機關嗎?怎麼自稱為「官」?

現代漢語所謂「官」,是英文officialofficer的變體。按official作形容詞,可以指「官方的」、「公務上的」、「正式的」等等,例如平民婚禮上聘用的攝影師,可以叫official photographer(特聘攝影師);民辦學校發給家長的信件,可以叫official letter(校方信件);官員往訪某地,可以叫official visit(官式出訪)。現代漢語以硬譯英文為能事,為求「翻譯」方便,於是凡英文稱為official的,一律稱為「官方」。婚禮特聘攝影師、校方信件等,也就一律有了「官方」頭銜。

至於保險公司、化粧品公司等等的「首席執行官」,則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 (CEO)的硬譯。從前,香港把CEO稱為「行政總裁」,很不錯;臺灣拾日本涕唾,譯做「執行長」,差了一截;但大陸硬譯的「首席執行官」一出,港、臺兩地現代漢語人就爭相仿效。英文化身的「官」和「官方」,就這樣在中共倡導下,強姦了中文。

《醒世恆言》第三卷賣油郎秦重上青樓問鴇母:「你家花魁娘子,一夜歇錢要幾千両?」鴇母說:「那要許多!只要得十両。」這十両錢,英文可叫official rate,所以現代漢語人大可以說:「你家花魁娘子,官方定價一夜歇錢要幾千両?」
《水滸傳》等二十二回酒家告訴武松:「我這酒,叫做『透瓶香』,又喚做『出門倒』。」這兩個酒名,英文可叫official name,所以現代漢語人也大可以說:「我這酒,官方名字是『透瓶香』……」他們已經不懂得「慚愧」兩個字。

作者專研中英文,以寫作、翻譯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