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4日星期一

明報社評: 法律是唯一判案準則 司法獨立才屹立不倒




近期發生的一些事態,引發社會對法治和司法獨立的關注。昨日的2013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和律政司長袁國強,在演辭中都有回應這些關注,其中馬道立不受政治紛亂困擾,從司法的基本面討論法官和法庭的角色和職能,使人對他捍衛司法獨立有憧憬。回歸以來,行政機構和立法機構的表現使人失望,只有司法機關在捍衛司法獨立方面表現卓越,獲得市民認同和肯定,港人將一如既往支持司法機構捍衛司法獨立。期望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屹立不倒,否則香港的穩定繁榮會蒙上更大陰影。

近月司法獨立暗湧多  馬道立藉基本法回應

前任終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歷來在法律年度演講,談到司法獨立時,較多從原則和概念出發,鮮有引用《基本法》具體條文來說明;昨日,馬道立多次引用基本法第幾條來說明法官的角色、獨立的司法機構,藉此說明司法獨立是香港憲制體系的一部分。馬道立這樣做,明顯在回應過去幾個月,環繞涉及司法範疇的一些事。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就居港權案,舊事重提,批評終審法院當年不按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釋法來處理,梁愛詩以言論自由為自己辯護,不過,當律政司就外傭居權案,建議終審法院決定是否提請釋法之後,說明梁愛詩的「言論自由」與「釋法」何其巧合。另外,被認為與官方關係密切的北京清華大學一名學者,在港提議法官都由中國公民出任,排拒其他普通法系的法官,這個建議在社會上未見和應,反而引起強烈反彈,那名學者和有關方面未有再提及,事態不了了之抑或徐圖後計,值得留意。

就法官國籍,馬道立指出除了終院首席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以外,基本法沒有規定其他法官的國籍,反而訂明司法人員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亦規定外來律師可在港工作和執業。其實,馬道立引用的基本法條文,顯而易見,提出法官都由中國公民出任的學者不可能看不到,也應該知道建議違反基本法,但是仍然提出來,這是反映什麼心態和想法,值得玩味;馬道立不厭其煩地講基本法的規定,可能有兩種情,首先,事態或許仍在發展,並未完結,或是馬道立藉此糾正違反基本法的言行。

至於居留權案件,馬道立並無評論,不過,他在演辭中特別提到「入境事務」,表示社會整體利益亦可能受到影響。外傭居權案因為律政司建議終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釋法,已經成為矚目焦點。終院的決定影響深遠,不但關乎外傭是否有居留權而衍生的人口問題,還涉及終審法院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關係、終院的獨立性等問題。所以,此事無可避免地被賦予政治意涵。馬道立應該也感受到這些壓力,不過,他表示「法院處理所有訴諸法院的案件的方式都是完全一致的,就是恪守法律條文,依據法律精神判案」。

馬道立認為,「雖然法庭有時候須要處理由政治事件衍生的法律問題,但是法庭及其工作不應被政治化」,他明言,「法庭和法官是不會受近日泷多不同意見所左右」,並表示「法庭和法官從不間斷恪守法律及法律的精神。這絕對是社會大泷對司法機構的期望」。馬道立認為法庭法官只認法律不理政治、不受泷說紛紜左右等原則,相信會得到絕大多數市民認同。因為若法庭法官受政治影響,不可能有司法獨立,而不屈服於政治壓力,公平公正地引用法律判案,正正是社會對法庭和法官的期望。

律政司長袁國強因為處理建議終院提請釋法事宜,備受一些法律界人士批評,他昨日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的演講中,回應質疑。袁國強表示作為律政司長,「確實沒有意圖,更加沒有理由,用任何手段損害法治或司法獨立」,又表示要「讓法官能夠在沒有不當干擾或任何形式壓力的環境下判案」,又說「與政治過程不同,司法程序不受游說,亦不應受到游說」。

政治不干擾法律  法治才能夠彰顯

馬道立說的法庭和法官不應被政治化,袁國強的司法程序不受游說,亦不應受到游說,無論他們所說的內涵是否一致,都反映一種認知和認定,就是法律歸法律,政治歸政治,法律不應該受到政治干擾以至干預,只有司法機構獨立運作,做到按法律及其精神裁決案件,法治才會得到彰顯。

香港回歸以來,行政、立法、司法三權,行政機構和立法機構表現差劣,民望低落,猶幸司法機構這些年以來,為香港守覑司法獨立的局面,但是司法機構所承受壓力也在增加,在山雨欲來風滿樓之際,馬道立的演辭,使人對他帶領司法機構頂住壓力有一定信心,期望他帶領一泷法官和司法人員,無私無畏地捍衛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為香港保住一方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