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1日星期一

吳志森﹕金發局是「權力僭建」的產物




2012年上半年特首選戰開始,「僭建」和「誠信」兩個關鍵詞一直纏擾本地政圈。「僭建」,有些華文地區叫作「違章建築」,即違反規章的非法建築物。但「僭」,不只「違章」,更有「假冒名義」「超越本分」的意思,配詞包括了「僭越」、「僭盜」、「僭坐」……香港的確保留了中國文化的精粹,「違章建築」遠不及「僭建」的意義深遠。

特首選舉,梁振英用僭建來擊敗對手唐英年,機關算盡「大話軃大話」來隱瞞自己的僭建,「誠信」污點,成為了梁振英政府施政的最大阻力。建制派更因此而大撕裂,中央多次開聲也無法喝停。大半年過去,唐營仍耿耿於懷,借機諷刺揶揄,指梁振英的特首位置「呃番鈬」,說得清楚一點:梁振英政府就是「假冒名義」、「超越本分」、「僭越」、「僭盜」、「僭坐」的「僭建」政權。梁振英的確是在1200人的小圈子選舉中,得到689票正式當選,程序的合法性沒有問題,因為特首位置是「騙回來」的,道德合法性的疑問,始終揮之不去。

政權是「僭建」的,「誠信」受到懷疑,推行政策當然舉步維艱。但問題的嚴重性遠遠不止於此。「僭建」不但是梁振英的魔咒,更成了梁氏政權的一個習慣。例如中策組的全職顧問高靜芝負責統籌所有諮詢組織法定機構的人事任命,這種無中生有的安排,是權力僭建的典型例子,平機會主席之位突然難產,政圈傳聞與此有關。而最新成立的金融發展局,是另一個僭建架構的鐵證。

金發局職權至今仍是含混不清

金融發展局橫空出世,大量委任國企官二代入局,雙手奉獻香港的金融管理主權,固然令港人不齒,更甚的是,這個金發局有什麼職權?是什麼性質?成立至今,仍是含混不清,成員各說各話。

金發局是法定諮詢組織?還是公共機構?是民間智囊?還是私人公司?主席查史美倫和對口官員陳家強,各有不同說法。法定組織公共機構有法例規管,成員是公職人員,受制於防賄條例,即使官商勾結利益輸送也不至明目張膽。如果是查太所說的以擔保有限公司形式成立,可向私人機構募款,資源上可能性比較大,不但避開防賄條例對公職人員的規管,更可以撇開立法會的監督,可以完全自把自為。

金發局與金管局的職權有何分別?盛傳梁振英要成立香港式的淡馬錫,收回金管局的職能和權力,全權負責香港上萬億儲備的投資,金發局是不是一個過渡安排?國企掌舵人大量入局,是否意味港人血汗錢的命運,將會和這批紅色官二代緊扣在一起?

林鄭月娥透露梁振英上任以來,努力學習公務員的程序和架構,話中有話。在既定程序和架構上,頻繁加置這麼多影響重大的「權力僭建」,作為政務官的林太,豈能不會與很多公務員一樣,憂心忡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