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8日星期二

陶傑: 底線和例外




印度輪姦案,拘捕六兇徒,印度舉國律師,無人肯替六犯辯護。

香港有知識份子申辯:不論多罪惡的兇犯,即使是希特拉,一旦在法庭,都有律師辯護之權。

這是徹頭徹尾的風涼話。不錯,罪犯有權請律師,但律師也有權不接。人人都不接,在理論上,被告就沒有人辯護。

希特拉是自殺的。如果希特拉被生擒,紐倫堡也審一份,戈林和希姆萊,都有律師,希特拉有沒有律師肯接案辯護,永遠無人知道。因為把這樣一個人魔稱為「我的顧客」(My Client),對於人類的底線,是很大的挑戰。

法治和人權,是文明社會的常理,但凡事總有例外。例外不可以成為常態,但例外就是例外。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前,邱吉爾會見羅斯福,其時希特拉之敗已成定局,兩巨頭商量如何處置納粹戰犯,包括希特拉。

羅斯福是民主黨人,他認為納粹的罪行一定要公諸於世,誰是主犯,誰是從犯,為歷史留紀錄,說得清清楚楚,永垂教訓,讓世人知道惡有惡報,羅斯福主張審判。

但邱吉爾不同意,他主張不須審判,少嚕囌,全部戰犯集中在一處,不分首從,一起處決。戰爭和反人類的大罪行,已經沒有懸念,也不會如何冤枉,因此這是例外,對於納粹希特拉,不必保留人權。

英國是法治之母,論人權和法理,歷史比美國長,邱吉爾軍人出身,他看得透澈,沒有羅斯福的文人包袱。邱吉爾是對的:挑動戰爭、滅族猶太人,不是一般的兇殺,而是超越了底線。如此歷史罪行,一旦交給律師來口水戰,必有驕縱而輕判者,對於千萬死者和他們的家屬,便是第二次的犯罪。

印度的律師公會是對的。他們有底線,知道何時例外,雖然,政府多半會為兇犯配給到律師,為他們的國家挽救了一點形象,他們是真正的知識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