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8日星期六

譚蕙芸: 星期日現場 - 你黐定我黐




《新報》7天前以「精神病新症每年3萬 小心,癲人出沒」為頭版標題,配以一幅設計圖,圖中人目露凶光、雙眼發紅、面目猙獰,並手持染血菜刀。事件引起軒然大波,平機會接獲逾百宗投訴後發聲明譴責,指報道涉煽動大眾對精神病患者反感。

《新報》今次委屈了。細讀全文,你會發現,報道並非一面倒中傷精神病者,更吊詭在於編採態度的兩極化﹕一方面把精神病描繪為「失常狂徒」;另一方面又勸讀者對病者要「接納支持」。神又係佢,鬼又係佢,報道進退失據。

這種「兩極話語症候群」反映的,正是社會意識低落,對精神病欠了解,唯有遊走於兩種極端﹕排斥不熟悉的事物,或裝出對弱勢的關懷。資深精神病康復者鄭仲仁抗病30年,感慨傳媒思維落後﹕「鰠香港,6個人有一個有精神病,既然個病咁普通,即係大部分人都係癲鮋。話人癲鮋,或者佢本身都癲癲懐。」學許冠傑話齋,你黐定我黐,冇咁易會知。

「癲人出沒」一文的「受害者」,除了一眾精神病康復者,還有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他是此新聞主要採訪對象。上周六晚,彭接到《新報》記者訪問電話,談及香港精神病狀和醫療資源,翌日打開報紙,彭覺得最奇怪,是標題與內文不符﹕「內文沒有大問題,引述亦準確,係條大題同個美術圖好有問題。」

兩極取態比惡意操作更弔詭

逐字分析,「癲人出沒」整個版面,取態遊走於兩極。它一方面用「隱形炸彈」、「失常狂徒」、「可怖」、「癲人」字眼來形容精神病者,加上目露凶光持刀狂人美術圖,效果是把精神病人「異類化」、「非人化」。可是,另一方面,文中卻有幾處對病者顯「關懷」,如配稿小標題「接納支持乃康復關鍵」,用詞十分政治正確,內文提及「應視(精神病人)如正常人,細心聆聽其傾訴;社會人士應尊重他們作為社會一分子之權利,主動認識精神病正確知識,便可免卻不必要之猜疑」。

被平機會譴責後,《新報》亦引述報道中正面字眼作辯護,證明其意圖並非歧視,又指斥外界「部分人只聚焦於當中的一個標題和一個圖像,作出偏離了報道主題的延伸思考」。但另一方面,《新報》亦承認,其標題可能有嘩眾取寵成分。

這種「一文兩種相反取態」的矛盾性,比純粹惡意操作更弔詭,更發人深省。過去幾年,我在大學教授一個關於傳媒與暴力的課程,其中一課討論「傳媒如何報道精神病人」,同學分析報道後發現,傳媒傾向把精神病人放進兩極角色,要不是冷血暴力妖魔,就是可憐無助的受害者。

前線社工也有類似觀察。從事病人權益倡議工作12年的彭鴻昌形容,風平浪靜的日子,傳媒近年對精神病人報道頗正面,較少形容他們為「癲人」、「瘋人」,更多是關懷病者是否有足夠支援。可是每當發生涉及精神病患者的暴力事件,如20095月深水小童受害事件,20105月葵盛東鸷斬人案,傳媒對精神病人的描繪又傾向負面。當然,無辜受害者固然值得同情,然而把事件籠統指向精神病,並使用「狂性大發」、「喪心病狂」等用詞,無助預防下一宗慘劇。

誰是公眾 誰是精神病人?

似乎,要忠實反映精神病人複雜獨特的經歷,傳媒會變得語塞,缺乏詞彙,茫無頭緒下,唯有把精神病人的「可怖性」或「可憐性」誇大。彭鴻昌認為,這種搖擺兩極的態度,不止反映傳媒心態,亦是政府和公眾對精神病人的觀點﹕「所謂的『關懷』和『支援』,其實到尾,都係怕佢懐去傷害其他市民。這種關懷,是否真正的關懷呢?」

回歸基本步,傳媒究竟對「精神病」了解有多深?《新報》回應平機會指出,其報道「用意是幫助精神病人」,然而「小心癲人」整個頭版4篇文章共2700字,有訪問社工、醫護人員、議員和官員,卻沒有一個精神病康復者的聲音。這種把精神病人權益放在次等的潛意識,在《新報》回應平機會聲明表露無遺﹕「站在傳媒立場……以公眾利益為先,而精神病患者的問題,只能居於次位」。

資深精神病康復者鄭仲仁形容,《新報》這說法尤如指「精神病人不是公眾一分子」,把「正常人」和「病患者」清楚區隔,是「好落後的思想」。41歲的鄭仲仁有30年精神病經歷,先後患過焦慮、抑鬱、強迫症和精神分裂症,曾入住青山醫院,康復後修讀社工資格,現於中途宿舍擔任社工。他曾創立精神病康復者自助組織,亦是向醫管局反映病人意見的「病人諮詢委員會」委員。

鄭仲仁記得,10年前他閱報,有評論指為減少暴力事件,應把精神病者和普通人區隔。他感憤怒,聯絡其他病人家屬投訴,報館沒有道歉,只肯另刊一個關於精神病的正面報道了事。對於今次《新報》的「小心癲人」報道,鄭仲仁慨嘆﹕「已經過了10年,傳媒的觀念,似乎無乜改變。」

誰是公眾?誰是精神病人?數據證明「公眾」和「精神病人」有大幅重疊。醫管局2011年數字顯示,香港人口約690萬,估計有100萬至170萬精神病人(其中7萬至20萬為重症),即每46個人中就有一個精神病人。另外,世衛推算到了2030年,精神病將會成為引致殘疾的疾病第一位,比第二位的心臟病和第三位交通意外,消耗更多人口的生命年數。

「病」和「無病」沒法完全分清

《新報》指出,「公眾利益為先,精神病者問題為次」,是建基於一個謬誤,以為「公眾」和「精神病患」是兩類人。鄭仲仁說﹕「健康和病,不是兩個獨立沒關連的點,而是一條連續的線。有些人有時會健康點,有時會病多點。沒有完全健康的人,沒有完全病的人。『病』和『無病』沒法完全分清楚,定出一點為有病,只為方便醫生診治和下藥。」什麼為之有病,是一個界定過程,甚至受社會和文化影響,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DSM)會按時修訂,經典例子是早年同性戀曾被列為精神病,1970年代初才被剔除。

對於有人設計「小心,癲人出沒」標題,鄭仲仁笑說,既然精神病如此普及,「每6個人有一個精神病,既然個病咁普通,即係大部分人都癲鮋。話人癲鮋人,以為人可以分為正常同癲,咁落後咁無常識,或者佢本身都癲癲懐。」

對於「癲人出沒」這標題,《新報》亦有另一辯解﹕「『癲人』的意思,並不等同於「精神病患者」,市民需要警惕和「小心癲人」,而不是小心精神病患者。」這道理似是而非,其實把精神病者進一步分類﹕其設計圖那個目露凶光拿着染血刀的是「癲人」,即是有暴力傾向的就是癲人。

精神病與暴力沒必然關係

多項文獻指出,精神病和暴力沒有必然關係。香港精神科醫學院李永堅醫生說,數據顯示,在精神病人之中,約5-10%有暴力紀錄,而一般市民裏,有3-5%的人有暴力紀錄,所以精神病人有暴力紀錄的數字「稍微高少少」。但李醫生說,在精神病人之中,更明顯和暴力有關的因素,其實是濫藥、反社會性格、出現幻覺而沒有進行治療。另外,2009年一項研究更顯示,一個沒有暴力紀錄以及濫藥或酗酒習慣的重性精神病康復者,3年內做出暴力行為的可能性,不高於一般普羅大眾。李醫生強調﹕「精神病人並不可怕。」

資深精神病人鄭仲仁說,近年每有慘案涉及精神病人,康復者都感到社區氣氛收緊,在街上只要有推撞,若涉事人被翻查出有精神病紀錄,就會被送到醫院﹕「形成好大壓力,康復者無乜自主權,像一個惡性循環,康復者和社會中間,好似有一道牆咁。」

鄭仲仁形容,病了30年,除了藥物,最有療效的就是和別人分享經歷﹕「以前好難搵到人去分享自己鮋感覺,無人傾到偈,好禁忌。」後來他創立病人自助組織,倡議政策,參與社會行動,感覺過程十分有治療效果。鄭接受筆者訪問,還有心情把《新報》那個持刀公仔,用文藝角度分析。他說,覺得那公仔有點像蝙蝠俠電影裏的「小丑」。「電影裏的小丑角色,引起社會恐慌,是失去人性的象徵,恍如精神病的原形。」

筆者問,作為一個精神病過來人,看到「小心,癲人出沒」的報道,會否覺得文中指涉的就是自己?「以前會諗,你係咪話我係癲?覺得報紙好唔公道,睇唔起我,一竹篙打一船人。但現在我反而係覺得佢好無知,係一種憐憫,多過一種恨。」

沒有和精神健康無關的健康問題

當英國政府已經進步到建構全人治療觀念,去年提出新政策「沒有和精神健康無關的健康問題」(no health without mental health),將精神健康與所有疾病整合。香港卻仍停留在提出把精神病者分隔,要求社會人士避開他們的落後思維。或許以為自己正常的,才是最不正常的人。日本電影大師黑澤明說過﹕「在瘋狂的世界裏,只有瘋子才是正常的。」指控別人是瘋子的,才是創造瘋狂世界的幕後黑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