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3日星期六

馬嶽: 自製死線 自製煩惱




如果梁振英政府還有一件事是擅長的話,那就是「撩交打」。梁振英可能是毛澤東的信徒,覺得「與人鬥爭,其樂無窮」。自製一個死線作為政治目標和立法會鬥爭,結果是自製矛盾、自製敵人、自製煩惱。

好端端的一個特惠生果金,本來通過應該沒有困難,連工商界議員都不敢反對(奇怪了,經常振振有詞的右翼經濟學家都跑到哪裏去了?)但因為梁振英政府硬是要威,自製一個死線,一定要十月底通過撥款來揚刀立威。這樣自製一個政治目標來跟立法會開戰,完全是無聊。結果立威不成,一自暴其短,二搞僵和立法會關係、三把自己的盟友工聯會也陷於兩難,現在搞到不知如何收科。問題愈來愈大、敵人愈來愈多、全都是自惹的禍。
 筆者當然知道政府說要十月底通過的偉大理由,是要可以追溯到十月一日開始發津貼,愈早發錢給老人家愈好。然而所有人都會覺得,如果政府真正關心長者福祉,可以宣布無論什麼時候通過撥款,也應該追溯到十月一日開始發津貼,我相信立法會也沒有多少人反對罷。

於是政府祭出「財政紀律」的大旗來唬人,說當月通過的撥款只追溯到當月頭是既定政策。

好了,讓我們來看看什麼是「財政紀律」。

公務員曾追加薪酬

如果說財政紀律是不要先使未來錢,不能無限追溯,只能追溯至當月,則王永平已說過當年公務員追加薪酬曾經追溯到幾個月前。按理公務員收入穩定,十多萬公務員對追加薪酬的迫切性,不會大過四十多萬長者吧?那為什麼公務員可以追加到幾個月前,長者不能呢?當年追加薪津給公務員,是不是為了討好公務員而違反財政紀律呢?

如果說財政紀律是謹慎理財原則,那麼立法會財委會作為把關者,是不是應該謹慎行事,用多點時間審議呢?梁振英在星期四的答問會便說,這不是小數目,應該審慎。十月底的時限是否合理?新立法會宣誓就任其實只有三個多星期,財委會選了主席、反拉布和反反拉布辯論一輪後,便要在一個多星期內決定是否批准撥款,而這是新的政策,議員用多一點時間討論細節和其他政策選擇,是不是更符合財政紀律的做法?

如果說財政紀律是錢只應用在有需要人士身上,因而要資產審查,那我想問去年所有人派六千元,算是哪一門子的財政紀律?這措施沒有公眾諮詢,未經各部門討論,不問受益者是否需要,將二百多億公帑派出街,這也算有紀律?

如果說財政紀律是基本法內說的「平衡預算、量入為出」等原則,那麼現時梁振英宣傳的「政策成熟一項,便推出一項」的原則,是最違反財政紀律的做法。這做法擾亂了預算的循環,令在整個財政年度和每年財政預算內,財政司長難以按照整體收入和各部門的可能開支平衡收支,其實是違背了港英政府年代留下來的多年財政傳統,當然也破壞了多年來的「財政紀律」的支柱。

再退一萬步說,縱使特區政府真的有一個技術原則,不能追溯至超過一個月前,我們難道不可以在其後「補加」給長者嗎?特區政府真的有誠意要把同樣的特惠金金額給老人家,無論是十一月或者是十二月通過撥款,只需要提一項追加撥款,等同一個月或者兩個月的特惠生果金,那麼老人家便不會收少了錢了,相信議員也會通過吧?

噢,對了對了,很多老人家每天活在水深火熱之中,等這二千二百元救命,早一個月通過,「執紙皮都執少啲吖」。張局長能不能向我解釋,如果特區政府真的這樣體恤老人家,真的覺得這生果金對老人家的生死存亡這麼重要,為什麼特區政府容許高齡津貼停留在幾百元的水平十多年之久呢?

無理強硬更顯橫蠻

一切一切,都反映了十月底的死線只是自製的目標,對長者的同情只是政治的說詞,財政紀律只是唬人的話語。特區政府滿以為自己夠票,於是可以事先張揚一項政治目標,然後壓過立法會和反對派,希望藉此顯示強勢。正如有立法會議員說,強硬不等於強勢,沒有理由的強硬,人家只看見你的橫蠻。

這種伎倆,似曾相識。大家可曾記得五月的時候,梁振英說架構重組五司十四局如何如何重要,差不多是香港未來安定繁榮之所寄,因而必須在他就任前通過。但當六月通不過後,現在忽然又可以不重提了,彷彿文化局、資訊科技局、兩位副司長和其他架構合併重組,跟梁振英政府能否實踐政綱和香港未來發展好壞其實關係不大。幾個月後大家回想,政府並不真正必定要架構重組,當天講的所有理由都是託詞,說說而已。這種伎倆多用一兩次,誰都看穿了,沒有用的。這樣找事故「撩交打」有沒有令人民覺得你很威武呢?沒有。大家看到你每次拿起石頭,都會準確無誤地砸到自己的腳上,都不會害怕,只會等著看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