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2日星期一

明報社評: 若程序問題也交代不清 蘇錦樑能力成疑




政府就增發免費電視牌照延宕不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如錄音機般重複說「按程序處理」,箇中情一概欠奉,這種取態顯得不負責任。對此,投入資金的城電主席王維基固然心急,不少人也開始不耐煩,傳言四起,包括是否在政治上觸礁等。政府在此事上,若有法律等問題仍待解決,可以毋須即時下決定,但必須交代決策程序進展到什麼階段?究竟遇到什麼問題?拖泥帶水,含混不清,對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有害無益。

政府鼓勵申辦免費電視  行會延宕18個月無進展

2008年,當時的廣播事務管理局(現已改稱為通訊事務管理局),就無和亞視兩家電視台的牌照作中期檢討時,許多意見認為亞視長期積弱,無一台獨大,免費電視實際上沒有競爭,節目水準每愈下,認為需要引入競爭,才可以提高免費電視節目的質素,使大氣電波得到有效使用。201016日,當時的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劉吳惠蘭在立法會答覆議員提問時,回應了市民這個訴求,表示「我們(即是政府)歡迎任何有興趣的機構在現有發牌及規管架構下,申請牌照營辦本地免費電視服務」。政府準備增發免費電視牌照的政策宣示,甚為明確。

隨後,政府接到3份申請,廣管局在當年79月諮詢公,充分考慮各方意見後,去年7月把發牌建議呈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據王維基的說法,「廣管局已確定3個申請都完全符合審批條件」。從已知程序看來,不但申辦公司認為取得牌照無問題,關心此事的市民也憧憬免費電視將加入新競爭者,特別是王維基已經沽出電訊業務股份,以十億元計資金投入免費電視,要大展拳腳,市民也有所期待。但是18個月過去了,增發牌照一事無進展,今年以來,議員在立法會會議共質詢5次,蘇錦樑的答覆都重複同一番話,「按既定程序,要審慎處理」云云。

3個申請之中,以王維基最積極,早已招兵買馬,真金白銀地大搞製作,一旦獲得發牌,短時間內就可以啟播。王維基搶閘是否罔顧風險,過於冒進,各方有不同認知和評價,但是據他說,一年多前已獲政府批地在將軍澳興建廠房,因此他說「若政府未準備好,就不應鼓勵人申請」。我們不評論王維基是否得到政府明示、暗示,才棄電訊投電視,此乃他的投資決定,成敗與人無尤,只是從政策層面,顯示政府的處理絕不正常。

從劉吳惠蘭宣示增發免費電視牌照,顯然是政府的政策,蘇錦樑接任局長後,歷次答問雖然沒有新意,也未見他提及政府就此有改變,因此,可以解讀為政府仍然要增發牌照,引入競爭,另據蘇錦樑說仍待行會審批決定,這樣的話,「審批」在行會延宕了18個月,而且拍板無期。箇中發生了什麼事?蘇錦樑並無正式說法,不過,有消息人士透露,關於增發免費電視牌照,目前兩個電視台提出異議,又涉及官司,問題複雜,需要清除所有問題後,行會才會討論。

若這些非正式說法符合事實,現在行會還沒有討論,則事態不涉及行會事務需要保密的原則,這樣的話,看不到蘇錦樑為何不可以向公交代正在處理什麼程序?進展如何?預期還要處理多久?現在蘇錦樑以所謂「程序」搪塞,不僅無法取信於民,更會引發諸多揣測,近期有傳言說中聯辦插手此事,不同意增發新電視牌照云云;傳言無法證實,但是政府官員諱莫如深,惹來干預疑團,對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都構成損害。

若政策沒有改變,事態延宕,純屬程序複雜處理需時,中聯辦插手阻撓並無其事,這種情下,事態愈滾愈大,是否反映蘇錦樑處理不當,把一件原本正常的事,搞得不正常?事實上,若僅屬程序問題,蘇錦樑為何不公開清楚交代?若連程序問題也說不清楚,則蘇錦樑是否有足夠能力擔任決策局長,再次成為許多人的疑問。

亞視涉公器私用  當局須依法處理

另外,前日亞視直播反對發新免費電視牌照的節目,通訊事務管理局接獲逾1000宗投訴,通訊局發言人表示,投訴內容包括節目名稱與內容不符、濫用電視頻道、歪曲事實、偏頗及誤導大眾等。亞視當局辯稱在政府總部外的活動,並非亞視主辦,他們只是出席附屬組織「亞洲會」的集會。從當日亞視員工的參與程度和集會形式,亞視與這次集會的關係,自有公論。有學者和立法會議員都認為亞視涉嫌公器私用,利用大氣電波宣揚商業反競爭信息,以既得利益者身分打擊對手等,通訊局必須根據《廣播條例》及《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的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政府總部前日那一幕和亞視主事人的言詞表現,進一步說明免費電視需要盡快引入競爭,透過良性互動和市場機制,淘汰劣質操作。因為大氣電波是公共資產,理應為公服務,若大氣電波的使用被扭曲,通訊局和政府有責任匡正,不能讓它成為一些人的私器而為所欲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