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日星期二

吳志森﹕林鄭為何對監察機構懷恨在心?




工作關係,時有接觸政務官。官場老手政治新丁,雖然有一蟹不如一蟹的感覺,但這批天子門生,都有不能否定的過人之處:思路敏捷,口才了得,邏輯也有一定的嚴謹性。更重要的,是謹言慎行,永遠按政府口徑說話,即使對覑相熟的朋友,也鮮有發表個人意見。

政務司長林鄭月娥,政務官出身,上世紀八十年代初加入政府,在官場打滾超過30年,經歷不同部門不同官位,對政府運作當然瞭如指掌,對冠絕亞洲國家和地區的廉潔守規,必定引以自豪,對香港的監察與制衡制度,肯定深有體會。

林鄭司長成長於我熟悉的六、七十年代,警察黑道勾結,官員貪污盛行,政府效率低下,整個社會暮氣沉沉,見不到希望。在火紅年代參加過學運,為艇戶、為小販爭過權益的林鄭月娥女士,肯定無法忘記,基層市民受到貪污禍害官僚蹂躪,那無奈無助與認命的臉孔,對制度不公、社會不平,弱勢受到無理欺壓,關心社會稍有熱血的年輕人都會深痛惡絕,憤憤不平。

林鄭月娥肯定不敢宣之於口的是,她應該感謝英國人留下來的監察與制衡制度。殖民地總督成立廉政公署,後來又引入了冤情大使,即今天的申訴專員,使香港由臭名遠播的貪污城市,變成廉潔之都,成為鄰近地區欣羨和學習的對象。更使投訴無門的小小市民,對政府部門的行政失當、官員的怠忽職守,有正式的渠道進行監察,有足夠能力施以制衡。

因此,無論從任何角度,都不能想像林鄭司長竟然會說出這樣的一番說話:「可以想像,政府部門受到不同機構的監察與制衡,所受的壓力。包括廉政公署與申訴專員公署,這些機構有時是好的,他們是公民社會的守護者。但如果因為我們不懂如何應對這些監察機構,他們便會成為我們的主要障礙,最後受累的,會是政府施政的執行能力……」

把政府施政困難,官員表現不濟,歸咎香港的監察與制衡制度,更出自吃港英奶水長大的資深政務官林鄭月娥之口,令人覺得驚訝之餘,更是匪夷所思。林鄭這番把香港制度的核心價值踩在腳底的說話,連退隱多時的前行政局成員都禁不住要直斥其非。

如果你聽到林鄭說話的語氣,看見她的表情,那股從牙縫透出來的怨氣,不是只看書面文字可以充分理解。幕僚事後替她出稿解釋,但無論如何解說如何兜,都無補於事,也改變不了林鄭視廉署和申訴專員這類監察機構如糞土的事實。

廉署對林鄭的愛將立案調查,上任12天就中箭下馬。申訴專員指摘對市區和新界執行兩套取締僭建的政策,林鄭被迫回應,激怒新界土豪,搞得政府人仰馬翻。林鄭對監察機構懷恨在心,事出有因,也查實有據,不是幾句言語偽術,巧言令色就能否認得了。



劉細良: 業餘政客vs專業官僚=管治失效

林鄭月娥早前將政府執行力下降,諉過於ICAC及申訴專員等監察機制,引來廣泛批評,急急補鑊澄清,又找來林煥光為她背書。林鄭總算後知後覺,知道言論牴觸香港核心價值,政治後果可以好嚴重。

一般相信林鄭這番言論並非如她所言乃一時口快,無心之失。其實她是有的放矢,只不過見群情洶湧才作戰略性退卻。她整個發言及答問是圍繞一個好核心的管治問題,特首有選舉承諾,她認為梁振英是唯一一位特首有宏觀視野,有一套發展藍圖,施政應由上而下,執行的政務官,也要全力配合將藍圖落實。但矛盾是政務官有一套由下而上的決策程序,加上有眾多內部監察制衡程序,往往令執行過程需時,甚或走樣。

這種政客與官僚之間的矛盾,並非香港獨有,而林鄭將執行力問題歸咎於監察機構,也顯示出其政治水平有限,斷症也斷錯。首先最主要矛盾是特首政綱欠缺認受性,因先天制度限制,無論多麼有遠見的施政綱領,也無民意授權過程,只是特首個人及小圈子閉門度出來的東西,香港人不認帳,公務員亦不賣帳。在內部政策會議上,司局長提出要執行特首綱領,卻無法說服官僚部門放棄程序公正,或用各種方法繞過既定程序,盡快執行落實。官僚之所以能夠按本子辦事,不怕民意及傳媒壓力,係因為政客乃業餘雜牌軍,政策欠硏究及政黨Backup,你問任何一位D6或以上的政務官,他們心裡會認同吳克儉、黃錦星、陳茂波一班梁粉局長的政治判斷及政策指示嗎?

外行業餘政客,欠缺核心執政理念,意圖駕馭專業官僚,但官僚卻擁有一套核心決策程序,稍有常識,都知道結果是官僚強勢,政客弱勢。政客愈希望由上而下壓服官僚,反彈就愈大,愈希望提速,阻礙就愈多。回歸十五年的政治矛盾,就是如此,由董陳之爭,到議而不決,決而不行,再到曾朝一味派糖短期行為,今天又諉過於監察機構,矛盾的本質沒有改變:就是半桶水民主化,造就業餘政客執政,由上而下的施政沒有認受性,變成政治失敗。

就是如此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