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1日星期日

明報社評:警惕「梁美芬式」言行破壞議會文化




新一屆立法會選出各委員會的正副主席,而梁美芬出任司法及法律委員會主席,不單未當選已向秘書處要求更改開會時間,當選後更即涉嫌違反議事規則而要收回言論,其言行明顯是極不尊重議會程序,與「委員會主席」這個重要身分不符。不論建制還是泛民坐上主席的位置,都必須公正公平獨立處事,放下黨派成見,若「梁美芬式」言行變成常態,勢令香港議會文化更趨惡質化。

不論建制或泛民 當主席也須公正

雖然建制派一向在議會屬多數,但過去泛民與建制派都大概按議席比例,商討各事務委員會的主席分配,不少主席都由泛民建制輪流擔任。本屆部分委員會卻協調失敗,總計建制派與泛民任主席的比例為214,比2008年任期開始時的187較為懸殊。民主派只能擔任4個委員會主席,立法會由大會、內會、財會,到大部分事務委員會的主席職位,都由建制派壟斷。

有建制派中人指民主派出任主席大幅減少是「現實」,因民主派「比例上少了人進入議會」,又強調部分委員會的主席職位是與民主派輪流擔任。事實上,立法會泛民與建制的議席比例,08年是2337,泛民佔議席的38.3%,今屆則是2743,泛民議席比率其實是微升至38.57%。此外,立法會是一個扭曲了的民意代表機關,得到較多選票的反而成為議會的少數,因此建制派應有自覺,適當地約束自己的權力,否則像今次建制派大舉進軍委員會主席之職,就難免被人指摘為「太霸道」。

本來,不論建制還是泛民出任委員會主席,也必須以獨立公正的態度處事,尊重議會,尊重議事規則,過去即使由建制派出任大會及委員會主席,議員也深明主席的角色任重道遠,絕大部分情下都能摘下黨派的帽子,鮮有藉主席之名「霸王硬上弓」,即使由泛民,甚至平日激進的泛民中人,當上重要委員會主席之職,表現也算公正,有目共睹。主席一職,可說是「屁股決定了腦袋」,香港議會這個政治傳統,非常珍貴。

因此,即使今屆議會大部分委員會主席職位均由建制派出任,相信公眾還是會「聽其言、觀其行」,不會過早下判斷。只是,剛上任的立法會司法及法律委員會主席梁美芬,卻立下了極壞的先例。

梁美芬剛當上主席,上周二就在會議上透露,委員會原來的開會時間她本人有其他定期會議,而鑑於上屆委員會亦有不少議員缺席,與秘書處商討後,於是建議新的開會時間。她更承認,在當選主席前已找秘書處討論開會時間。

此舉引來泛民議員窮追猛打,質疑梁美芬「濫權」,亦有議員指過往委員會開會時間是要遷就法律界人士出席,有其特定原因,不應隨便更改;競選主席落敗的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更表示,絕不會在當選前和秘書處「私定」開會時間。梁美芬回應時表示「理解」對方「上綱上線」,隨即被議員質疑她揣測議員的動機,違反議事規則。梁美芬後來說如議員「唔鍾意」,「我都唔介意收番」。

梁美芬未當選主席就要求改動開會時間,剛當選即涉嫌違反議事規則要收回言論,不單有濫權之嫌,更是極不尊重議會,極不尊重議事規則,難怪不單被泛民議員指摘為「禮崩樂壞」,連部分建制派議員也指「無眼睇」。事件無論是否無心之失,是非黑白對錯卻十分清楚,我們期望梁美芬能痛定思痛,從今以後要糾正錯誤,不要有辱「委員會主席」這個重要身分。

濫用權力禮崩樂壞 勿有辱「委員會主席」身分

議會運作除了議事規則有白紙黑字的明文規定外,還有賴議員自我約束,建立慣例與文化,坐上主席一職者,必須自覺是球證、交通警,負責主持公道、指揮交通。如今這種「梁美芬式」主席,猶如球證落場踢波甚至踢傷球員,交通警執勤時卻參與非法賽車,立會的運作焉有不撞車之理?

立法會向來民望不高,若連委員會主席也不自重,只會令立法會的民望直陷谷底。未來公眾及輿論定必拿着放大鏡,仔細監察議員及各委員會主席的一言一行,議員們也應互相監察,杜絕「梁美芬式」言行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