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8日星期三

明報社評: 梁振英避靜後 能重新出發嗎?



梁班子開局諸事不順,可以動輒得咎來形容。其實,除了前後兩名發展局長出事,總的而言,梁班子所面對責難,與施政良窳沒有太大關係,因為一個多月以來,只見他們疲於奔命地「救火」,根本未有具體施政。不過,梁班子就以下三事,處理我行我素,懶理觀瞻的取態,旁人看來,這是未見政績,卻已官威十足,梁班子若不改變這種心態,麻煩將陸續有來。

就任40  行會成員利益申報資料未公布

其一,梁班子就任至今日便屆40日,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資料至昨日仍未公布。20027月,前任特首董建華實行問責制,當年624日公布董班子名單,行政會議成員(包括官守與非官守)有17名新人,到85日公布利益申報資料,詳盡程度連常任秘書長、各部門首長以至職級不高的駐京辦主任,都在公布之列。2007年曾蔭權連任特首,625日公布曾班子名單,行政會議成員有新人7名,71日就任時,相關利益申報資料同日公開。

梁班子名單629日公布,有18名新人,珠玉在前,梁班子如何處理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資料?首先,至昨日仍未有公布,其次,連是否全部成員已經提交資料,特首辦也拒絕答覆,僅聲稱會盡快處理。根據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規定行會成員在「委任之初」及「其後每一年」,均須填報《行政會議成員每年須登記的個人利益》,交代受薪職位、所持有物業土地等資料,所以,行會成員是否已經悉數申報利益,僅屬基本情,特首辦不應該支吾以對。

發展局長職位,因為有麥齊光的周折,陳茂波730日獲任命接替任局長,迄今未夠14日,他未申報利益資料,可以理解,若其他行會成員仍未申報,就難以接受。特首辦的答覆,予人猜測除了陳茂波,是否還有行會成員未申報利益資料,其實,只要如實答覆基本情,就可以杜絕猜度,現在特首辦支吾以對是自找麻煩,難以理解。

行會成員利益申報資料,並非「僅供特首參考」,而是公泷可查閱,參與監察,梁班子就任之後,行政會議已經召開過4次會議,在缺乏利益資料情下,不僅公泷無從得知所議事務,會否與個別成員有利益衝突,就算行會成員之間,對同僚是否有利益衝突,也無從判別。例如,近期行會成員林奮強出售物業,已經引起一些猜測,所以,特首辦有必要盡快公布行會成員利益資料,以體現「看得見公義」的真諦。

其二,梁振英競選特首時,曾經宣示每月更新特首獲贈禮物名冊,對市民而言,這是一項承諾,不過,有關資料只更新至6月,即是梁振英就任特首之後獲贈多少禮物,公眾並不知道。若梁振英已經改變初衷,不再公布「收禮」情,應該有正式宣示和解釋理由,不宜以「唔講就是無鰦」的態度處理。

其三,梁振英寓所的僭建,他多次承諾「日後一次過全面交代」,梁宅僭建情不複雜,專業團隊應該已經做好相關報告和結論,什麼時候公開交代,梁振英可以選擇「以我為主」,但是此事繼續延宕,對梁振英沒有好處,反而持續侵蝕他的誠信,早交代肯定比遲交代好。

所謂開誠布公  實踐所見有落差

上述三件事情,並非具體政策不妥而引起批評,但是對梁班子的負面效應,與政策爭議比較,更為深層,因為涉及梁班子是否「開誠布公」。梁振英競選期間,一再強調他行事會開誠布公,但是一個多月實踐下來,與這4個字的涵義有落差,不但涉及他個人的事宜如是,個別官員的行事作風,與開誠布公差之遠矣!

例如,陳茂波被揭發參與買賣劏房舊樓,顯示他「全不知情」的說法失實之後,面對傳媒查詢,陳茂波在深夜1159分才透過新聞處發表聲明解釋。綜觀整篇聲明,不涉及查證資料需時,只是一些說法,而且許多重複說詞,這樣一篇聲明,在不少報章截稿之前才發出,使報章無足夠時間處理的用意,甚為明顯。這種做法,會被視為有意玩弄傳媒於股掌之間,但是傳媒和一些市民在電台節目的反應,對「截稿前發聲明」的評價是厭惡和不恥,所以,機關算盡反而突顯不夠光明正大的弊端。

梁振英休假5日,預計明日恢復上班。有意見認為他不應該上任不久就放假,不過,經過漫長而激烈的特首選戰,經過一個多月的炮火洗禮,梁班子現在連陣容也未能擺出來,梁振英此際休假離港幾日,避開香港的熱廚房,抽空檢視這段日子的種種切切,也有其作用,關鍵是他避靜之後,能否看清楚自己和團隊,以至公眾的所思所感所欲,釐定方略,重新出發,不辜負許多市民對他帶來變革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