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日星期五

陶傑: 「劏房」的英譯



特區的「劏房」,英文是什麼?本地英語傳媒,都譯為Sub-divided flats,或者Partitioned flats

中西文化的隔閡就在這裏。「劏房」是本地粵語,這個名詞有一些窮寒之味,一個「劏」字,最為傳神。英文的Sub-divided flats,壞在太正經,太正式,沒有「劏房」那一層畜牲不如的居住環境的「意境」。

因為在英語世界,英國叫Flat,北美洲叫Apartment,都有基本的人權空間:不必是豪宅,窗明几淨,有自己的洗手間和廚房。但「劏房」是不把人當人的一個底層積壓的狹小空間,不符合英文Flat的資格。「劏房」如果要英譯,必須能一個「劏」字的遠東式野蠻,準確傳達,所以,不可以稱Sub-divided rooms,而可直譯為Ripped rooms,或者Butchered rooms,這就有了一層血淋淋的意思。

英語世界的人不能想像「劏房」到底怎能住人。因為自從工業革命,倫敦雖然有狄更斯筆下的貧民窟,但十九世紀中期之後,人權意識高漲,貧民窟成為歷史記憶。五六代人下來,即使窮人,一家四口也有三房一廳的公共房屋。

「劏房」之下,還有更悲慘的「籠屋」,索性就是Cages,外國的報紙來做過圖片新聞專輯,貧病交煎,睡在籠子裏,白天去拾荒,把籠子鎖好,完全非人生活,也成為遠東的獵奇一景。

以前的「咕哩」和「賣豬仔」流行於十九世紀末,是奴隸時代的詞彙,跟「劏房」一樣,屬於同一「文化系列」。生活就是文化,文化沉積下來,就是歷史,英文千百年來,收錄了許多東方詞彙,像Kow-tow,沒有辦法,磕頭真的只有音譯,叫着叫着,Kow-tow是什麼看看,就明白了。劏房是Ripped room,終有一天,全世界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