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5日星期三

《近代中國史綱上》郭廷以: 第四章 第三節 中國境遇的再變



  一、戰火重燃

  上海會議之後,咸豐再三諭知桂良等,使臣駐京等四事,如能轉圜,其餘可照天津及上海所定各款辦理,不准夷船再來天津。桂良等以為欲罷議四事,非口舌能爭,必用兵不可。用兵宜先操必勝之權,而以時勢來看,應待時而動。咸豐則有意先發制人。及知額爾金已實行入江,重行申明,不能再聽前往,不准使臣駐京,如至天津,駐軍即先開砲。認定英船入江是勾結叛逆,使臣駐京是心懷叵測。一八五九年一月,又命桂良等,將四事另立專條,津約在滬互換,以何桂清代兩廣總督黃宗漢為欽差大臣,雖係由額爾金不滿黃在粵出示招勇,亦是準備在上海換約。額爾金回國之前,再知照桂良,新任公使不日可到,進京換約,「如以禮相待,按約進行」,即在他處擇地居住,以後有事進京。咸豐勉強同意,人數限定十名,不得攜帶軍械,到京後,不得坐轎擺隊,換約後即行離去,與額爾金所說,基本原則無大出入,不同的是「不得坐轎擺隊」與「依禮相待」的解釋,雙方似可獲致協議。其終於不免決裂之故,不全是清廷缺乏誠意,新任英使卜魯斯的傲慢輕率,實為主因。

  卜魯斯於去年攜天津條約回國。一八五九年二月,英政府給他的指示是必須進京,停留久暫不拘。三月的訓令,則堅持在北京設立使館,隨帶充分軍隊,有權通過白河。卜魯斯路過錫蘭與額爾金相遇,得知英國砲艦已向上海集結,作為新公使的護衛。四月下旬,行抵香港,續知大沽已經設防,認為必須武力對付。法國公使仍為布爾布隆,美國改為華若翰(John Ward),於五月經香港來上海。六月初,卜魯斯、布爾布隆續至,上海已有英兵船二十隻。卜魯斯到後第二天,接桂良照會,勸勿逕赴天津,請允行商議。中國並非不允在京換約,惟須讓他回京有準備的時間。卜魯斯拒與相晤,責桂良推辭耽延,條約各款毫不可減,如中國自隳和約,惟中國是問。法國亦決用槍砲迫中國將條約全部實施。桂良遂趕返北京,以便應付。

  自一八五八年八月起,大沽一帶的營壘砲台重行修建,由僧格林沁主持,於十一月完成,以防英、法兵艦再行闖入。沿牆修蓋土窖,密布炮門砲眼,堤外開挖壕溝,豎置木柵。附近的北塘等地,亦設砲位,增加兵額。一八五九年三月,北京知英、法使仍將北來,命僧嚴防海口,「勿令片帆駛入,謀定後戰」,如英船膽敢開砲,即可觀釁而動,懾以兵威,係應戰而非求戰。同一天,又諭桂良,在規定條件之下,允入京換約。及聞英、法船與使臣已自上海北來,命桂良星夜回京,另諭僧格林沁與直隸總督恆福,知照英、法兵船勿逕入大沽,使臣可由北塘上岸,候派人護送進京,當依禮相待,天津、北京均已為預備官舍。凡此足可證明清廷絕非要戰,一切已依英、法要求,不同之點,僅是要他們自大沽的北塘行走,不可通過大沽。參與決策的大臣為怡親王載垣、鄭親王瑞華、尚書肅順、軍機大臣彭蘊章等。

  六月十七日,英海軍提督何伯(James Hope)率艦抵大沽口外,發現海口為木筏所阻,要求於三日內開放,俾公使通過,前往天津。第二天,英艦直迫砲台,破壞工事。二十日,恆福派員通知,請暫候數日,以待前來商議。何伯聲稱本日必進河內,欄河木筏鐵戧若不撤去,即自行拔除。是日英、法使到達,卜魯斯命何伯武力掃清海口障礙物。二十二日,北京再諭恆福開導英、法,將兵船移泊北塘口外,以待桂良到京。翌日,恆福照會卜魯斯,請自北塘上岸,再去北京。此三日內,英人不斷窺伺大沽砲台,「營牆不露一人,各炮門俱有炮簾遮擋,白晝不見旗幟,夜間不聞更聲」。因而不知虛實。僧格林沁並不欲決裂,催桂良兼程北來,並將北塘駐軍後撤,以示讓英、法使由該處進口誠意。

  卜魯斯定要通過大沾,不走北塘。六月二十四日,何伯發出最後通牒。二十五日上午十時,英艦十三艘,官兵一千二百人,開始進攻砲台,陸戰隊蜂擁上岸。下午二時,守軍槍砲連環齊發,戰至夜晚,英艦五隻沉沒,六隻重傷,二隻被俘,死傷五百餘人,何伯腿部受傷。是役僧格林沁親自督戰,直隸提督史榮椿以下三十二人戰歿。經此慘敗,卜魯斯、布爾布隆及殘餘艦隊只得南去上海。

  決裂的直接原因,是英艦強行通過白河,前往天津。白河是中國的內河,天津並非條約口岸,英艦絕無此權。卜魯斯、何伯蔑視中國的一切,復以為奪取大沽為輕而易舉之事,不料竟受到挫敗,中國設防並非存心挑釁,事先再三勸說,不可擅自闖入,卜魯斯不理。一位外交使者,率同大批砲艦,侵入他國內河,已是難以令人容忍之事,何況又首先開砲。

  清廷有過去年大沽之役的教訓,復為內亂所困,自無意再挑起兵端,只是不滿意天津條約而已。前方主帥僧格林沁於英艦開始行動之後,雖痛恨其驕悖,初仍隱忍,直待英軍撲攻砲台,始行還擊。捷報至京,咸豐一面命恆福與英使接觸,如有轉機,仍允在京換約,並命移駐北塘,會晤美、法二使,試探他們能否斡旋;一面命何桂清在上海設法弭兵息爭。僧格林沁主張將決裂經過宣告中外,以示中國期望和好,特遣編修郭嵩燾入京面陳。郭一向認為洋務非戰能了,應循理而行,此次所陳,諒必相同,不過循理應為雙方的事。

  華若翰於大沽決裂前達到,願遵照指示換約。中英砲戰之時,美艦曾搶救何伯脫險,且有一美人被俘,頗起中國猜疑。但恆福仍於七月八日與他會於北塘,予以相當隆重的接待,說明大沽事件曲直,願與英、法恢復舊好,華若翰允為代達。二十七日,華若翰抵京,以不肯跪拜,未曾覲見,國書由桂良接收,條約改在北塘互換,時為八月十六日。英人對華若翰此行,深不謂然,說他在京受了侮辱虐待,並非實事。如果卜魯斯亦照華若翰所行,當不致有大沽的事件。

  二、英法大舉進兵

  華若翰的調處,何桂清在上海的勸告,俱未生效。大沽決裂的消息一到倫敦,立即掀起政治上的風波,卜魯斯的報告,任情歪曲,認定事件是出於預謀,必須武力對付,力言白河為去京唯一的道路,所以必須通過大沽。國會議員,甚至若干閣員抨擊卜魯斯的鹵莽,當然也有人為他辯護,首相巴麥尊更是堅決地要派遣大隊海陸軍東來,以維持英國的威望。十月,外相羅素(John Russell)訓令卜魯斯繼續對華用兵,戰區限於華北,海軍自英國本土派出,先奪取大沽、天津,再看是否進軍北京。

  清廷仍望妥協,責成何桂清繼續向英、法使勸說。一八六年三月八日,卜魯斯發出照會,要求於三十日內,承認四事:一為對大沽事件道歉;二為公使由白河進京駐紮;三為全部履行天津條約;四為增賠兵費,送還英國炮械船隻。北京以大沽之役,係英國尋釁,將來如不帶兵船,可在北塘換約。卜魯斯與布爾布隆決定先封鎖渤海灣,佔領舟山,清廷雖亦聲言作戰,條約作罷,同時又要何桂清竭力挽回,除夷船入江、北京駐使外,餘均可准,惟須在上海定議,不得率行北來。五月初,太平軍再破江南大營,北京再命何桂清,斷不可與英、法決裂。六月初,何親訪卜魯斯,目的是想說動英、法助保江南,如此方可望清廷接受英、法的要求。

  英政府因輿論對卜魯斯不利,一八六年二月,復以額爾金為特使。法國亦重派葛羅東來。四月,羅素給額爾金的訓令,略與三月八日卜魯斯的要求相同,有權決定何時談判,何時決裂。六月,額爾金、葛羅至上海,七月,分抵英、法軍在華北的集中地大連與煙台。鑑於去年的慘敗,英、法軍決自北塘登陸,以拊大沽之背。北京再三令恆福勸英、法照美使之例,自北塘進京換約,但恆福已無能為力。

  七月二十七日,英、法軍一萬七千七百餘人,運輸船一百四十三艘,軍艦四十艘,分抵北塘海外。駐軍早經後撤,僧格林沁的精銳部隊是蒙古馬隊,準備候敵人登陸後,以勁騎衝擊。八月一日,英、法軍在毫無抵抗之下上岸,北塘全鎮遭受洗劫。十二日,聯軍續進,僧部四千騎兵密集衝鋒,人馬相依,佔地多而且高,遂為眾矢之的,「如牆之隤,紛紛由馬上顛隕」,幾乎全軍覆沒。越二日,聯軍猛撲塘沽,槍砲連環,僧部再敗。恆福兩次照會,謂已派欽差大臣在北京等候面議。十五日,侍郎文俊,前粵海關監督恆祺奉命前來,準備伴送英、法使入京。恆福再請停戰,額爾金、葛羅要求先交出大沽砲台,拒不與文俊、恆祺相見。

  塘沽失陷後,僧格林沁已說大沽砲台能否扼守,實無把握。恆福主張撤防,以示寬大,並曲從英、法所請。八月二十一日,英、法軍攻陷大沽北岸砲台,傷亡約四百人,直隸提督樂善以下死傷約二干人。他們的英勇壯烈精神,頗得敵人讚佩。北岸砲台既失,僧格林沁在南岸豎起「免戰」白旗,當夜退走,英、法軍艦遂入白河,二十三日,佔領天津。

  三、北京陷落

  恆福乞和不成,八月二十四日,咸豐再命桂良赴津,與恆福均授為欽差大臣,請英、法使在天津靜候面議。此時額爾金、葛羅的條件為天津通商,增加賠款,先定善後專約,所有前後所開各款一概允准,再入京換約,拒晤桂良、恆福。巴夏禮、威妥瑪和法國翻譯美里登(de Meritens)大肆威迫,謂再有異言,即揮軍前進。九月四日,桂良、恆福允付英、法兵費各八百萬兩,現給一百萬兩,巴夏禮可先進京察看,善後專約定七日畫押。但北京堅執不許。

  九月八日英軍統領格蘭忒(Hope Grant)知照桂良,明日進軍通州。是日桂良的緊急奏報連續到京,說是如不付現銀,英法軍目即佔據衙署,奪取庫藏;不准通商,即硬立碼頭;不准巴夏禮先期進京,即逕自前往;英、法二使亦帶兵千人,先至通州,候派當國第一大員定約,途中遇有防兵,定即開仗。上諭飭桂良繼續駁辯,另授怡親王載垣、軍機大臣兵部尚書穆蔭為欽差大臣,前去通州交涉。次日宣稱將御駕親征,同時發下僧格林沁懇求「巡幸木蘭」密摺,實際上是要逃往熱河。因王大臣力阻,暫行從緩。

  九月十四日,載垣、穆蔭與巴夏禮、威妥瑪在通州商定,候額爾金到後,即將在天津所議的善後專約畫押,然後帶兵千人,進京換約。咸豐以英人必欲以兵要盟,至為痛憤,命將巴夏禮扣留。十七日,巴夏禮又至,要求使臣須親向皇帝遞國書,皇帝璽書須交使臣帶回。載垣等以事關國體,萬不能許。第二天,巴夏禮進而要求撤退通州附近張家灣的中國駐軍,言畢,驟馬而去,一行三十九人悉為僧格林沁截獲【註:英人二十六人,法人十三人】。英法軍立即進攻,大敗僧軍於張家灣。二十一日,續攻八里橋,新到援軍統帥勝保,「紅頂黃掛,騁而督戰,洋兵叢槍注擊,傷頰墜馬」,全軍大潰。

  巴夏禮被扣之日,咸豐宣布對英法聲罪致討。三天后,八里橋戰敗,已成兵臨城下之勢,改派他的異母弟恭親王奕訢為欽差大臣,督辦和局。九月二十二日,北走熱河。協助恭親王的有他的岳父桂良,和軍機大臣文祥,希望英、法退兵。額爾金、葛羅要求先釋放巴夏禮等,並應允所有條款,否則繼續進攻。恭親王答以如英、法軍後撤,即將續增條約畫押,被獲人員送還,「若用兵威迫,不獨已成和局可惜,巴夏禮等亦必難保」。額爾金、葛羅聲言,在巴夏禮等未釋回前,停止交涉。十月五日,聯軍薄北京近郊,僧格林沁不戰自潰。八日,巴夏禮等獲釋。十三日,聯軍進入北京,西方軍隊初次佔領中國的首都。

  圓明園是經過一百五十年經營的一座御苑,周圍三十餘里,內有中國式與西洋式的園庭、殿閣、樓台、館榭,有歷代的古玩、珍寶、文物,不僅為皇室的精華所在,亦為中國的文化藝術寶藏。十月六日起,英、法官弁兵丁,大肆搶掠,附近的清漪園(萬壽山)、靜明園(玉泉山),同罹浩劫。搶得的部分贓物,公開拍賣,大部分歸於私有,維多利亞女王與拿破崙第三亦各有一份。額爾金以被俘的三十九人中死了二十人,下令焚燒圓明園,作為對清朝皇帝的直接懲罰。英、法軍再度搶掠,肩荷手提,囊橐累累,無法搬動的,盡行打碎,如古瓷器古銅器【註:有一個英國軍官搶到一座金塔,價值二萬二千鎊,一個法國軍官搶得的珍寶價值八十萬法郎。每一士兵所得,亦值數萬以至百萬法郎。有人估計被毀的總值超過三百萬鎊,但實際恐不止此數】。十月十八日,開始縱火,煙雲迷漫,連燒三日三夜,剩下的是一片火燼,敗瓦頹垣。執行命令的英軍官,目睹如此宏巍瑰麗的建築付之一炬,亦為之心碎。拘捕及凌虐巴夏禮固然不當,以文明國家自居的西方國家,出此野蠻破壞行為,更不可有。

  開戰以來,英、法之間時有磨擦,法軍不及英軍之眾,補給不及英軍之便,行動遲緩,英軍頤指氣使,法軍心懷不平,額爾金與葛羅亦不十分協調。英國對於這次戰爭,早感厭倦,陸軍大臣曾說,英軍不宜在北京過冬。佔領北京的當日,格蘭忒及法軍統領孟達班(de Montaubon)通知額爾金、葛羅,希望於十二天內撤兵。孟達班復向恭親王的左右指責華人狂悖,盼早日換約。巴麥尊恐清廷投靠俄國,普提雅廷與恭親王、葛羅的接觸,更使英人不安。圓明園大火之後,恭親王答應了英、法的一切要求,另付因被捕而死亡的員弁卹金五十萬兩。十月二十四日及二十五日,中英及中法續增條約,即「北京條約」,分別簽字。並互換天津條約,額爾金表情冷酷,葛羅較為溫和。

  兩個條約內容大致相同:中國對大沽事件謝罪;履行天津條約;賠款各八百萬兩【註:天津條約賠款在內、卹金在外】;天津條約批准後,英、法自北京撤兵,交還定海;賠款付清後,交還大沽、廣州。法約中有給還各天主教產的規定,中文本內多出法國傳教士得在各省租地建造字樣,係翻譯的教士私行添入。英約有將九龍司地方並歸英屬香港內一款【註:一八四七年,英人即欲佔領九龍,一八六年三月二十日,兩廣總督勞崇光同意租給,至是改為割讓】。

  四、列強的共同收穫

  天津條約的訂立,一時西方人士大為興奮。有的說這是西方文明進入中國的開始;有的說,這是國際經濟事業在中國發展的良機。北京條約為天津條約增續,意義自然相同。中國全部開放了,新開與已開口岸有沿海的牛莊(營口)、天津、登州(煙台)、上海、寧波、福州、廈門、台灣(台南)、淡水(基隆)、潮州(汕頭)、廣州、瓊州,長江流域的鎮江、南京、九江、漢口,共十六處。新開的如天津、漢口、九江、鎮江均設有租界,舊有的上海租界亦大加擴展。又有內地遊歷、通商之權,外人活動的區域,不受限制,洋貨深入窮鄉僻壤。教士到處租購房屋,設立教堂、醫院,中國人民任便信教,地方官須厚待保護。教士往往行為越軌,教民依勢欺人,齟齬時生,教案遂成嚴重問題。領事裁判權愈為廣泛,外人盡為待權階級。公使駐京雖為理所當然,而對地主國政府的壓力,更為直接。

  中國喪失了關稅自主權以來,因物價波動,實徵不及百分之五【註:茶絲為大宗出口,茶每擔抽銀二兩五錢,絲每擔抽銀十兩,稅率均不及百分之五】。但洋貨進入內地後,所經關卡尚須納釐捐(通過稅)。今則改為加繳相當於關稅半數的子口稅,即可遍運中國,遠較釐捐為低。噸稅(船鈔)原定每噸徵銀五錢,今則改為四錢或一錢。洋商在各口岸自行運帶進口的煙、酒、麵粉、牛油、酪餅、化妝品、肥皂、家庭用品,一概免稅,私行銷售,總值每年逾二千萬兩。鴉片稅率,別有協定,洋商得在口岸銷售,華商運入內地後,照繳釐捐,中國雖多一收入,而流毒則不堪設想。

  五口通商後,廣州海關照舊中國管理【註:廣州由粵海關監督管理,福州、廈門由福州將軍兼管、上海由蘇松太道兼管】。一八五三年小刀會佔領上海城,海關衙署被據,英、法領事不准兼任江海關監督的蘇、松、太道行使職權,關稅由領事代徵,英商僅出具一紙期票,法商並此亦不肯遵辦,無領事國家的商船,自由出入。不久美商亦拒不繳納,上海有如自由港。一八五四年六月,蘇松太道與英、美、法領事議定,三國各派一人為司稅官(稅務司),代江海關監督徵稅,大權實操於英人之手。一八五八年十一月,中英通商稅則章程,訂明各口收稅,劃一辦理,由中國大臣邀請外人幫辦。翌年委李泰國總司海關稅務,各海關所用外人,悉歸選募,海關行政權遂為外人所有。一八六一年一月,恭親王正式劄諭李泰國幫同總理稽查各洋商完稅事宜。此為洋稅務司的由來。是後總稅務司為英人所專任,各口稅務司亦以英人居多。

  外國軍艦有權在各口岸停泊,亦即可進入中國領海,長江開埠後並可航行內河。

  華人出洋的禁令取消,粵閩人被作「豬仔」販賣至南洋及中南美者愈眾,遭遇的慘酷,甚於奴隸。

  鴉片貿易合法化,實行開禁,流毒益加普遍,為害益加劇烈。各國條約均有利益均霑條款,中國喪失權利於一國,等於喪失權利於所有條約國,各國形成一個對華聯合陣線。

  當然若干外國人亦作了一些有意義的事,無論其是否確具善意,但對華人的新知多少有些啟發作用。中國有識之士,經過此次幾乎亡國或改朝換代的危機,亦獲得若干教訓與認識。

  五、俄國的獨得

  俄國對於中國領土的攫奪,一向是先造成事實,再取得認可。璦琿條約將烏蘇里江以東之地作為中俄共管,木里斐岳幅並不以為滿足。天津條約簽字之日,即一八五八年六月十三日,重施其侵佔黑龍江以北的故技,率船闖入烏蘇里江,於右岸地方安設砲台,搭蓋房屋,理由仍為預防他國「犯境」。天津條約中的查勘兩國未經定明邊界一款,含意頗為含糊,木里斐岳幅自有解釋。十二月,俄國置阿穆爾省(黑龍江以北)與海濱省(烏蘇里以東)。翌年,俄人繼續往來烏蘇里江,深入綏芬河、興凱湖、琿春,逞凶橫行。北京接得璦琿條約報告時,正為英、法所困,急望俄人斡旋,不僅不罪責奕山,反命吉林將軍景淳酌量將烏蘇里江一帶空曠地方,照黑龍江之例辦理。天津英、法兵退,方知不妥,謂吉林地方不在奕山允許之列,命景淳拒絕,俄人狡執不移,定要赴烏蘇里江上游及興凱湖勘界。

  中俄天津訂約後,普提雅廷向桂良表示願備送槍砲,派人教習,並為中國修造砲台,清廷均不之許。俄國的用意,在加強中國對英的抵抗力,不致輕易屈服,以便操縱。俄皇又命木里斐岳幅的隨員丕業羅幅斯奇前往北京,表面上是互換津約,照料來京的俄國學生,及致送槍砲。清廷派管理理藩院事務的肅順及尚書瑞常與之商辦。一八五九年四月,完成換約手續。接著丕氏提出八款,要點為東北應以黑龍江、烏蘇里江為界,西北界址亦須重議,通商範圍應加擴大。肅順悉行拒絕,謂東界應照尼布楚約辦理,奕山僅將江左空曠之地,暫准俄人居住,並非以黑龍江為界。此後往來辯駁,肅順堅執黑龍江以北係借與暫住,更不得涉及烏蘇里地方,俄使亦不得常川駐京。

  不久俄國改派陸軍少將伊納學(Nikolai P.Ignatiev)率領軍官及三百八十輛裝載槍砲的馬車東來,以軍事援助為餌,誘清廷入彀。行抵蒙邊,知北京談判僵持,將槍砲留下,於大沽戰後二日,趕至北京,續與肅順談判。肅順仍稱東界不能更改,否認批准璦琿條約,黑龍江空地僅係借與俄人居住,烏蘇里不在其內。伊納學謂必須照俄國地圖辦理,否則難免強佔。肅順斥其出言無狀,如始終不悟,將閉關絕市,已許之黑龍江地方亦作罷論,烏蘇里等處斷不能借,詞氣極嚴峻。伊納學照會軍機處,指肅順悖禮。軍機處亦說中俄地界久已分定,不應別生枝節。木里斐岳幅即集兵伯力,對黑龍江委員「怒目拍案,愈形桀驚,聲言非用槍砲,斷不遷移」。

  伊納學曾建議俄國政府,待英、法軍北來之時,再與中國談判,一八六年一月,照會軍機處,謂英、法軍數萬現已起程,「中國願圖太平,止有一法,務思良友於本國(俄)」,如允將烏蘇里江以東歸俄,即勸令英國止兵。最後謂無論中國准與不准,「定將所佔之地堅守,永不復還」。俄政府尚不欲中國急遽崩潰,英、法捷足先登,復恐中國對英、法屈服,共同對俄,命伊納學仍留京交涉,同時命木里斐岳幅實行佔有烏蘇里江地帶。一八六年五月,英、法軍分向華北集中,伊納學再詰軍機處,是否願照所請辦理,限三日覆知。軍機處不為所動,伊納學即行出京,轉往上海,中俄北京會議破裂。

  伊納學到上海後,先與布爾布隆接觸,勸英、法軍艦向大沽示威,願予以外交協助,指肅順為西方國家的死敵。繼與卜魯斯相晤,特別解釋俄國之擬以槍砲致送中國,意在攻剿太平軍,嗣知中國欲用以對抗英、法,遂作罷論。俄外相亦告法國駐俄大使,伊納學可供英、法軍諮詢,暗示俄應均霑在華權益。英、法使北來,伊納學追踪而至,告以京、津防務部署。聯軍入京,恭親王以為俄與英、法狼狽相結,恐伊納學暗中挑撥,俄事一時不了,英、法兵或將一日不退。萬一俄人對蒙古生事,南下熱河,更屬不易措手,因之願和他商議俄國的要求。稍後,恭親王明瞭英、法既欠融洽,俄與英、法更是貌合心離,英、法條約的訂立,與伊納學毫不相干。伊納學則稱曾「竭力挽圖補救」,如能完成中俄未定之件,「兩國和好交誼,益加團結」。恭親王明知他是冒功要挾,為求息事,惟有照允。十一月十四日,中俄北京條約簽字,涉及範圍之廣,過於璦琿條約。東北自烏蘇里江口,南至綏芬河、興凱湖、圖門江口以東之地,盡歸俄有,海參崴軍港在內。西北伊犁、塔爾巴哈台之界重劃,准喀什噶爾通商及庫倫設置領事。

  關於贈送槍砲,伊納學以俄國會剿太平軍,代運江浙漕糧為條件。恭親王只許收受槍砲,俄人說原有槍砲銹壞。至會剿、運漕,恭親王、曾國藩均以為流弊極多,英參贊威妥瑪復從中阻止,亦終無成。

  一八五八年五月至一八六年十一月,兩年半之間,英、法、美在中國共得的權利,俄國幾一一坐享。英、法用兵四年,固已滿其所欲,俄國不費一刀一槍,獨自取得了四十萬平方英里的土地,面積較現在的東北尚大。從此完整的東北成了殘餘的東北,海岸線大半見奪,北太平洋成為俄國的地中海,海參崴成為俄國在東亞的海軍基地,殘餘的東北陷於俄國的兩面包圍。

  十八世紀俄國的勢力已伸入中亞,在設置東部西伯利亞總督之年(一八四七年),對於中亞的經略,同時並進,要求通商伊犁、塔爾巴哈台、喀什噶爾。一八五一年,伊犁將軍奕山曾與俄人訂立條約,允於伊犁、塔爾巴哈台互市,劃定貿易圈。一八五七年,塔城貿易圈遭受焚掠,俄人撤回領事、商人,斷絕往來。次年派兵壓境,與木裡斐岳幅的行動相呼應。

  中國東北領土的喪失,至中俄北京條約告一段落,西北則自北京條約正式開始。一八六二年,中俄西北勘界會議無成,俄軍屢擾科布多、伊犁。一八六四年,訂「塔爾巴哈台條約」,塔城以西之地,盡歸於俄國。時新疆回亂大起,俄國又乘機脅迫,一八六九年至一八七年,齋桑湖一帶及巴爾喀什湖以東,亦為俄所有。原屬中國的塔什干(Tashkent)、撤馬爾罕(Samarkand)、布哈爾(Bokhara)、浩罕(Kokhand),先後悉遭併滅。總計西北見奪於俄國的領土並不小於東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