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2日星期日

《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黃仁宇: 淝水之戰



  公元三八三年的冬天,有藏人血統的「前秦」皇帝苻堅大舉伐晉。他剛統一北方不久,長安附近的居民尚是五花八門,所謂「鮮卑羌羯佈滿畿甸」。晉朝雖偏安江左,但是仍能保持西部的防線,如今日之湖北西北漢水一帶以及更西的四川。即在最接近的戰場,也能在江翼壽陽附近發動攻勢。從各種跡象看來,苻堅並沒有在東線與晉人決一死戰的決心,而是統率了很多雜眚部隊,無法統御,只能以軍事行動,維持他的組織。同時又過度自信數量上的優勢,所謂「投鞭足以斷流」。他總希望以涼州蜀漢幽冀之兵,號稱八十七萬的力量,「猶疾風之掃秋葉」,不怕晉人不投降。所以他在出師之前,就宣言要讓東晉皇帝司馬昌明做他的下任尚書左僕射(等於副首相兼軍政部長),晉朝的文武大臣謝安或桓沖,也為未來的吏部尚書和侍中。都預先替他們在長安建造官邸。

  如果現存的資料全部可信,則此人受過中國傳統教育,也有幾分書獃子的習性。他與晉人交戰之前,也讓以前俘獲的晉臣朱序作使臣,訪問晉軍。後來朱序卻將秦之虛實告訴對方,替他們定下了速戰速決的方針,並且在戰場上,採取對苻堅不利的行動。

  晉朝的總司令謝安,正式官名為「尚書僕射領吏部加後將軍」。他也有書獃子的脾氣,年輕時無意仕進,只是與名士來往,有聲望。到四十歲才正式做官,仍是玩水遊山,滿口清談。人家規勸他,他就反問:「秦任商鞅,二世而亡,豈清言致患邪?」

  淝水之戰的前夕,他又受任都督十五州軍事。兒子謝琰,侄子謝玄,謝石都是部下重要的將領。對付苻堅號稱百萬的軍隊,他只有八萬人抵禦。但是他「鎮以和靜,御以長算」又「不存小察,弘以大綱」。他對親信將領個別的指示,以使他們「各當其任」為原則。部署既畢,即不再多言,並且招集親朋,下圍棋遊山水以表示「夷然無懼色」。

  北方混成的秦軍和南方緊湊的晉軍對峙的時候,謝安的前鋒招致北軍司令:「君懸軍深入,置陣逼水,此持久之計,豈欲戰者乎?若小退師,令將士周旋,僕從與君公緩轡而觀之,不亦美乎?」這文辭只改動數字,在《晉書》裡出現兩次,其以作戰當作競技看待,有《左傳》作風,可能是修史者揣想寫成,但是征之兩方將領風度,也可能是據實記載,因為率北軍的將領苻融,也以文學稱著,既能「下筆成章」,也能「談玄論道」,他作的賦尚是「壯麗清贍,世咸珍之」,並非一介武夫,尤不帶戎狄氣派。

  他這次可算是上當。秦軍剛一後撤,朱序即在陣後流布謠言,說是北軍已被南軍打敗。這時倉皇集結的部隊,勞師遠入,人地生疏,又無堅強的鬥志,也就信以為真。如是一潰就不可收拾,苻堅自己也中流矢,是以晉軍大獲全勝。前線戰報剛到總司令部,謝安正與朋友下圍棋,他看後將文書置在几案之上,對棋如故。只是胸中喜氣到底無法全部抑制,下棋完畢,他步入戶內,腳上筋肉緊張,一時伸展不盡如意,用力過猛,竟將木屐之底,在門限上踏損,俗語「不覺屐齒之折」,由來如此。

  淝水之戰確定了南北朝的長期分裂。以後南朝的劉裕於公元四一七年入長安,不能久駐。北朝的侯景反覆叛變,也曾於公元五四八年陷建康,不久即為部下所殺,都去統一全國的目標甚遠。

  直到公元五百八十九年才有隋文帝楊堅的「天下大同」「區宇一家」。至此已去淝水之戰二百零六年。

  在這兩百多年內常成為南北兩方拉鋸戰的地區,除了淮南以外,還有湖北的襄陽一帶。這也可以說是北人所擅長的騎兵戰術,至此已無法做有效的發揮。南人所長為水軍,不僅兵力以舟楫輸送,能夠爭取戰場的主動,而且將士無行軍之勞,糧草有速達之效。只是這種長處,也不能向北延伸使用。淝水之戰時,雙方受地形限制的情形,已見其端倪。如《晉書》說苻堅有「騎二十七萬」,只因一水所隔,不能衝鋒陷陣。而晉軍雖獲空前大勝,也不能擴大戰果,仍是偏安江左。可是這長期的分裂,還有它更重要的原因存在。

  自從東漢覆亡,中國人口因天災與戰爭的影響,長期由北向南而由西向東的遷移。即魏晉間的戰事,也帶著武裝移民的情調,有如二百八十年之平吳,西晉發動了二十萬人的兵力,至建鄴收版籍,則只有男女二百六十三萬,其南徵兵力已佔當地人口很大的一個比例。如是華北與華中的空隙,勢必由「十五英吋同雨量線」以外的少數民族填補,其背景則是他們所受亢旱的打擊,又必較華北為甚。雖然資料不全,歷史上已有甚多的例證:公元三百三十三年石虎自長安徙秦雍民氐羌十餘萬戶於關東,使居枋頭(今河南浚縣附近),又以羌師率其眾數萬徙居清河之灄頭(河北棗縣)。石季龍則徙遼西,北平,漁陽萬戶於兗豫雍洛。

  淝水之戰前夕,長安附近的人口又以鮮卑羌羯為多。有如上述,則南朝的北伐,與這種半由自然力量發動的移民方向衝突,不易徹底執行。淝水戰前,東晉之桓溫,曾克服洛陽,又於三百六十九年入長安,終在枋頭挫敗。

  就因為這種人口移動的壓力,南方的水田,才能普遍的開發。《晉書》食貨志所稱「河濱海岸,三丘八藪,耒耨之所不至者,人皆受焉」,就表現出了這種開拓處女地的一般趨向。只是「火耕水耨」,先用燒荒的方式,次用水灌溉,並且以大量的人力用以除芟,才能逐漸將粗疏耕作方式進而為精密耕作。

  北方的種族複雜,也不容易使政局穩定。「五胡亂華」時的少數民族領袖,率多漢化,並且很多帶有漢人血統。因為漢朝除武帝時代之外,「和親政策」總在若斷若續地進行,匈奴劉淵之姓劉,不無根據。漢末袁紹即以家人子為己女妻烏丸豪酋。魏晉以降,越種通婚的更為普遍。安北將軍都督幽州諸軍事王浚以一女妻鮮卑段務勿塵,一女妻素怒延。後將軍韓據女為段匹彈「兒妾」。劉琨為晉朝的司空,他與段匹彈的關係雖沒有言明,但是彈「與琨結婚,約為兄弟」。晉惠帝除賈后外,又立羊后,她也是名門女,後來劉曜陷洛陽,也立她為后,「有殊寵,頗與政事。」她生有曜子三人,長子熙為劉曜的繼承人。羯人石季龍「大發百姓子二十以下十三以上萬餘,以三等之第以分配之」。這種趨勢不斷的繼續。到後來北魏拓跋氏的皇室實為漢人,而隋文帝唐高祖等人物也有混血背景。只是上層的通婚不算,下層一般人民也需要在這大熔爐裡混合,並且遊牧民族,也要放棄他們的生活習慣成為安土重遷的農民,這「同化」的程度,才算貫徹,因之過渡期間必費時許久。

  東漢之覆亡,「兼併」佔一個重要的因素。因為當日徵兵納稅,以「戶」為對象。「口」以戶為轉移。兼併一行,失田的農民若不成為流民,即為富家大室之「奴」之「客」,甚至整個大家庭成為「部曲」,地方官員對其豪宗大戶無法應付。魏晉南北朝之世族也由來於此。我們翻開《晉書》卷三十至卷八十六,其中列有五百四十二人之傳記,除其中段匹彈為鮮卑酋長不計外,晉朝重要人物,幾乎一網打盡,其傳記中敘及祖先曾為顯官我們可以斷定其為世族者一百五十九人,其子弟又在朝中顯著的二百一十五人,司馬皇家的宗室一百零五人,而不屬於以上,我們概稱之為出身貧寒的只六十二人,可見得大家巨室的力量雄厚,其社會狀況必與中國傳統的理想--由皇帝直接向大批小自耕農徵兵抽稅,不受豪強干預情形大有出入。

  當日商業財富尚未展開,商人資產,也無保障。例如西晉以顯官而成巨富的石崇,則因其為荊州刺史,「劫遠使客商,致富不貲」,有家奴八百人。農業上的財富,則無非出於地產及勞動力,兼併一行,即枯竭政府的財源與兵員。最顯著的一個例子,則是在淝水之戰立功的謝玄,三傳而至孫子謝靈運,為詩賦名家。《宋書》說及他「因父祖之資,生業甚厚,奴僮既眾,義故門生數百,鑿山浚湖,功役無已」,於公元四三三年為宋帝所誅。這一方面表示傳統社會裡財政稅收全在「周禮式」及「李悝式」的辦法支配下,私人財產無從合法地積累,一方面則又表示官僚機構的行政效率受兼併的限制。流亡政府的小朝廷,更受巨家大室的壟斷,雖然迭換朝代,也仍無中興跡象。

  華北除了遊牧民族的醞釀外,也有類似的情形,他們尚有自動設防不受節制情事。例如公元三百五十年左右,山西太原迄北有設防的村落三百餘,包括「胡、晉」人口十餘萬戶。四百年前後,關中有堡壁三千餘所,他們推戴統主,相率結盟,《魏書》食貨志則說在北魏四百八十六年立「三長」以前「禁網疏闊,民多逃隱」,並且「五十,三十家方為一戶」。這樣下層機構沒有改變,中國無統一的可能。

  所以三百八十三年謝安謝玄與苻堅苻融的對峙,縱加上朱序的穿插,只確定了南北朝的長期分裂,這次戰役卻不是構成分裂的主因。以後的發展也證明中國的重新統一必待人口相次固定,胡漢種族的界線逐漸遞減,巨家大室的力量也被壓制,才能成為事實。


北魏拓跋氏

  公元五世紀之末北魏孝文帝元宏的漢化運動,舉措奇特,為中外歷史所罕見。他於公元四百九十三年決意遷都洛陽,翌年頒詔施行。他又禁胡服斷鮮卑語,若以「北俗之語言於朝廷者」,免官。他自己本姓拓跋,至此改姓為元。其他鮮卑慕容尉遲等姓氏,也一律改為單音漢姓。元宏生於公元四百六十七年,四歲登極。他從小由文明太皇太后撫養,所以做皇帝的前二十年,朝事也由她掌權,這位太皇太后,照頭銜看應當是老態龍鍾,而實際上她開始臨朝聽政時,似乎未滿三十歲。她的家世可追溯到北燕馮家,也是「五胡十六國」其中漢人創立的朝廷之一。後來元宏的兩位皇后也是馮家女,他又以「絕同姓之娶」為名,令他的六位皇弟一體與他朝中漢人顯官聯婚,其配偶也由皇帝御前指派,有如「次弟始平王勰,可娉廷尉卿隴西李沖女;季弟北海王詳,可娉吏部郎中滎陽鄭懿女」。這半打皇弟以前所娶,則一律降為妾媵。

  從長遠歷史觀點看來:這段史蹟只是北魏拓跋民族在中國活動的尾聲,公元二百二十年秦漢之「第一帝國」崩潰而隋唐宋之「第二帝國」尚未興起時,這少數民族對中國的再度統一做了一段基本的工作。而且在微妙的階段內,又由一位有神秘性的女人作主。可見得歷史的演進,有時令人莫測高深。只是歷史上長期的合理性,也不是當時人所能親身預測。還待千百年後,由我們把一些表面看來不相關的事跡前後聯貫,才得剴切。

  漢亡之後三百六十九年,中國無法統一。當日人口總是由北向南,由西向東的移動,漢人的多數民族,不能與這自然所主持的力量抗衡。北方的少數民族雖擅長騎兵戰術,卻無法越渡淮水及漢水等處的水澤地區。並且遊牧民族的生活方式也不能作為統一中國的表率。秦漢型的大帝國以官僚機構統治大量小自耕農,但分裂期間漢人的巨家大室和夷狄的酋領都自起爐灶,妨礙政府向全民徵兵抽稅的職權。加上各民族語言之不同,更造成了統一的障礙。

  拓跋氏打破了這種僵局。他們之所以能如此,不是文化程度高,而是由於人文條件簡單,可以從最基本的事業著手,並能以原始作風來解決問題,所以不期然地做了中國再統一的工具。

  拓跋屬鮮卑種,他們在公元三世紀在內蒙古移動。在世紀末葉開始在和林格爾附近集結,當時既無文字,更談不上成文法律,也還沒有私人財產。他們在四世紀之初因晉大將軍劉琨之邀,參與中國的內戰,其部落即進駐山西北部長城以南一百里的地帶。他們雖稱「控弦上馬二十餘萬」,但全部人口看來也不逾百萬,甚且遠低於此數。

  公元四世紀,是「五胡亂華」的最高潮,拓跋氏雖然投入,卻始終沒有取得主動地位,苻堅強盛時,他們尚「避於陰山之北」。直到苻堅淝水之戰不利,北方大聯盟瓦解,他們才重新露面。公元三八六年拓跋圭自稱代王,開始有了獨立國家模樣。當時他們的政策,是先在長城內外建造一個農業的基礎,其農民由被征服的民族強迫編成。這時候全部落經常與其他少數民族作戰,每次將對方人員馬匹牛羊一網打盡。對俘獲的部落酋領,即很殘酷一律處死,如公元三九一年之破鐵弗(即匈奴與鮮卑之混合種)劉衛辰部「收衛辰子弟宗黨無少長五千餘人,盡殺之」。對其他人則「各給耕牛,計口授田」。《魏書》食貨志稱,其有畿內之田,並於「其外四方四維置八部帥以監之,勸課農耕,量校收入,以為殿最」。公元三九六年以平城(山西大同)為國都,拓跋氏又以征服者的姿態,「徙山東六州民及徙可高麗雜夷三十六萬百工伎巧十餘萬口,以實京師。」有的書本也作三十六「署」。如將大量人民區分為署,則有國家的農奴的徵象。這樣的征服和改造,至五世紀初期未止。如公元四一三年,破「越勤倍泥部落」,也「給農器,計口受田」。其他敘及「來降」及「內附」的前後不絕。《魏書》太祖紀及太宗紀提及這樣的事例三十一起,內中有戶口數的十三起,共為戶十一萬。可見得拓跋氏創立了一個新生的農業基地,以之為根柢。時間不成熟不問鼎中原,才能用這經濟力量做本錢,先鞏固北方。

  如果前述被征服的人口曾一度為農奴,則從食貨志看來,四二六年後漸已取得小自耕農身分。迄至當日,「雜營戶帥遍於天下,不隸守宰,賦役不周,戶口錯亂」,是年這些帶著軍事性的監視人員全部裁撤,「一切罷之,以屬郡縣。」是為進入官僚管制階段的明證。

  拓跋氏何時漢化,不容易找到一個固定的答案。從現存文字看來,他們起先得到漢人的顧問,是從降人及俘虜中提拔,而且僅倚靠他們天文占象的才能。以平城為國都之後,興建築,定律令,食社稷,就一步引導另一步。以至置五經博士,設太學,也都不能避免了。其徙各地「守宰豪傑吏民」實京師,勢必又要借重他們的管理組織能力。只是北魏(四二四年才稱魏,歷史書中稱北魏以避與曹操之魏重複)的農業社會由人工孵育而成,又好像在試驗管裡造化學液汁,各種因素預有層次的投入,因之才保全了一個體制完整,不受私人力量壟斷的政權。

  直到四二四年,才在拓跋燾的稱皇帝,他即位不久,即頒布了一千多個漢字,並稱以前篆隸草楷並行,因之沒有標準,這次所頒布的,則「永為楷球」。可見得新朝廷不僅注重文物,也開始以多民族的語言文字作統一的工具了。

  拓跋燾統一了華北,結束了五胡十六國的局面。在多數民族的漢人地區,總是因為世族作祟,不容易被絕對皇權有效的掌握。公元四二八年,拓跋燾「以天下守令多行非法,精選忠良悉代之」,已有針對這問題徹底解決的模樣。四年以後又以「范陽盧玄,博陵崔綽,趙郡李靈,河間邢穎,渤海高允,廣平游雅,太原張偉等皆賢俊之冑,冠冕州邦」指名徵調。名為慕才,實則強迫好幾百人到平城無薪給地當差並兼人質。四五○年更有崔浩的事。司徒崔浩,作「國紀」,過於具實直書,對鮮卑民族和皇室有敘述得不妥當的地方,還把文字以石碑刊於郊壇。皇帝一震怒,族滅崔浩,還及於崔之姻親,包括范陽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也「夷其族」。拓跋燾更聲稱他要做得更厲害一點,所以多殺了好幾千人。無論世祖太武皇帝拓跋燾是有計劃或無計劃,他的徵用人才和文字獄已給華北漢人的巨家大室一個重大打擊。即未波及的家戶,也充分地接受了這處置的警戒,絕不敢再阻撓中央政府的行政。這中間的一個機妙則是皇帝統御千萬軍民,不容許另有民間機構作梗,世族華裔也和蠻夷酋領沒有區別。

  這件事情發生不久,北魏開始南征,想要以華北的力量,席捲南朝之宋(也就是宋齊梁陳之宋)。徵兵時三丁抽一,五丁抽二,富民家財在四十萬和僧尼二十萬的「四分借一,事息即還」。但是拓跋燾的大軍,以少數民族的騎兵驅逐漢人的步兵作先鋒,仍舊沒有良善的補給制度,仍是就地徵發。他攻江蘇北部各城不下,仍進軍長江北岸,最後則臨水徘徊,仍無可施展,只好北撤。南朝也因這一戰瘡痍滿目,無法追擊,因之全國統一還要擺下一個多世紀。

  拓跋燾於公元四百五十二年初被宦官謀殺,他的太子也死得蹊蹺,只剩得一位十二歲的孫子繼位。以鮮卑人之早婚,再加上這幾代北魏君主之命短,到四七一年二十年還不到竟有四位皇帝代表祖孫五代。而最後一位也是本文開首即提及的拓跋宏。他的親生母親及祖母都因拓跋家引用漢武帝「立其子殺其母」的辦法「依舊例薨」,這時朝中也只有一位帶有漢人血統的「文成文明太皇太后」,實足年齡二十九歲到三十歲之間,歷史上簡稱「文明皇太后」的馮氏了。

  《魏書》說她「多智略猜忌,能得大事,生殺賞罰,決人多俄頃」。拓跋宏不僅為她撫養教育,而且「迄後之崩」,「不知所生」,也就是迄至二十三還不知自己身世。所以「事無鉅細,一稟於太后」。她又製作了幾百首歌辭教育他,只是「文多不傳」,其內容永成歷史之跡。《魏書》傳中又說及她「行不正」。「王睿出入臥內,數年便為宰輔」「李沖雖以器受任,亦由見寵帷幄」。大凡中國歷史上有才幹的女人,私生活總受非議。上文語意雙關,我們無法考證。只是馮氏引用有氣魄的漢人文臣,則是事實。王睿還可以算作「恩幸」,他在一天老虎脫籠而出,侍衛驚靡的危機中以吏部尚書的身分執戟驅虎保駕,後來也與李沖家聯姻,可是臨死仍上疏「慎刑罰」,始終提倡「與其殺不辜,寧赦有罪」的文治辦法。李沖則將拓跋政權的民政「周禮化」,並將其財政的處理賦予「李悝式」的體制,因之給中國以後幾百年的政治制度留下了長遠的後果。

  這一串「太和詔令」包括四八四年的百官俸祿,只是這時的賦稅,仍是家族包辦,也就是「宗主督讓,所以民多隱冒,五十,三十家方為一戶」。於是四百八十五年詔令天下均田,原則上土地國有,定立了每一家按人口應有田地的標準。四百八十六年則立三長,「五家立一鄰長,五鄰立里長,五里立一黨長,長取鄉人強謹者」。這樣才實際進入「租庸調」制。亦即以自耕農的小家庭作為徵兵納稅的單位,農村組織以政府頒布之理想上的數學公式作準則,不承認各地私人體系,所以稱「混天下一法」。

  這一段措施在當日頒布時有冒險性質。它到底實行到如何程度,無從考察。只是四百九十年逝世,朝中並未發生變故。元宏的漢化政策,也能再接再勵,而李沖也更得信用。四百九十三年之重建洛陽,他實際擔任了總工程師的職務。只是元宏的規劃,無人接班。他重視水軍,而鮮卑貴族,尚掌握著長城內外的養馬地區,也不能遽爾擯斥。一到六世紀,洛陽才又產生政變。北魏分為東西,東魏為北齊高家所代,西魏為北周宇文氏所代。然則歷史的演進,並不為這分裂運動而停滯。中國之統一,需要一個以小自耕農社會作統御經理的趨向,也愈為明顯。漢民族與少數民族的混合也從未中斷。北朝原以遊牧民族為骨幹,至六世紀,他們也行府兵制,用以動員農民,也開始修築長城,以防制其他少數民族內犯,可為明證。

  隋文帝楊堅,自己是胡漢混血。先以北周的力量吞併北齊,回頭解決北周,更挾動員長江以北的力量,席捲南朝,發展方向也是由西向東,由北至南,以經濟人文簡單的地區去征服繁榮富有的地區。這也是承繼北魏拓跋氏在歷史上活動的邏輯。楊堅的軍事行動以水軍為主,這也可以說是受元宏遷都洛陽所賜。北朝需要這一段過渡期間,才能作體制上的整備,並吸收南方的長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