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1日星期二

《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黃仁宇: 忽必烈留下的傳統 (完)



  蒙古人以少數民族統一中國,非多數民族之福。只是如果他們真能以「無本身利害」及「不無端干預」的立場,掃除遼金南宋以來的積弊與苛政,卻也不失為在中國歷史上的一種貢獻。我們仔細讀忽必烈的傳記,無法斷言他沒有這樣的心腸。他作的《下江南檄》就指責南宋的通貨膨脹為苛政,他也曾下令,禁止買賣濫估價格,也曾將賦稅降低。他之禁止軍隊濫殺戮,廢止遼金以來的酷刑,革除了宋朝黥面的粗蠻辦法,都具有改革者的作風。而且南宋以來有些地主收流民為客戶,既把他們當作佃農,也把他們視為農奴買賣,忽必烈也下令禁止。馬可波羅親眼所及,也盛稱元世祖注重農事體恤貧民儲備飢荒等等善政。我們再看在他手下任要職的一批漢人的經歷,也可以看出他們都有扶助明主的抱負。明太祖朱元璋對蒙古人無好感,他手制《大誥》就道德指斥「胡元制主」的不當,但是他的帝王廟,仍以元世祖的神位與他選定的其他四個帝王,即漢高祖、光武帝、唐太宗、宋太祖一起配享,他自己也到他們靈前行禮(他之崇拜這些人,並不是盲目的。他以前也享祀隋文帝,後來卻又將其靈位撤去)。

  但是忽必烈的志趣,不一定是他的成就;他的作為也不一定是他留下的傳統。

  忽必烈登皇位後對於軍事上的指揮已有重要的改變。他以軍事行動為政治上的手段,不像成吉思汗一樣,以為征伐的本身就是一種目的。元世祖起先南守北攻,親自率兵包圍卡拉科倫。然則即使在阿里不哥這問題解決之後,他就未曾再親臨南方前線。攻宋以水軍為主,軍事也大多用漢人,船隻則大部造於汴梁。他原來擬用史天澤為統帥,但是史以年老辭,改用伯顏,是因為伯顏不嗜殺人。蒙哥所用戰法,至此都已放棄。忽必烈不冒險攻堅,不輕舉急進,不專事破壞。他之圍困襄樊,費時四年半(一二六八年夏迄一二七三年初),不到這漢水之上的重鎮攻陷,他不以大部隊冒險深入。在這些地方,忽必烈總表示他籌謀全局時以南方的辦法對付南方;北方的辦法對付北方。因之他自己也成為了一座擋箭牌,防制了蒙古人對南方的荼毒。他對能知政事高達的詔諭裡明確指出:「使百姓安業力農,蒙古人未之知也。」,即此已經很明顯的表示了他自己的立場。不過他自己為蒙古人,又要保持蒙古的語言,提倡蒙古新字,不願像拓跋宏那樣的漢化(詳本書「北魏拓跋氏」一章),在軍事方面蒙古人的服務又不可或缺,而他在維持大可汗的地位(最少要防制一個競爭者使用如此的名號),更不得不拉攏蒙古人。他所賜「先朝皇后」以下各王子貴族的金帛,數目豐厚,終生未除,也都是這種妥協政策下的產物。關於用人一事,他在一二八五年諭右丞相安童:「此事當蒙古人不知,朕左右復無漢人,可否皆朕自決。」而安童本人尚是蒙古人中較開放者,受漢人儒臣尊敬。皇帝還要如此向他開說,可見忽必烈想要鞏固自己的地位,同是遂行自己的政策,經常左右為難,不如我們所想像的得意稱心。馬可波羅已經提及蒙古皇帝統治下的大多數漢人對他的種族政策不滿。現在的美國作者John Dardess在說他用人時,按種族分為四級,實在是「超國籍」的辦法,雖然他也有事實上的根據,這種說法不容易為中國一般讀者接受。

  不過有了這些矛盾,我們即要以領略到歷史上兩個民族具有不同的背景,而在文化發展的過程上講,其進度也不相同,要在同一的體制下存在,是一個非常尷尬的局面。

  色目人之被引入事端之中,則因為他們大都是中亞腹地土著,如過去之蘇定安種及刻下的回紇,都以經商著名,也成為蒙古人的經紀。然而遊牧民族所掌握的產品無非牲口馬匹皮毛。這些產品要能有利地推銷於市場,純靠專門的商人批發墊借,代他們主持。很多色目人即長期與蒙古人交往,也供應他們所需要的物品與兵器,在蒙古人佔領中亞之後,很多尚成為各地的承包納稅人,他們也隨著蒙古軍事政治力量之擴張進入中土。

  以上如許複雜的因素,很容易使元朝的財政稅收處於不利的狀態。我們還不能忘記,蒙古人在一二三四年才滅金,忽必烈在一二六○年才稱帝,一二七一年才稱他的政治組織為元朝,一二七六年元軍才入臨安,一二七九年才消滅了南宋最後一重抵抗,統一中國。這從華北進展到華南中間也近於半個世紀。而且我們前面講過,金與南宋之覆滅,也都與它們的財政破產有關。所以忽必烈始終沒有接收過一套有系統和有成效的財政稅收組織。

  嚴格的講來,元朝的財政稅收,也就是沒有組織與系統。《元史》「食貨志」說:「其取於內郡者,曰丁稅,曰地稅,此仿唐之租庸調也。其取於江南者,曰夏稅,曰秋稅,此仿唐之兩稅也。」

  所說內郡即是華北,其原則即是按戶或按丁抽稅,同等稅率,不計內部詳細家資之上下。雖然其戶又析為「絲銀全科戶」及「減半科戶」等四類,後又劃分為八等,其基本原則不變,即每類每等仍按一定的數額納稅,驟看起來,其稅率甚高,如「包銀」每戶四兩,後減為二兩。而實際則所登記之戶並非一戶。董文炳為縣令時即「使民眾聚口而居,少為戶數」。因之世祖統一全國時,登記的戶數逾一四○○萬。而整個長江以北不及二百萬,其中約一半為「五戶絲戶」,他們所繳的賦稅,已配給於蒙古的貴族。

  然則情形尚不如是簡單,Herbet Franz Schurmann的研究,華北在元世祖忽必烈掌握之前,並無有效的中央政府,而是全民被分為很多的「封祿」,元時稱為「投下」,隸於蒙古貴族之下,中央政府成立之後,才逐漸的將財政稅收集中。可是內中有很多特殊的戶專對某某貴族履行種種不同的義務,迄未革除。例如朝代中期,還有貴族領有「採珠戶」三萬戶的例子,看樣子也不是真有這麼多的戶口採辦珍珠,而是他們有集體供奉珠寶的義務。又如很多漏於登記的戶口,查出後編為「淘金戶」,也不是實際上強迫他們去當礦工,而是課以一種高稅率的財政義務。

  華南的稅收則是計畝抽稅,宋朝的底賬在臨安接收之後,都已送到北方。可是在宋朝時其數目字即已模糊。元朝除在長江三角洲一帶徵實物外,一般按底賬納鈔。忽必烈在幾年之內驟得江南,又要籠絡人心,所以一般折換率都對納稅人有利。其受實惠者則為地主而非貧民,而南方人所納賦稅較北方人為低,也迭經有正義感的官員提出。

  在元世祖忽必烈的領導之下,有一批色目人,一再提倡「核算錢穀」。有如回紇人阿合馬替世祖理財二十年,他增加新稅收,核實發現隱匿,為皇帝信用,做到中書平章政事,也一手掌握宰相的實權,有派遣手下官僚到各處勘察的權力,為正規的廷臣所不滿,直到他為人謀殺之後忽必烈還將兇手明正典刑。又等到阿合馬及其手下人貪污枉法的情事為眾口一辭地揭舉,皇帝才命令發墓戮屍。又有漢人世榮和西番人桑哥也企圖替忽必烈加強財政的管制,也遇到類似的命運。桑哥得意之日,各處替他立「德政碑」,後來他為眾人攻擊,一個近臣尚且向忽必烈進言:「今日百姓失業,盜賊蜂起,召亂在旦夕,非亟誅之,恐為陛下憂。」,元世祖才先後判兩人死刑,他們的手下親信也被懲處,連以前作桑哥德政碑的翰林也被波及。所以趙翼指斥「嗜利「的實為世祖本人,因為他「在位三十餘年,幾與此三人者相為始終」。《元史》的編者則把三人列入「奸臣傳」內。我讀中國歷史尤其留心財政史幾十年的經驗,則覺得元朝財政稅收亟應整理,同時其國家的收入也大可增加。只是在當日專制皇權之下,由二三悻臣主持,必無好結局。而這時候「天下騷然江淮尤甚」,以至「民有附郭美田,輒取為己有,內通貨賄,外示威刑」,也不能說全是誣陷之辭,沒有事實上的根據。不過歸根結柢,這種種情形還是由於當日無法產生一個確切核實的會計制度,所以「寬仁」則一切馬虎,「務實」則下端的殘虐無法遏止,很難說得是個人的錯誤,只是忽必烈是一個手段靈活的大政治家,他又亟於要在各方討好,才不惜歸罪於少數的臣下以保全自己的名譽。

  這件事情也終忽必烈之世尚沒有著落。一二九一年御史台奏言:「鉤考錢穀自中統初至今余三十年(應作三十餘年)更阿合馬、桑哥當國,設法已拯,而其餘黨公取賄賂,民不堪命,不如罷之。」皇帝的旨意則是「議擬以聞」,可是以後也沒有確切的下文。

  所以忽必烈遺留的一套財政機構,既不副實,也很紊亂。耗費於王公貴族之私囊的既多,國庫的收入就受影響。所以除了上述三個「奸臣」以游擊戰的方式增加財源以外,還要靠以戰時姿態於法外徵集人員與物資。中統正元間他發的鈔票還不算過多,繼位的皇帝就不能再保持這種紀錄,終演成元末的惡性通貨膨脹。這種情形也解釋了元朝不能成為一個有主體性的朝代之原因,同時也留下了朱元璋必須以鐵腕開創他的系統之背景。

  忽必烈的宗教政策,也經後人議論,現在看來,他不相信任何宗教掌握著絕對的真理。各種宗教都可以當作行政的工具。如果僧侶方丈修道士之流任為官吏,與他們同信條的人民就容易治理。所以他早年求「聞學才識」的讀書人,也遣人在各處尋訪「醫、儒、僧、道」。劉秉忠已出家為僧,他又叫他還俗,給他復姓賜名,參加樞密院(一個軍事機構)的會議。他在一二六五年接見馬可波羅的父親和伯父的時候,還央請他們轉告教皇,派一百個天主教的長老僧侶,幫助他管理一個日形壯大的帝國。南宋覆亡時在臨安降元的是幼帝趙顯,當時五歲不到,以後定居大都,也承忽必烈照顧。當時趙顯十七歲,世祖命他到吐蕃學佛,可惜的是我們也不知道此人的下落。

  迄至晚年忽必烈改變了他對各宗教一視同仁的態度。喇嘛教的聲望逐漸抬頭。其實吐蕃喇嘛僧八思巴之尊為國師,事在中統元年(一二六○年),即忽必烈開始做皇帝的時候。他曾替忽必烈創製蒙文字母,得到皇帝的信用,他以後辭職回國。我們還不能確切的斷定,為什麼喇嘛教初時並不顯赫以後地位越來越重要的原因。《元史》釋老傳說:「及得西域,世祖以其地廣而險遠、民獷而好鬥,思有以因其俗而柔其人,乃郡縣吐蕃之地設官分職,而領之於帝師。」可能說是因其有實效而見重。但是攻佔臨安之後,儒士不能抬頭,也可能有關。此時可注意的則是以前在他身邊占重要地位的漢人如姚樞、許衡、史天澤、劉秉忠和董文炳都在此時前後去世,以後世祖雖說往江南攬訪人才,他卻再也沒有延納漢人有如款待以上諸臣者。他還再三說江南官太濫,終忽必烈之身,他未曾開科取士。元朝的吏治,吏重於官,這也經明太祖朱元璋在他的御制《大誥》中提及。

  元世祖還有一段事蹟,在歷史這發展上相當的重要,此即是他的兩次攻日本。

  第一次的遠征,事在一二七四年,當時南宋尚未完全崩潰,元軍以朝鮮為基地,參加戰役的蒙古及高麗兵二萬五千人,用大小船隻八百艘。他們佔領沿海的幾個島嶼之後於十一月廿日在九州北岸之博多灣登陸。日軍已在當地準備停當等候援兵。當日作戰勝負未決,夜中颱風來襲,聯軍決定撤退,一時秩序紊亂,結果淹沒海中者達一萬三千人。

  第二次遠征,事在一二八一年,南宋已被消滅,遠征軍的數量大為增加。蒙古與高麗軍四萬人乘船九百艘,由北循第一次路線進發,南軍由宋降將范文虎率領,共十萬人,都係中國人。其船隻三千五百艘,由舟山群島起航,是迄至近代世界史登場以前最龐大的渡海部隊。兩軍在九州西北角匯合。沿海的島嶼毫無抵抗的被佔領,遠征軍就在博多灣上陸。但是在第一次戰役及第二次戰役之間,日本的鐮倉幕府已動員在元軍登陸處建築了一座長堤,限制了上陸部隊人馬的活動,戰事由六月延至七月,勝負未分,八月初又有颱風來襲,船舶傾覆者不計其數,遠征軍的將領數日後乘巨艦逃回,被遺棄的士兵被日軍在灘頭圍剿,被俘的蒙古人、漢人和高麗人不分畛域的被斬首,迄今博多灣今津及志賀島尚有所謂「元冠塚」,南人之餘存者約二三萬則被發配為奴。《元史》「日本傳」稱「蓋行省官(忽必烈已預先立日本行省,其長官包括蒙古高麗漢人南人)議事不相下,故皆棄軍歸」。朝鮮方面的史料稱喪失的兵員在一半以上。《元史》則說中國方面參加的十萬人,只有三人逃歸,連這三人的姓名也記入《元史》中。日本方面的資料則稱蒙古的輕騎兵不能與日本裝甲的士兵對比,同時中國方面的隊伍士氣低落。這兩次戰役也創造了日本人「神風」的傳說。

  日本人兩次將忽必烈派去的使節斬首,又兩次的使元軍遠征慘敗,他不得不準備第三次遠征。一時中國和朝鮮的海岸忙著造船,水手被徵集,海盜受招安,囚徒出獄投效,軍隊發遣分配。一二八五年冬,政府預備由長江出口米一百萬石往朝鮮囤集,好像第三次攻勢已箭在弦上。可是「世祖本紀」在翌年年初的紀載稱:「帝以日本孤遠島夷,重困民力,罷征日本,召阿八赤赴闕,仍散所顧民船。」在下這決心的時候忽必烈不能沒有道義上的勇氣。然則他在中國領域以外的發展,如在安南和緬甸,以及最後的攻爪哇,也都沒有顯著的成效和結果。在這當中,我們也可以看清:在現代社會出現之前,很難能有一個陸上強國也可以同時成為一個海上霸王。其動員既如是的耗費,而人民也要被強迫在他們生活領域不能習慣的方向進展,所以很難能持久。

  我們檢討這段歷史之餘,就覺得雖在七百年後,今日想寫一部詳盡的傳記包括忽必烈之一生,仍有相當困難,他的心理因素複雜,有些不見於原始資料。可是要概括元世祖在中國歷史上的地位則不難。他和其他創造中國朝代的人物一樣解決了當日一大部分問題,可是也製造一部分新問題(這也是大歷史著眼之處,不然中國的歷史就不會貫穿各朝代的前後聯繫)。他不僅統一了從五代十國後期就已分裂的南北,而且以一個征服者的姿態出現,也比較穩健溫和。和他作對的侄子海都就曾和其他王子立誓不改變成吉思汗的傳統。如此我們也可以說忽必烈至少緩和了蒙古向外發展的殘暴。只是蒙古人認為他的漢化過度,中國人則認為尚不夠。這也是歷史上找不出一個同時管理草原文化與中國精密耕作而產生的文化之共通體制,因之忽必烈到處妥協,他留下的傳統也沒有真實的力量。


元順帝

  元順帝值得我們在這裡特別提出討論,不是因為他之個性和作為有特長之處,倒是由於他處境之特殊。元朝一共有十一個皇帝,第一個皇帝世祖忽必烈從他稱帝之日算起,在位三十四年(之先的十二年不稱元朝)。茲後的九個皇帝一共只經歷了三十八年。而最後的一個順帝卻又在位三十五年。這三十五年內,元帝國由一個無可奈何的局面終至土崩瓦解。最後明軍之北伐,如摧枯拉朽。元朝的覆亡,與其他幾個朝代類似。只是通常我們看到異族入主,北方的遊牧民族以強悍的騎兵南侵,所向無敵。這次卻以多數民族為主,以長江以南為根據地席捲華北。元將或死或降。最後順帝直到通州失守,才夜半開大都(北京)的建德門北奔,時為一三六八年,也是明洪武元年。兩年後順帝因痢疾死在內蒙古之應昌(多倫北),他的后妃皇孫全部被明軍俘虜,只有太子率十餘騎遁去。明朝認為妥歡帖木兒在國破家亡之前夕,不背城一戰,而決心逃竄漠北,是為「順天命」,所以稱他為元順帝。

  傳統歷史家以「朝代歷史」為著眼,順帝御宇的35年元朝的統治力量與威望都已江河日下,總不外「馬上得天下馬上治之」的必然後果,那麼也就沒有如何值得琢磨、切磋之處了。我們不以為每一朝歷史儘是他朝之殷鑒。在前述特殊情形這下,倒也有機會看出中國傳統政治的真髓。而且失敗也不一定是由於錯誤,有時某種人文因素在某種環境之下注定的無法順利的展開。我們看到一個少數民族雖獲得政治領導權而不願遷就於多數民族政治體系之需要,其統治不能長久。我們雖一面以今日的眼光批評這種體制(因為這是今日讀史的首要目的,也就是要把今人的地位解釋得合理化),一方面卻也領悟到當時限於組織上技術的能力,選擇的機會至少(不然我們就不能瞭解何以歷史不能縮短,何以中國不能超次越級立即進入現代)。

  接著元朝的是朱明王朝。洪武帝朱元璋很多的設施,今日看來是極不合時宜的,而當日他偏要那樣做。也只有將隋唐宋元的歷史一口氣的看下去,才能體會到他的處境和我們不同,而此中的背景,元順帝的一段也不可少。

  從順帝的本紀我們不容易看出他的個人性格。傳統的作史者,也有把他寫作一個典型的亡國之君的情勢。比如說:他喜歡田獵,有一次獵於柳林,凡三十五日。他也有西僧教他「行房中運氣之術」或稱「善秘密法」。若干私人留下的筆記說他和喇嘛僧有公眾的淫行,甚至牽涉官員妻女。他也在國事蜩螗之際,於內苑造龍船,「帝自製其樣,船首尾長一百二十尺。」又造宮漏,「其精巧絕出,人謂前代所罕有」。此外他教宮女使用各種樂器,在贊佛前舞蹈,都是他「怠於政事,荒於游宴」的證據。這種說法,與記載其他很多亡國之君的行止,如出一轍,其真假不論,只是要將元代之覆亡,歸咎於最後一個皇帝之缺乏道德責任感,就有歪曲事實的嫌疑了。

  妥歡帖木兒原來是元朝宮廷政治的犧牲者。他以先朝皇帝的長子被流放,首先住在朝鮮北部的一個島上,次安置於今日之廣西桂林,他曾讀少量的漢文書,但根柢不深。一三三三年他十三歲突交好運,被幾個權臣迎接出來做皇帝。但是起先七年他完全受制於立他的伯顏(很多蒙古人用這名字,此非滅宋之伯顏)以及當時的太后嬸母不答失裡的勢焰之下。一三四○年他才利用伯顏之侄脫脫(也有不少的蒙古人用這名字,詳下)策動政變,將伯顏及不答失裡流放,自主的做皇帝。從他的形跡看來,順帝是有權能的政客,適於生存,富於彈性,願意將就妥協,擅長利用一個人物或一種機構去平衡另一人物或因素。例如他自己好佛而主持佛教的各種儀節,卻又經常出席經筵聽儒臣講解詩書。在他手下蒙古人和色目人佔上風,他卻援引一個漢人賀唯一做御史大夫和左丞相。賀說這些職位依成例只有蒙古人能任就,皇帝則賜賀蒙古姓名太平,一定要他居此職位,並且詔省台官兼用南人。他的本紀裡也看不出任何偏激的言辭。他對臣下的諫勸接納與否,也不追究進諫人,我們想像以當時宮廷處境之艱難,妥歡帖木兒只能將就現實。他固然沒有領導能力,可是不是他的機警圓滑,也決難在位如是之久。

  順帝的處境,簡略言之,即在元世祖的時代就已排定妥。忽必烈一心要保全蒙古人血統與語言的完整,這在中國以小自耕農為社會主體,實行官僚政治,利用教化作為行政工具的條件下,就已經格不相入,即算忽必烈沒有種族主義的心腸,他的政策已經有了種族主義的後果。並且在無形之中,已經將蒙古人的部落思想,帶入大都的政治裡去。甚至成吉思汗的家法,以「忽烈而台」的選舉方式產生大可汗,也給元朝政治留下了一種不良的影響。忽必烈自己的稱帝,已經違法,以後皇位的繼承人也預先立為太子(甚至弟兄互為皇帝與太子)。可是新皇帝在上都登基,蒙古的宗藩諸王具在,並且每年春夏要駐留上都,要是某一派系的堅決反對,即僥倖在位亦難長久。這也和專制時代天子出諸天命是人間最高的權威觀念相衝突。況且元朝的皇后,依成例有她掌握的戶口錢糧,有下屬的職官,更足以代表她出身的門系之利益。這些條件都促成宮廷政治的不穩。順帝以前的九個皇帝之內,英宗和明宗被弒,順帝只九歲,在兵變時不知所終,寧宗只六歲,在位兩月逝世,至今歷史家還懷疑他死於非命。以上還沒有算到成宗與武宗間的安西王阿難答。他也和順帝一樣被簇擁到大都,只是剛稱攝政,還沒有做皇帝,就被執押解到上都自殺。

  自從世祖忽必烈之後,元朝只有一個皇帝有帶兵作戰的經驗,此即是順帝的祖父後來稱武宗的海山,他在一二九九年率領元軍到中亞細亞與窩闊台的孫子海都作戰。後者始終不承認忽必烈的元朝為合法,甚至元帝縱是中國的天子,也不是蒙古人的大可汗(詳本書「成吉思汗和忽必烈」末段)。他糾集了很多成吉思汗的後裔,一度將兩方之間七十萬的人口驅逐到中國境內。海山鎮漠北之後兩年海都去世,他的聯盟瓦解,海山又繼續執行五年的掃蕩工作,永遠解除了元帝國在西北部所受的威脅,才回上都做皇帝。因之在他手下立戰功者,產生了三位權臣。一是燕帖木兒,一是康裡脫脫,而最後一位則是上述的伯顏,燕帖木兒和康裡脫脫都是色目人,屬於中亞的突厥語系,而伯顏屬於蔑兒吉角氏,雖是蒙古人,不屬於元朝皇室的正統。在一三三三年武宗早已去世,元朝的皇位也經過很多的周折,可是這時康裡脫脫已經早死,燕帖木兒雖然也參與擁戴順帝,而且將女兒立為順帝的第一任皇后,他自己卻在順帝正式登極前二月去世,再二年之後,他一家全被清算,其中伯顏的力量為多,因此伯顏成為順帝朝中唯一的跋扈權臣。

  順帝登極不久,伯顏以太師為右丞相,封秦王(據說那天秦州地震),以後更廢左丞相,自此獨攬相權。德國漢學家Herbert Franke說:「他確定的是反對中國人的,因此他就與年輕的皇帝衝突,而皇帝倒傾向於臣下對中國傳統多少有些關心的蒙古官員。」

  可是妥歡帖木兒十三歲做皇帝,十五歲親眼看到他的皇后被伯顏牽去處死,他的同情和傾向,在他登極首七年之內,也不會發生任何實質上的作用了。

  在伯顏的主持之下,元朝廢科舉。這種公開的考試制度在元朝本來發軔已遲,直到一三一五年才第一次舉行,去開國已五十五年,並且其條制將蒙古色目人分為一科,漢人南人另分一科,因此前二者人口,只有全國三%,其分配名額倒有總數五十%。並且朝中的大官除少數例外,一向都是蒙古與色目人包辦。至此連這種考試剛行二十年,也一並停止,以後入仕祿除了少數由學校生員出身之外,就靠父祖的勳績蔭官,或以吏員補官、或以衛士久侍近闥陞官了。

  伯顏又以漢人造反,重申漢人高麗人及南人不得執兵器之禁。《元史》說他曾提議殺張、王、劉、李、趙五姓人,讀來好像不近情理。可是他又確曾以順帝名義下詔:「汝寧棒胡、廣東朱光卿、聶秀卿皆係漢人。漢人有官於省、台、院及翰林集賢者可講求拘捕之法以聞。」而更不合情理的,則是他又禁漢人學習蒙古文及色目文。一方面元朝法律有明文規定:凡五品官以上所進表章都要以蒙古文為正本,漢文為副本。

  伯顏於一三四○年敗後,他好多措施都被放棄,譬如科舉又已恢復。只是有些原有種族上不平等的法令,依然存在,例如「諸蒙古人與漢人爭,毆漢人,漢人勿還報,許訴於有司」。又如「諸蒙古人因爭及乘醉毆漢人死者,斷罰出征,並全征燒埋銀」。這類條文與元朝及順帝全始終。我們今日提出這些文件,也不專在替漢人鳴不平。(因為鳴不平沒有濃厚的歷史意義),而是指出元朝人不明瞭中國官僚組織的真性格,因此也不明瞭他們自己所作所為的真實意義。

  從長遠看來,要是蒙古人決定了他們自己統治者的地位和色目人的次要地位,都應長久的保持,有如世襲的階級,則他們的政治體系也應當構成「封建」形態。這也就是說,自始就以地方分權的辦法,聽任宗室王子主持他們采邑內部各種民事刑事,王室只要求他們供應軍事上的人員馬匹,並且按時進貢,然後各采邑才能徹底的舉行次層的封建,這樣才能將全社會構成一個金字塔的模樣,全民都有尊卑長幼的序次,而且通過遺傳,永不更動。更之地產也要與政權不相劃分,經理人員則為武士,如此才能防制社會的流動性搖撼全部體制。同是享有特權者,也各有他們在社會裡固定的功能。日耳曼之部落在中世紀以前征服西歐時,就用這種體制,產生了西方的封建制度,而且維持好幾百年。可是事實上忽必烈的組織系統,又採取中央集權制,不僅地方政府分為路、府、州、縣,官員由大都委任,而且再由中央派出行中書省、行樞密院和行御史台。《元史》裡面的「百官志」,名目浩繁,共有文散官四十二階武散官三十四階,依原則各官按品級都能互相交替,甚至「投下」(貴族的食邑)也由中央政府設官分職的看管,佛教的寺院成了貴族出納款項的銀行。於是食祿的貴族全無責任,反因他們利藪之所在,開傾軋爭奪之門。

  蒙古人傾向實際,不耐心於中國傳統政治的道德觀念和抽象原則。殊不知官僚政治雖有無數矯揉偽飾的地方,其提倡對自身的約束和對人的揖讓卻並不是全部做作。並且這種道德觀念確是各人衷心奉行,或者只成為社會上的一種壓力沒有實際的區別。在當日無法將億萬軍民個別的管理得全無差錯的時候,這些抽象原則之精神上的力量仍不可忽視。最低限度它們維持官僚體制上邏輯的完整,間接培植著民間對朝代的信心。一般說來,蒙古人不能體會到這種文化上的因素是一種行政工具;語言上的隔閡,無疑的有決定性的影響。即算對儒家思想最為崇重的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一朝也不過由皇帝的命令將《大學衍義》、《貞觀政要》和《資治通鑒》譯為蒙古文。以雙方心理上和社會習慣上的距離之大,其隔閡不能因此彌補,當時漢人留下很多蒙古人不通文墨、他們不屑與之為伍的紀錄。其實官僚不能朗誦詩書,皇帝的聖旨以俚語抄傳,本身不一定成為行政上的差錯,但是集體的講則是這些因素在中國特殊的環境裡,構成統治者不能贏得被統治者自動合作的關鍵之所在,伯顏不過將這鴻溝更加顯明的公諸眾覽而已。

  中國的好幾個朝代,都有「中興」一事。大概朝代初年的軍制和財政稅收,到中期已失時效,中興需要一番掙扎,一般新的安排或是改組,或是局部的修正,都要通過社會的中層(中國作家強調「士大夫」,外國作家則指名為「紳士階級」)才能透入到基層機構的民間裡去,這時候不是朝廷的一紙通令可以達到目的,也不是全靠軍事行動所能生效,民間對朝代的信心,常有左右全局的可能。在這裡我們也可以斷言蒙古人的元朝沒有通這一磁。要不是過去的紀錄太壞,人心離散的話,順帝這一朝,有脫脫(此是伯顏之侄非康里脫脫)的領導力量,修遼金宋三史,修賈魯河,使黃河入故道,又有擴廓帖木兒的軍事領導力量,朝廷又一度使方國珍降伏,恢復海運,看樣子並不是全無中興的希望。

  順帝朝覆亡的近因,由於財政破產,政府所發的紙幣貶值,災荒時無法適時救濟。一三五一年農民叛變,延及今日的安徽河南湖北各處,將南北的交通截斷,於是鹽徒張士誠乘機佔領東南產米的地區,海盜方國珍則阻止了向北的海運。元軍能作戰的只有孛羅帖木兒和擴廓帖木兒。後者原名為王保保,因他姑父察罕帖木兒作義子才取蒙古姓名。這時候元軍也就是就地招羅人馬、餉饋士卒、收納叛軍。孛羅和察罕又因爭山西的地盤內訌而動干戈。那原來以強悍稱的蒙古騎兵和探馬赤軍(蒙古以外的人種所組織)這時何在?一個最簡捷的答覆,則是幾十年來,他們只有特權,沒有經常的功用,大部人員脫籍改行,所存在隊伍也多虛籍,而且餉項也沒有經常的供應,不僅中國的腹地如此,內外蒙古的根據地也一時動員不起來。一個顯著的例子,則是農民軍有一支其領導人稱為「關先生」者,以游擊的方式,先攻保定不下,就西向取大同,又出塞佔領上都,「焚官闕,留七日」,後來更入東北,至遼陽涉高麗,再折回又威脅上都,最後才給孛羅帖木爾南擊降,可是如入無人之境已六年。

  元朝的最後十年內,宮廷多陰謀,能作戰的將領則被處死,也和多數民族所主持之朝代覆亡如出一轍,最後只剩了一個擴廓帖木兒(他的名字意為青鐵),朱元境也稱他為「奇男子」,可是為時已晚,只能隨著「北元」的流亡政府效忠於塞外。

  中國的「第二帝國」經過北魏北齊北周和隋的經營,有了唐朝的發揚光大,又經過五代十國的地方分權,和宋之再統一。元朝的試驗,又沒有產生任何積極性的結果。等到朱元璋組織明朝時,他一方面好像行動自由,全帝國由他擺佈;一方面他的視界也仍受近千年來歷史衍進的限制,因之他的作為,也仍無法超時代的發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