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3日星期一

黃英琦:文化債——藝發局不能再被矮化



編按:早前,不少文化人就成立文化局發表意見,並提供各種可行的建議。今天,香港當代文化中心總監黃英琦,觀察1995年成立的香港藝術發展局(下稱「藝發局」)歷來各種動向,撰文為藝發局的前路把脈。

藝發局早前宣布與西九文化區M+博物館合作,由M+總監李立偉擔任明年的威尼斯雙年展香港館策展人,並由藝術家李傑代表香港。此決定令不少前線藝術工作者憤怒並發起聯署。他們質疑藝發局黑箱作業,擅自更改以「公開徵集計劃書」甄選藝術家代表香港的遊戲規則。

200位聯署者要求藝發局解釋是次合作的性質,及與M+之間的關係:這是一次過的合作還是長遠安排?聯署者強調,「公營機構的辦事原則要合符公眾利益……也必須尊重及支持獨立策展以及香港藝術的專業發展,不能有脫離大眾及持份者的精英主義」。

藝發局一直視參與威尼斯雙年展為最「威水」的主導項目,為何要拱手相讓「主場」給「還未真正誕生」的M+?藝發局行政總裁周勇平說,原因之一是可動用雙倍資源(藝發局與M+各出資500萬元),之二是可解決藝發局策展力不足的問題,利用李立偉在國際間的知名度,提升香港的展覽效果。

在威尼斯雙年展設香港館真要1000萬元?為何藝發局17年來都未能提升香港的策展能力,以至今天要「找外援」?

藝發局在17年前成立,原意是擔當高層次的藝術統籌角色。它早年有一定的「威脅性」,間接刺激當年的市政局也要求變。1999年,兩市政局被取締﹐文化界本以為市政局的豐富資源和場地會被「釋放」出來再分配,讓藝發局也可嘗試管理文化場地,促進良性競爭。結果,市政局的文化康體事務由康文署通通接管,藝發局仍是弱勢。

「香港藝術發展局是一個擁有很大自主權的獨立法定機構,目標是為香港藝術界拓展一個更具活力及更加多元化的局面。」這是藝發局在1995年成立後向政府提交第一份「五年策略計劃」內的第一句話。17年後,藝發局不再有豪言壯語,也不再說「自主」,它只是民政局轄下的其中一個藝術撥款機構。

曾幾何時,文化界對藝發局寄予厚望;它是香港首個可由業界推選10名委員(再由特首委任)的法定機構,它應是藝術的倡議者和捍衛者;它有較民主的討論過程,願意諮詢,為藝術發聲。它既擁有「很大自主權」,藝術界期望政府會給予足夠經費,讓局方自主和專業的撥款,支持卓越,推動藝術界的專業發展,加強一向被忽略的藝術教育,讓藝術普及、為藝術辯護。

藝發局首份文件也沒有令人失望,在1996年發表的「五年策略計劃」,就是用了上述段落的字眼作為主要發展目標,並向政府提出所需經費,由1996年的1億元逐步遞增,至2011年的2.3億元。事與願違,17年後,藝發局在201112年度撥款,只有1.13億元,原地踏步,與1996年差不多,沒有增長。

為何一個有覑好開始和遠大理想的藝發局會變成今天的模樣?且由它的成立和演變說起。

在過渡期成立之後

藝發局的成立有覑濃厚的彭定康影子和過渡期最後五年那種急不及待做好組織建設(institutional building)的期盼,也有某種要制衡當年兩個市政局獨大的情緒。當時社會仍有「能做到」精神,在一兩年間可通過法例,成立籌委會;今天,這種can do精神已很陌生,官員畏首畏尾,不想藝發局做太多。

回歸後,董建華政府對有「民選」成分的藝發局感到不安,匆匆修改法例,把成員的人數增加至27名,也修訂了「選舉」的方法,被推選的業界成員從此不過半,廢了藝發局的武功。

何鴻卿是藝發局首任主席,他的一年任期雖然短暫,但他與榮念曾等幾位核心委員為藝發局開創了新局面,推動「五年策略計劃」。跟覑的周永成主席秉承藝發局作為倡議者的理念,主催藝術教育相關研究,令人眼前一亮。20006月,主席一職由何志平接任;自此,藝發局的倡議角色開始轉變為活動主導。同年,前特首董建華成立高層次「文化委員會」,全面檢討文化藝術政策。何志平在20027月成為民政事務局長,藝發局主席一職由陳達文、馬逢國和現任的王英偉相繼接任。

藝發局角色逐步被矮化始自前特首董建華。在2000年,他不選擇藝發局,反而成立了高層次的文化委員會制訂文化政策。文委會在2003年提交報告,當中第五章「資源調配與架構檢討」分析了藝發局角色,認同「藝發局自成立以來,對香港藝術的發展和推廣有顯著的貢獻……但其所獲資源只是康文署的百分之五,相對缺乏」。文委會建議政府理順藝發局和康文署的分工不清,藝發局可逐步成為「文化藝術基金會」,吸納部分康文署資源,讓撥款角色由一個具公信力的法定機構承擔。

這是文委會報告中最受爭議的一章,我至今相信這新架構可恢復藝發局的創局角色,也會更重視「民開主導」的原則。奈何文委會報告生不逢時,何志平局長對架構檢討模棱兩可,避重就輕,擱置了架構重組的討論。

不知不覺被「微調」

2004年至今,民政局經歷兩位局長,他們都不約而同想避開有民選成員的藝發局,藝發局角色一步步被削弱,民政局本身的撥款角色卻反而被加強。

200510月,位於石硤尾的賽馬會創意藝術中心(JCCAC)開幕,這幢由舊工廈改建的藝術村由香港浸會大學管理。我一直不明白為何不由藝發局主導,讓它趁機會以新思維營運JCCAC,擴大影響力。唯一解釋,是民政局對藝發局仍有顧忌。

2007年,民政局決定把6個原是藝發局「三年資助」的藝團抽離藝發局架構,與另外4個大型藝團以「主要演藝團體」的名稱改由民政局直接資助(「十大」在詹瑞文不再需要撥款後變為「九大」)。在201112年度,民政局資助「九大」共2.64億元,是藝發局資助額1.13億元的兩倍多。這舉動美其名是強化藝發局在推動中小藝團的角色,事實卻是九大旗艦藝團與其背後的龐大資源都不再受藝發局監管和控制,影響力繼續減弱。

此外,民政局在過去數年「政出多門」,自行催生各種名目的撥款。在獲撥15億元種子基金後,民政局決定每年撥出6000萬元,一半給藝發局,另一半則以新的「藝能發展資助計劃」出現,以配對形式支持有潛質的藝術家和中小型藝團。真奇怪,不是說中小藝團是藝發局的培育範疇嗎?

民政局也在201011年度向粵劇發展基金注資近7000萬,由「粵劇發展基金顧問委員會」制訂撥款機制。民政局亦支持藝團的海外文化交流,藝術界可向「藝術發展基金」申請資助。在201112年度,該基金撥出共316萬元以支持46個文化交流項目。由2009年開始,康文署於轄下11個演藝場地推行場地伙伴計劃(VPS),讓署方與藝團共建場地的藝術特色。首屆VPS在操作和建立信任方面有改善的空間,但能讓藝團的發展願景與社區聯繫,是可喜的新嘗試。但藝發局在VPS沒有角色。

為了補救其弱勢,藝發局這幾年不斷舉辦大型活動,每年以400多萬元辦「香港藝術發展獎」,以200多萬元辦「校園藝術大使計劃」,但藝發局卻未有強化其倡議功能,主催研究的質與量都少了。

其實,藝發局可以不用劃地為牢,不接納自我矮化,主動思考一套發展策略,例如加強與民間藝術機構的合作,形成在康文署以外的中小型場地網絡。香港藝術中心、香港兆基創意書院、JCCAC、香港演藝學院,甚至牛棚藝術村等,都有靈活的中小型場地,藝發局可資助其部分營運開支,委約新作品,促進以往受忽略的香港本土文化發展,推動藝術進入社區。藝發局可批判地回應民政局和康文署過往較支持抽空了文化歷史政治內涵的「文娛康樂」活動,資源可策略性的傾斜於誘發深層思考的演藝、文學和視藝作品,鼓勵香港社會接納多元文化。

當然,這只是我的想法。有怎樣的政府就有怎樣的委任制度,就會出現怎樣的公營機構;藝發局在過去多年未能跳出局限的其中原因,是歷任主席和委員未能堅持。

藝發局還可以做什麼

今天,儘管藝發局在表面上仍是重要的文化公營機構,但影響力和資源與其他公營機構懸殊,在每年花20多億元公帑的「巨人」康文署前,藝發局的感覺是「矮子」。另一個巨人也出現了,這是西九文化區管理局,擁有216億元撥款,是未來十年的文化焦點。

康文署一向不放藝發局在眼內,也一直與西九暗較量。藝發局選擇在威尼斯雙年展與西九合作,是希望日後能夠雙劍合璧,一起對付「巨人」?這場戲才剛上演,讓我們拭目以待。

若文化局仍會成立,它成立後的考驗之一,是重新確認藝發局的角色,釐清「三大板塊」(康文署、藝發局、西九管理局)現時的混淆關係和分工。究竟政府會繼續顧忌藝發局的民選成分,還是可以有氣度的提升藝發局的角色,大幅增加其資源,委任具承擔的主席和委員,讓它成為真正具影響力、能推動藝術發展的公營架構?

我當然是期望後者。畢竟,在這三大板塊中,藝發局是唯一擁有「很大自主權」的文化單位,文化局不應讓其角色泡沫化,藝發局同仁也要堅持,不能自貶,不能輕言放棄。

黃英琦:香港當代文化中心總監,前市政局議員、前文化委員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