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5日星期日

林天悟: 頭條新聞兩大準則



無論報紙、電台或電視台的新聞部,選取頭條新聞時主要依據兩大準則,即「相對性」和「機構取向」。所謂相對性,就是把新聞互相比較,再按份量輕重排位。

最經典例子是2003年的41日。當時沙士肆虐,港府破天荒宣布封閉淘大花園E座,成為當天早上最重要的事件;至中午時分,有學生借愚人節發放香港成為疫埠的假消息,股市即時震散,政府要急急闢謠,警方也出動拉人;到了下午,淘大居民被強迫遷離住所,集體送到度假村隔離,成為國際焦點。

最後,到了傍晚六時,歌手張國榮在文華酒店跳樓身亡。他是港人集體回憶的重要巨星,在這種非常日子殞落,毋用爭議,翌日報章頭版全都是他的俊臉,滲着驅不散的悲情……。

不存期望 孰好孰壞

以上例子要作取捨,不難有客觀標準。在「風平浪靜」的日子裏,各家傳媒的取向就很不一樣了,資源較少的機構多是在日常新聞中選取,再包裝成為頭條;財力較雄厚的機構,近年時興讓偵查小組儲起「罐頭報道」,在沒有大新聞的日子時便推上頭版,效果有好有壞,有時更會出現為獨家而獨家的壞情況。

凌駕於客觀比較基準的是,個別機構的取向,尤其是涉及政治事件,決策者往往會執行一套老闆定下的「潛規則」,例如刻意把當權者的負面消息壓下,或把維權新聞「河蟹」消滅,每年「六四」集會和「七一」遊行都是明顯指標,有些報館或電視台必然大做,另一些則放在不顯眼處,或者索性當什麼事也沒有發生。

上月《南華早報》處理民運人士李旺陽死亡的新聞時,突然把中型稿件縮短成一百字的簡訊,這種取捨偏離了社會期望,惹來員工和外界質疑有政協背景的總編輯王向偉在自我審查。事件經過連月發酵,最新進展是二十四名前《南早》編採人員發表聯署信,要求集團行政總裁郭惠光維護該報獨立、可信和服務讀者的傳統。

此外,兩名經常與王向偉持不同意見的資深編輯,被指年逾六十,不合報社年輕化計劃而不獲續約;但該報早前則聘請一名來自新加坡的六十八歲編採人員當執行總編輯。報社高層似無視外界意見,也無懼同行或員工眼光,只貫徹執行原有方針。

另一方面,本港中資背景的報章長時間對李旺陽事件隻字不提,最後卻吹捧驗屍報告「客觀可信」,與港人情緒大相逕庭。相對於《南早》疑似審查成為新聞,左報的和諧作風卻沒有受到責難,兩極化的反應,源於社會大眾已明白到,新聞機構不一定要客觀和忠於事實,反而每家公司都有一套潛規則,公眾只會對有期望的單位發聲,祈求有所改變;至於那些明顯歸邊的媒體只須向金主負責,外界索性不說了。到了某天,當外界對《南早》的新聞取向再不聞不問,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呢?

同一頭條 準則客觀

行內常有一個認真的戲言,指兩大暢銷報、左報和《南早》如同時把某宗新聞置於頭版,那就是一個客觀的準則。

過去一周的重大新聞事件可說浪接浪,其中周六本港各中英文報章,無論是左中右媒體,都一致選用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郭氏兄弟同被廉署控告作為頭條,這是繼今年3月梁振英當選特首後,難得一見的報界統一頭版,也符合了新聞取捨的客觀標準。

不過,前一天的周五,即發展局局長麥齊光辭職及遭廉署拘捕翌日,新政府委任的局長在上任十二天即涉貪下馬,即使不是世界之最,也肯定創下中港兩地官場的新紀錄,加上事件是傳媒追查下「建功」,說到底都是當時的最大新聞。

然而,有兩份本港報紙的頭版卻有「另類選擇」,其中《成報》重點報道中國在南海主權的爭議問題,除了霸佔A1頭版,A2A4也有相關新聞,可謂極其「重視」;而麥齊光涉貪置於A6版,李旺陽的死因調查報告則排在A7版,這種安排對香港市民來說,實在十分異類。

而《明報》上周五的頭版是廣告,A2頭條是李旺陽驗屍報告存在四大疑問未解,麥齊光被捕辭職則排到A6A8,合起來約有一版半,篇幅較一般報章少得多。該報對兩宗新聞的取捨,明顯與其他報章不同。

特首梁振英本身已是僭建醜聞纏身,至於對報館「午夜凶鈴」涉嫌干預新聞自由的指控,至令仍待解決;如今麥齊光甫上任就辭職被捕,肯定重挫新政府的管治威信,影響十分深遠。

除了主流報章和左報,就連以經濟新聞作主打的《信報》和《香港經濟日報》均選作頭條,那些另有選擇的報章,到底是筆走偏鋒,抑或另有計算?着實令人好奇。

埋沒理性 如何討論

李旺陽的死因結論早在預料之中,但報告仍然值得報道,只因內容很能反映「國情」,整件事應拿來當國民教育教材。

本欄上月〈李旺陽案毋須官方再定性〉一文提及,在強權無道的情況下,中國官方絕不會推翻李旺陽「自殺」之說,死因調查報告最大效用在於內地政府可以「自圓其說」。在香港,除了逢中必擁的保皇黨政客欣然接受外,絕大部分港人早已認定李旺陽是「被自殺」的,不會因中方發表的萬字報告而改觀。

李旺陽案件中,其中兩大疑點在於:「失明長者是否有能力上吊,雙腳貼地會否致命」?調查報告花了極大篇幅「解謎」,甚至報稱做過實驗,證實失明者能徒手把相同質料的床單撕成布條,在相同病房內上吊;又引用數據指不同姿勢也可以吊頸身亡,當中包括雙腳貼地的個案。

不過,案件除了法醫角度外,更重要的是,李旺陽出事前意志堅強,毫無尋死兆頭,而按其走路也要人攙扶的殘障程度看,他已非一般失明人士了,其尋死能力固然成疑。

正如前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所言,按李旺陽個性,若尋死必定留下遺書大控訴。更值得關注的是,為兄申冤的李旺玲夫婦至今仍「被失蹤」,雖然他倆「已發聲明」,指不想與外界聯繫、不想接受傳媒採訪、只想過安靜正常生活。然而,連她簽名也令人懷疑是假冒的。

那些呼籲理性討論的親中派、那些報稱共產黨開明進步的愛國人士,如何解釋死因報告雖已出來,但為何有更多維權人士「被失蹤」或受監控,死者家屬連發聲機會都沒有,何來理性討論?如何令港人信服?請拿實質證據來說服我們吧!

傳媒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