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5日星期二

信報社評:落實民主改革 撫平六四傷痕




昨天為「六四事件」二十三周年紀念,北京天安門廣場表面平靜,但政府在各處「敏感地方」加強「維穩」工作,外弛內張的氣氛卻難以掩飾,即使北京政府設法淡化事件,但始終無法抹去歷史的記憶和傷痕。

八 九年六四事件由反貪污、反通脹的社會不滿所觸發,因而可以從帶有期盼和要求中國民主、開放、富強、反貪腐、反專制的角度來理解。北京政府對六四事件的定 性,由「反革命動亂」到成為一場「風波」,卻始終未有像處理文革那樣加以「平反」,雖然文革的血腥法律責任,在歷史巨輪中,當權者以「歷史的錯」來為文革 畫上句號,但總算自此可讓中國社會進入一個深化改革開放的新階段。

與二十三年前相比,中國經過三十年改革,經濟發展的確取得驕人成就,但政治民主化改革卻「舉步維艱」。總理溫家寶在今年三月舉行的人大政協「兩會」期間,提出加快政治改革,否則經濟改革成果可能得而復失,顯然體會到政治改革的迫切性。

一 九八九年「六四事件」前,中國知識分子把民主改革的希望寄託在政治領導人身上,冀望領導層能夠從上而下推動民主改革,但願望最終化為泡影。六四之後,在現 實政治下,更多的知識分子把目光投向村民自治和基層民主,亦即通過基層民主選舉、從行政村逐級向上邁開民主步伐抱存希望,探索一條自下而上推進民主化的道 路。

然而,很清楚看到,在目前中國威權政府(Authoritative Government)的結構下,基層民主需要得到政府的默許和支持,才能正常地發展。因此,無論是從上而下或自下而上推動政治民主化,只是方向性發展路 線,更核心和現實的關鍵是改變中國威權政府的權力結構,建立一個需要對下問責的政治責任體制。

國家機器由龐大的官僚系統壟斷與控制,能夠制 約官員的行為,唯一途徑是自上而下的權力監督。這種結構在一轉手間,權力便輕易變成腐敗,可見過去三十年改革,貪腐不僅無法取締,且變本加厲。從最近薄熙 來事件到失明律師陳光誠在山東家鄉的遭遇,這些貪腐濫權的冰山一角清楚反映政治改革無法再延宕;當前政府的治理模式已無法滿足人民的政治需求。

在民主體制下,無論中央和地方官吏若失職瀆職,公民可以通過投票把他趕下台,但中國的官僚權力體系,只能由上級向下作行為和權力的限制,即使地方官員侵佔農民的土地,但只有上級黨官才能加以制裁,缺乏自下對上的權力監督。

可 以看到,在目前經濟自由化下,這種專制權力行使難以持久。更重要一點是,缺乏對下問責的政治責任制度,必然無法長期保持治理的政策質素,為中國進一步改革 發展埋下隱患。溫家寶「擔憂」,不進行政治改革,「社會上新產生問題,不能充分獲得解決,文革的錯誤仍有可能發生」,誠非杞人憂天。

因此,落實政治民主化,建立一個需要向下問責的政治責任制度、引入自下對上的權力監督機制,是中國未來發展重要一步。雖然民主社會和威權政治社會都會有權力貪腐,但民主社會起碼不會輕易出現最劣質的腐敗行為;而且也是人類目前所知道抵抗專制的最好辦法。

彈 指光陰,六四事件一晃眼便過去了二十三年。多年來,年年紀念六四,除了希望為六四取得公道的歷史評價、悼念為中國民主運動而犧牲的人外,更深層的意義在於 推動中國能夠建立一個「為生民立命」的自由民主社會,與西方民主國家分享善治的德性和價值,真正體現二十一世紀中華民族大國的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