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8日星期五

賀衛方: 大學裏的大石頭



今年,北大法學院的校友贈送了一塊巨大的石頭,質地上好,造型挺拔,豎立於法學樓前,頗有交相生輝的氣象。

按 照我們的傳統,這樣的景觀石頭上總要刻字的。但是,刻什麼文字好呢?學院管理層不敢擅斷,徵求教師的意見。這一下卻是七嘴八舌,各伸己見。有的建議用一位 本院已故教授也是書法家書寫的古體「法」字。有人寫了賦體的銘文,歷數北大法學歷史與精神。有人認為前者字太少,後者字又太多,不如尋找一句古人的話,彰 顯法學教育的追求。大家又為用哪句話爭得不亦樂乎……

我也不甘寂寞,思考再三,我的建議是用胡適先生很推崇的一句話:「為人辯寃白謗是第 一天理」。這句話出自明朝學者兼御史呂坤,1952年12月,胡適在監察院歡迎會的演講中引用這句話,並將其作為對監察院職能的界定:「為了人民的生命財 產與榮譽,我們需要『都老爺』負起『辯寃白謗』的責任,給人民以保障。我們的老祖宗呂坤說『辯寃白謗為第一天理』,這一個遺訓,希望能夠把它做到。這就是 我們為了人民,為了國家,對各位『都老爺』的一個很誠懇的希望。」

雖然只是對監察院諸公說話,但是,胡適樹立的目標其實可以適用於所有法律人,法律工作的基本使命就是保障公民的各種權利與自由。把這句話作為法學院的價值追求,當然是非常恰當的。

不 獨此也,巨石上的文字要求一個卓越的寫者。縱觀二十世紀中國學人,綜合道德文章事功,也許沒有比胡適更適合的人選了。他的名字就是追求真理與自由的符號。 一個更特殊的理由,胡適曾是北大的教授和校長,他在任教期間所作出的偉大貢獻是這所大學永遠的榮光。雖然晚年旅居海外,但是他每年校慶之日都會與北大校友 聚會;在1957年訂立的遺囑裏,還確信北大有恢復自由的一天,把他留存在北京的書籍文物捐獻北大圖書館。但遺憾的是,迄今為止,我們的校園裏沒有胡適塑 像和其他外顯的紀念物。法學院將他的字刻在這座巨石上,不是最好的紀念麼?

趕快查看架上胡適著作和相關書籍,卻找不到他曾經寫過這句話的手迹。我一面向同事們陳說建議,一面在微博上發文,尋求線索。果然是「萬能的微博」,中山大學袁偉時教授看到了,馬上與台北胡適紀念館館長潘光哲先生聯繫,很快,潘先生就把胡適手迹掃描傳過來。令我感激不已。

可是,同事最有趣的一個異議是,本來法學院就常有上訪告狀者,這幅字刻在巨石上,這裏可以「辯寃白謗」,上訪者勢必更加絡繹不絕,想安靜地做學問,恐怕是愈發不能了。
其然?豈其然乎?我不得而知。只好打油幾句,自我解嘲:「校友美意,送俺巨石;石則須文,文卻傷神。紀事敘史,厚此薄彼;表意抒情,心神不寧。文人雅士,一團爭執。院長交瘁,芒刺在背;無才老鶴,束手無策。呵呵呵呵……(有點像幸災樂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