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日星期五

李怡: 文化局不設也罷




梁振英五司十四局的架構重組,最引起爭議的是文化局之設了。從人選到政策,到是否包括國民教育等對意識形態的掌控,社會上議論甚多。疑似內定文化局長的許曉暉講了一堆莫名其妙的關於文化的話,梁振英在六月的《明報月刊》接受訪問談文化政策。筆者讀了聽了梁許的文章談話後,覺得作為老文化人,也許該談點文化通識了。

首先,梁許似乎都不太清楚「文化」是甚麼。他們談的是文化產業的資源分配,是對香港各種文化活動的「統領」,促進香港與內地的文化交流,卻沒有定義文化是甚麼,長久以來香港文化的特性是甚麼,香港文化的價值何在,香港文化價值近年的流失和危機在哪裏。
所謂文化,大致上是指一個社群的生活形式,它通常包括文字、語言、地方風味,包括音樂、文學、繪畫、戲劇等各種產品。文化是一系列社群共有的概念、價值觀和行為準則。存在主義認為文化是對一群人的存在方式的描述。

過去有人說,香港是文化沙漠。但飲食是人群最重要的存在方式,而香港的飲食文化可說冠絕所有華人地區。大陸和台灣各地現在都有港式飲茶,中國許多地方的好廚師都來了香港。香港的電影曾在海外華人市場獨領風騷,香港電視連續劇在台灣和星馬一帶所造成的轟動非任何地方的出品可比。香港的粵語流行曲,使台灣大陸的歌星也要學着唱。在大陸摧毀傳統文化的歲月,香港保留着祭祖、尊先人和中國傳統社會過年過節的習俗。這些習俗也帶來人與人之間的和善融洽。當然所有這些香港人的文化生活方式,都是在百多年社會相對穩定、殖民地的法治保障人身安全和機會平等的條件下產生的。而電影、電視、歌曲等流行文化的蓬勃,則源於香港人處身於專權政治的邊緣,所激發出來的自由精神。

特定社會造成人們生活和思考的模式,而思考的工具是語言文字,沒有語文就沒有思考,因此文化的核心符號就是語言文字。

香港過去獨有的文化核心,是這裏的中國人,在法治保護下,表現出的自由思想、獨立人格和批判精神。無論是由來港學者所標舉的傳承中華文化的新亞精神,還是連續不斷由文化人創辦的一些政論雜誌,都煥發這種精神,也提供了香港人對自身處境和對中國的關注。在香港,可以看到大陸和過去台灣看不到的資料,左右派思想在這裏互相衝擊,人們可以比較不同的報道,作出自己的判斷。正是這種擺脫專權政治所煥發的自由思想,激發香港過去流行文化的蓬勃,也使香港的思想言論在推動台灣民主和大陸政治改變方面起了作用。

回歸以後,香港獨有的文化價值漸漸流失。傳媒的獨立人格和批判精神式微了,流行文化產業的向北望也在大陸市場中迷失了方向。皇后碼頭和天星碼頭的拆卸,曾經寬闊的海峽越填越窄,讓香港人和外來人留戀的景觀消失,象徵着香港文化價值的流失。內地大款蜂擁而來,改變了香港商舖的原有面貌,也改變商業文化的性格。香港人似沒有以前和善了。

近年來,一些回顧舊歲月的文化產品,使香港人懷念起舊日的文化。香港文化可與所有地方的文化交流,但希望不要放棄我們的獨特性,莫讓獨立自由思想和批判精神被侵蝕流失。事實上,曾經標舉獨立批判精神的某月刊,三度訪問梁振英,訪問中無一句質問,已盡顯向權貴傾倒的媚態。這股向北望的潮流怕是擋不住了。
梁振英在訪問中,提到「推動香港成為華文圖書出版中心」,他是完全不知道兩岸三地出版業的行情嗎?他又說香港「具備一切條件成為東亞文化中心」,他是不是在做夢?連日本、韓國文化產業如此發達的地方,都不敢說要成為東亞文化中心,而且,有沒有某一地的文化會成為整個地區的中心?他是不懂裝懂,還是董伯上身信口開河?

倘若如梁振英所說,他所設的文化局要「統領」所有文化產業,那就是對自由思想的禁錮。為保留香港特有文化長久一些,這樣的文化局不設也罷。


 
仨頌:有文化局就有文化?

早前在網上有人對台灣終於成立文化部,並由龍應台出任部長,表示羨慕。與我們毗鄰的澳門,也早在回歸前設立文化司署,回歸後改成文化局。二○○○年,香港曾成立文化委員會,它作為「高層次的諮詢組織,負責就文化政策及資源調配的優先次序向政府提出建議」,「首要任務是制定推動本港文化長遠發展的原則和策略」,當時,文化界曾憧憬這將是香港文化局的雛形;但蹉跎至今,文化局依然只聞樓梯響。

香港要成立稱為「局」的機構,可以循兩種方式:一是直接由政府管轄、由公務員執掌的政策局,如教育局或民政事務局;二是法定機構,由政府撥款,並委任專業人士組成管理層,如醫院管理局或二○○八年成立的西九文化區管理局。對於文化局,相信文化界和市民普遍屬意後者。不過,政府的想法卻未必如此!

政府要成立一個部門或法定機構,以其慣常處事模式,就是要先找參照對象。昔日自然是仿效英制,但昨是今非,此路已行不通;然又不能借鑑祖國,既因為彼此架構不同,更要保持一國兩制。幸好還有新加坡,他們參照英制而建立的體制,向來成為港府「學習」的對象。捨遠取近,可供參考的還有同樣是特區的澳門。

新加坡現行負責文化事務的是新聞通訊及藝術部,乃是由前文化部和通訊新聞部合併而成,轄下有五個相關的法定組織:新加坡資訊通信發展管理局、媒體發展管理局、國家藝術理事會、國家文物局和國家圖書館管理局。從這些機構的職能組合,可以看到新加坡政府管治思維,將發展資訊科技、媒體與文化創意歸併於一個部門,把它們都視同經濟產業去管理,充分表現其「實用主義」的邏輯。不過,這只是表面,資訊、媒體與文化的深層作用乃是建構意識形態,所以,骨子裏仍是控制意識形態,但比從前箝制藝文創作來得高明和實際。今時今日,網絡和媒體的煽動力和影響力,早已勝過傳統藝文創作。

若以此為藍本,則香港政府要將現時分屬商務及經濟局的通訊及科技科(主管廣播、電訊及影視)、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發展局工商科之下的文物、計劃及資源管理部,和民政事務局的政府總部新聞組、康樂及體育科、文化科(主管博物館、圖書館、古物古舻及非物質文化遺產、藝發局及演藝學院)、西九工程策劃組,分拆重組。這對政府來說,是一項大手術。況且,從來奉行市場主導的港府,根本沒有決心和野心,要以策略性的龐大資源投入來主導資訊科技、媒體與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故此,估計政府參照新加坡的機會不大。

師法澳門?

過去,沒有多少人提及澳門的文化局。它是澳門社會文化司轄下的一個管理文化藝術設施、團體和撥款的局級部門,下設文化活動廳、文化財產廳、文化創意產業促進處、博物館、圖書館、檔案館、演藝學院等,還兼管一個文化基金。其架構和職能非常清晰,且易於集中資源。若香港參考澳門模式,則只需將現時民政事務局四個科的其中三個(即康樂及體育科、文化科、西九工程策劃組)獨立出來,再加強與西九文化區管理局的關係,即可構成文化局的核心體系,這是一個現成可行的考照實例。

當然,有人認為澳門的文化資源完全集中在政府手上,有礙文化多元發展;而且澳門回歸以來,所體現的文化政策是以追隨中國大方向為基礎,香港社會又是否接受這樣的文化定位?

須知文化從來都不只是娛樂和藝術,文化局到底擔當什麼角色?其架構和職能如何?這才是關鍵所在。去年台灣大選,當地文化界便組織起來,邀三黨候選人出席答辯大會,並成立「文化元年基金」以期建立社會輿論,監察政府的文化施政。可是,香港在特首的競選過程中,市民和各政黨只覑眼梁、唐的醜聞,卻毫不關心他們的文化政綱。

第四任特首梁振英在競選政綱中,將「宗教、文化及藝術」放在同一項,這意味覑梁政府未來的文化局,將圍繞這三個範疇。不要誤會政府忽然對「宗教」如此關心,從現行架構看,其實這三個範疇正是現時民政事務局的主要工作,「宗教」事務便是由該局的公民事務科管轄,它更同時主管公民教育和國民教育。相對於「宗教」事務,中央更關心特區政府的國民教育工作,對港人的身份意識(文化認同)尤其在意。故此,未來文化局的工作,又怎可能缺少推行國民教育此一重大任務?由此推測,所謂的文化局,極有可能只是將民政事務局換個招牌而已,這亦是最「慳水慳力」和對政府架構影響最小的做法。

文化人梁寶山對成立文化局提出了「三不」:一、不能只是現在藝術行政和資助架構的總和;二、不能被矮化成個別的產業或就業政策;三、不能再次把文化發展以媒界/行業劃分而項目化。可以的話,請多加一個「不」,不能把文化局變成文宣局!

作者是當代藝術觀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