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1日星期四

魏京生:李旺陽事件證明中共司法黑社會化




李旺陽被自殺案件如今引起了全球公憤。不但各國媒體廣泛報道,現在連香港政府的官員也出面懷疑死亡原因。因為香港的民眾為紀念李旺陽的死亡,舉行了兩萬多人的遊行示威,人數僅次於紀念六四大屠殺二十三周年的燭光晚會。

這個聲勢表達了中國人民的極端憤怒,嚇得中共政府不得不承認李旺陽之死確實不是自殺,聲稱將下令徹底調查。絕大多數人都認為中共會繼續隱瞞真相,所謂的徹底調查不過是緩兵之計。為了害怕胡錦濤很快就要訪問香港被民眾示威聲討,所以假裝調查緩和民眾的憤怒。估計實在緩和不了憤怒,就會拿一些倒霉蛋出來當替罪羊。真相肯定要等到共產黨垮台才會拿出來。

為什麼中共不敢公布真相呢?因為這個真相會確鑿無疑的證明中共的司法系統已經全面黑社會化。把一個不能判處死刑的政治犯,在司法機關監視下的監獄中折磨得又聾又瞎又癱瘓。這個罪行已經不亞於納粹法西斯。為了掩蓋罪行就對他進行暗殺;為了掩蓋暗殺的新罪行就製造一個假自殺的現場。

這個場景只有在間諜片和警匪片中看到。作案的人不是間諜就是匪徒。但是在現在的中國,共產黨控制的司法機關代替了匪徒的角色。已經超越了警匪一家的階段;警察開始扮演匪徒的角色。這就是大家常說的國家恐怖主義。本拉登是民間恐怖組織的典型;如今的中共司法體系已經蛻變為國家恐怖主義的典型。

什麼是恐怖主義呢?就是不承認法制體系。以私刑代替法律,以個人意志代替公共意志,並且以暴力執行私刑的。就是恐怖主義。政府的司法機關執行私刑;而不是民間團體執行私刑,就是國家恐怖主義。從表面現象上看就是司法機關黑社會化。

中國的這個政府黑社會化的過程早就開始了。文革時代和那之前對老百姓還僅僅是淺嘗輒止。屠殺和暗殺老百姓主要是利用所謂的群眾組織。政府和司法機關下黑手主要是針對黨內,以清除政治對手為目標。暗殺並偽造現場和證據的對象主要是共產黨的官員。上至國家主席和人大委員長;大批官員受到清洗。理由不充分或不方便時就暗殺並偽造現場和證據。


八十年代初。一大批死裡逃生的官員們曾經企圖以法制代替專制,搞起了所謂的恢復法制運動。但很快就被鄧小平以嚴厲打擊刑事犯罪的借口給否定了。嚴厲打擊的意思就是可以超越法律執行統治者的意志;統治者的意志既然已經超越到法律之上,法律自然就被廢除了。無法無天也就成為了合理合法。

善良的老百姓們仍然不願意相信法律已經被廢除的現實。仍然沉浸在知識精英們編造出來的法制的虛幻之中。於是一九八九年,鄧小平李鵬們用軍隊和機槍坦克教訓了他們,用鐵的事實恢復了專制大於法制的共產主義恐怖政治。

在那之後,在國際國內輿論的強大壓力下,共產黨稍稍有些收斂。對一部分政治反對人士的鎮壓稍稍減輕了一些,但這僅限於國際媒體能夠關注的範圍。例如著名的學生領袖們只判了三四年徒刑,而不被媒體關注的工人領袖李旺陽卻判了十三年徒刑,先後在監獄中被迫害長達二十二年,並遭受酷刑折磨。

這至少說明了兩個問題:第一是共產黨確實害怕國際國內輿論的壓力。共產黨自己吹噓,幫凶的精英們也連哄帶騙所說的什麼不在乎國際輿論,根本就不存在。如果連社會輿論都不在乎,那就連黑社會都不如了。

第二點說明共產黨的本質就不願意尊重人權法制。如果放棄了無法無天的恐怖主義的手段,一黨專政就不可能維持下去。在一九八九年之後的十年時間裡不得不向社會輿論作一些小小的讓步。在國際社會放鬆了對中共的壓力之後,很快就故態復萌。從高智晟案件和艾未未的案件開始,中共越來越放肆的使用黑社會手段。簡單、快速、隱蔽、有效的使用黑社會手段打擊反對派人士。

李旺陽被自殺事件,標誌着中共已經全面恢復了使用恐怖政策解決政治問題。已經開始肆無忌憚的黑社會化。這種使用黑社會手段解決政治問題的政策,會僅限於對付黨外人士嗎?根據歷史的經驗;或者根據理論都不可能僅限於針對黨外人士。一種政策確定之後,就和法律一樣自然會針對所有的人。

用共產黨的語言來形容;這叫做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的規律。用黑社會手段對付別人的薄熙來,現在被黑社會手段抓起來了。專家們也都估計會被用黑社會手段加以處理,否則如果放虎歸山,他也會用黑社會手段甚至軍事政變來對付別人。社會如果沒有了法制和規矩,就只能是黑社會化。並且越來越深地陷入黑社會化而積重難返。國家主席和人大委員長也很難逃出規律之外,更別說其它人了。

古語說盜亦有道,也就是說黑社會也必須有它的規矩,否則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官方的壓力下它就很難生存,但是官方一旦無道;官方如果黑社會化。就沒有了約束,沒有了規矩。就必然會從無所顧忌走向自我滅亡。這也是規律。


凝緣: 香港父母泣血感恩李旺陽

六月二日,李旺陽,一個名字甫入港人視聽便令人難忘。首先因為螢幕上的採訪模式令人腸斷:廿一年「思想改造」得耳聾眼瞎,記者提問,要用指頭在他手心寫字;更因為那失明的雙眼分明火光燁燁,燃燒着對生命的渴望和抗爭激情:一撇、一撇……簡體的「後」,一豎,兩點,再一撇……尚未寫完,凹陷的胸膛已迸發出銅鐘的轟鳴:「後悔?不!不後悔!為了中國早日民主,就是殺頭,我也不回頭!」感天動地。

四天之後,六月六日,這個名字再度震盪維港,義人李旺陽慘遭冷血謀殺(左中右港人無一真信自殺)!只因遍體鱗傷仍一腔正氣,命如殘燭屠夫也不放過!三千年封建史,魯迅痛心疾首:只有吃人二字;六十年強國史,我們再度看清,只有殺人二字。噩耗猶如千鈞鋼錘撞擊市民良知,香江沸騰了,數萬人衝上街頭,為一個中國人的死呼號:還我旺陽!我們都是李旺陽!李旺陽,這個名字我們永遠地記住了。

就在京港主僕急播緩兵煙霧之際,就在邵陽兇手悍然毀屍滅迹之際,一位港青在報章相關新聞後留言:「阿公阿婆在世時,一提起中共就又恨又怕渾身震,我總覺得是太久遠的歷史了,所以沒甚麼感覺。爹哋媽咪每年六月,一提起六四都會咬牙切齒憂心忡忡,我總覺得都二十多年了,共產黨再不會亂殺人了,所以也沒甚麼感覺。今天,我嚇儍了,共產黨又殺人了,而且是這麼可敬又可憐的人。我明白了阿公阿婆爹哋媽咪的恐懼。而新特首又是地下共產黨,怎麼辦?朋友們發來短訊、電郵,七一齊齊上街,多啲人,大聲啲,告訴胡錦濤,告訴梁振英,香港不是中國……」

身為五六十歲香港人,長輩親身遭受中共荼毒,媽媽的淚水浸透我們搖籃,因而對其罪孽本質刻骨銘心。到想把這些寶貴人生經驗再往下傳時,卻都碰了壁。八十後九十後兒女嘻嘻哈哈,一句「算了吧」,滿臉不以為然:李鵬女兒迷的都是法國時裝,高幹囝囝囡囡個個直奔英國美國,年輕人和我們一樣哈日、哈韓,共產黨早變了資產黨,哪會做殺人這賠本生意……

窗框上死不瞑目的義人告訴他們,殺人之於共產黨,不是賠本生意而是保本生意。任職公務員世姪女打來電話: Uncle你講得對,不殺人就不是共產黨了,因為要永久執政就一定得鎮壓異見。太可怕了,只因向港人講了些真相,又聾又瞎也下得了手。七一「散步」預埋我……

湘江英雄李旺陽先生,我們這些港人父母向你泣血感恩,感謝你用自己的鮮血和生命,幫我們的兒女擦亮了眼睛。最新民調年輕人唾棄北京者超逾五成,創回歸之巔,為蠱奴精心炮製的國民教育洗腦蠱術,注射了一支大劑量抗菌疫苗。

凝緣 傳媒人

 
梁文道: 惡 法

幾乎每次在大陸談到有關香港的話題,都會有人問起港人爭取民主的理由。他們很不理解,「為什麼英國人統治了香港一百五十年,都不見港人爭取民主。偏偏等到回歸祖國之後,你們才吵着要民主」?這當然是個十分嚴重的誤解,順着這種誤解,你很容易就能推出香港民主運動是「西方反華勢力」煽動操控的結論。所以每一次我都得再三強調,早在回歸之前,香港人就已經開始爭取民主了,並且不只爭取過「八八直選」,不只開過「高山大會」,還有之前各式各樣或大或小的民主呼求。

回到香港,我發現原來還有一種結構與此類似,但立場徹底顛倒的歷史敍述,那就是把九七之前的港英統治說得無限美好,然後將九七之後這十多年間發生的壞事全算在中共頭上。根據這種頗為流行的觀點,以前的英國人比較聰明比較寬容,不僅建立了迥異於「東方專制主義」的法治制度,還賦予港人那傳說中的「沒有民主,但有自由」的好生活。

自由?九七前我們真的很自由嗎?就在這幾天,葉寶琳、王浩然和朱凱迪等八位示威人士正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因為他們在去年六四維園集會結束之後,繼續遊行到北角警署抗議警權大張。而政府用以控告他們的罪名之一,則是《公安條例》中的「非法集結」罪,一條非常著名的「惡法」。根據法例,只要有三個或以上的人聚集在一起,不管是約定好的還是臨時碰見,不管你是快閃遊戲還是老友約會,警方都能說你是「非法集結」。如此荒謬絕倫的惡法,一直是官方手中的利器,既可以用來對付黑社會,也可以拿來收拾任何它看不過眼的公民行動。這條法令正是當年六七暴動之後,由前港英政府引入香港的英國舊法。

曾經,它是港英政府箝制「左派」活動的百搭武器;現在,它是特區政府打壓社民連等新興政團及社運人士的法寶。如果曾德成等「左派」過去抗議過這條惡法,那麼他們今天就應該聲援被告的社運份子;如果香港市民今天不滿這條法例的粗暴,就不能忘記它的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