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7日星期日

周保松:為民主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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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種種有關中國應否走向民主的論爭中,有兩類頗為流行的質疑。第一類是素質論,認為在現階段,中國人的民主素質不夠,所以民主應該緩行。這類觀點並不反對民主本身值得追求,只是認為好的民主實踐需要一些條件,否則會弄巧反拙。

對於這類質疑,可有三個回應。一,要有效實踐民主,公民的確需要一定的民主素養,包括基本的政治判斷能力,能夠理解和遵守民主制度的一些基本規範等。但要擁有這些能力,並不需要特別技能或特殊訓練。在正常環境下,大部份人都可通過教育和公共生活,逐步發展出這些能力。

二,即使這個說法有一定道理,那麼合理的推論,也不應是維持現狀不變,而應是加速制度改革,提升人民的民主素質。這包括積極推動民主教育,容許言論結社自由,鼓勵不同層面的政治參與等。民主的能力只能在民主的生活中孕育和發展。

三,持這種論調的,往往錯誤地將人的素質視為靜態和本質的東西,卻沒有意識到人的信念和行為,其實很受外在制度環境影響。也就是說,今天社會上出現的對個人權利的不尊重,對程式公正的踐踏,對異見的不寬容,對規則的漠視,並非什麼中國人的劣質國民性所致,而是直接和制度相關。如果一個社會變得日趨公正民主,活在其中的人,自然會傾向培養出相應的正義感和民主意識。以不民主社會導致的不良素質為由來反對民主,是倒果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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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質疑,可稱為精英論。這種觀點認為,政治權力應該掌握在一小部份精英手中,因為只有精英,才有能力有遠見有情操為人民謀福祉,才知道什麼是真正的善和公正,才能掌握歷史進步的秘訣和承擔民族復興的偉大使命等。精英論有不同形式,它可以是柏拉圖式的哲學王,儒家式的聖君賢相,也可以是按血統來定的貴族制或據階級來定的一黨專政。儘管有著種種不同,精英制的共同敵人,是民主政治,因為民主主張所有公民都應享有參與政治的平等權利──無論他們在其他方面有多大差異。而對精英論來說,在一個本質上不平等的世界強求平等,是非理性的,因為大眾總是無知短視和易受操縱,常會由於自利而做出違反共同利益之事。

我們可從不同角度反駁精英論。例如我們可以問:即使精英論是對的,但在沒有經過選舉洗禮下,我們怎麼知道擁有權力的,就是真正的精英?這些精英從哪裡培養出來?退一步,即使這些真是精英,我們怎麼保證他們不會因為擁有絕對權力而導致絕對腐敗?畢竟有能力和有德行,是兩回事。我們也可以問:在一個利益分殊價值多元的社會,不同個體不同族群不同階層對於什麼是政治社群的共同利益,必有不同看法,一小撮統治精英的個人判斷真的較一人一票的集體選擇,更能知道什麼是共同利益嗎?

這些都是精英論必須面對且必須誠實回答的真問題。自由民主制在世界取得如此支配性的地位,並得到不同民族不同信仰的人的廣泛支持,不可能是偶然的事。這些事實最少說明,運作良好的民主制度,不僅不是非理性的,而且較精英制更能保障個人權利,更能反映人民意願和向人民負責,更能有效爭取社會財富合理分配,也更能約束權力被濫用,因此具有更高的正當性和穩定性。所以,即使單從後果看,精英論的斷言也經不起事實檢驗。

盡管如此,不少人依然認為,在理念上,精英制並沒有問題,只是在實踐上,由於較難找到制約精英濫用權力的有效方法,所以才迫不得已選擇民主制這個次佳方案。民主制最大的作用,是防止專制暴政,卻不是為了實現什麼最高的善。為什麼呢?因為由大多數人決定的政治,必然是庸人政治。民主或許不壞,但極平庸。對於政治抱有極大期望同時視自身為精英的人,不喜歡民主,自然不難理解。這背後隱含了這樣的態度:政治很複雜,政治是一門技藝,要實現政治社群的最高利益,就必須由才德兼備的專家來治理。真正好的政治,絕不應是眾人之事。

這種觀點十分流行,卻不見得成立。首先,今天在大部份國家推行的代議民主制,其實並不否認治理國家需要專門知識,也不像古代雅典城邦那樣用抽籤方式決定誰擁有權力。民主制選擇政治人才的方式,是通過公開公平的多黨競爭。它相信,在一個制度健全的社會,通過發表政綱,公開辯論,媒體監督,黨內初選複選,最後經全民投票選出來的代議士,有較大機會是合適的治國之才。嚴格來說,代議民主並不反對精英治國,它反對的,是未經人民通過一人一票授權的精英治國。

當然,精英論者可能會繼續說,一群無知之民,怎麼可能選出有識之士?但我們絕對不應該,將民主政體的公民視為無知之民。在一個健全的民主社會,良好的公民教育,自由多元的公共文化,不同形式不同層次的社會參與,都能使公民意識到自己的權利和責任,並對公共事務作出合理判斷。那些藐視公民的人,往往是出於傲慢或者無知。當然,儘管如此,我們仍有機會選出能力不好和德性不彰的人。但我們也知道,即使這樣,全體公民仍然可以用手上的選票重新選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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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至此,我們見到無論是素質論還是精英論,都是擔憂民主選舉會導致不好的政治後果。我在上面已指出,這些擔憂要麼不成立,要麼可以在實踐中得到解決。接著下來,我將討論推深一層,指出相較于民主制,素質論和精英論有個極大缺陷,就是只著重後果,卻忽略了政治參與本身對權力正當性及對個體生命的重要性。忽略這兩點,就難以充份理解,為何民主制在現代政治取得那麼大的支持。

先談第一點。我們知道,政治問題的根本,不在於如何將權力交到有能者手中,而在於交到有能者手中的權力如何才具正當性。我們必須問:為什麼是這些人,而不是其他人,擁有行使龐大政治權力的權利,並要求我們無條件服從。沒有人天生就有權統治他人。政治權力要有權威,就必須提出理由,說服被統治的人。但精英論者不能說,僅僅因為這些人的政治能力卓越,所以就有權統治他人;他也不能說,由於這些能力卓越的人可以為所有人謀幸福,所以我們就有義務服從。為什麼這些理由不足夠?因為我們理解自身是自由人。我們理解人為有自由意志,有理性能力和道德能力作選擇,同時可以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任的個體。我們的自由意識愈強,就愈重視選擇,愈不願意別人強加其意志於我們身上,愈希望成為自己生命的主人。而因為所有人都有能力成為自由人,故在這一點上,我們彼此平等。

自由意識的覺醒,是現代政治的一件大事。這個覺醒,是現代性的根本特徵,也是推動現代政治的根本力量。在自由人面前,一切舊有的訴諸於上帝、天命、血緣、種姓、精英等來證成權力正當性的方式,都變得軟弱無力。自由人要求,政治權力的行使,必須尊重他們的意志。這正是民主選舉的重要精神。一人一票之所以重要,並非在於它是實現某個政治結果的最好手段,而在於這個過程實踐和體現了人是自由平等的個體。精英制最大的缺陷,是它不容許人民選擇。但這絕不表示,好的政治人才和好的政府管治不重要。民主政治同樣重視這些,但它在此加上一重限制:國家權力來自全體人民,因此權力的正當行使,必須得到平等公民的投票同意。

精英論的盲點,是沒有看到,經過數百年發展,自由意識早已植根於現代人的自我理解之中,並構成評估社會政治制度的基點。事實上,民主只是體現自由的一個環節。在社會其他領域,人們同樣要求自由,包括言論思想出版和資訊自由,信仰和結社自由,以及活出自己人生的自由。如果有人說,今天的中國人依然未有足夠的自由意識,依然樂於做臣民,依然甘於被一群得不到他們授權的所謂精英來統治,那我只能說,這不是事實。退一步,即使有部份人事實是這樣,也不表示應該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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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論的第二個盲點,是沒有看到政治參與的過程本身,對個體有重大意義,卻以為它最多只有工具性價值,目的是為了實現某些獨立的政治目標。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能夠找到更有效的方法實現這些目標,民主參與就沒有價值了。他們很少想過,民主參與本身,其實十分重要。

我們或許可以這樣想。我們一出生,就活在國家之中。國家設立制度,制定法律,擁有武力,並要求我們無條件服從。我們享有多少自由,擁有什麼權利,承擔何種義務,都由國家規定。國家的制度和政策,深遠地影響每個人。既然如此,作為獨立自主的個體,對於活在其中的政治世界,如果完全沒有參與權,完全被排斥在外,我們將強烈感受到屈辱和疏離。這個世界明明屬於我們,我們明明在世界之中,卻被迫活在世界之外。我們,遂成為政治的異鄉人。在這種狀態下,一個人的自由意識和平等意識愈強,就愈感受到被排斥的恥辱和憤怒。

就此而言,政治參與的重要,並不在於我的投入客觀地令世界變得更好,而在於我因此有一份在家的感覺。在家之意,是說這個世界我也有份,我可以和其他人在平等權利下,一起改變和塑造屬於我們的政治共同體。在這意義上,一國如家。但此家沒有高高在上不可挑戰的家長,不會將家中成員分等級定貴賤,而是所有成員均可參與家中大事,共同作出決定。在這過程中,我們不僅體會到平等參與的可貴,同時也在發展人之為人的種種能力,感受公共生活的美好。民主制度有分和爭的一面,但在分爭背後,公民之間同時有很強的道德和政治紐帶,這些紐帶的基礎,是對自由公民的平等尊重,以及在此之上形成的政治共同體。

我相信,渴望在家和渴望平等尊重,是現代人最深的精神需要。這種需要得不到滿足,人就很難活得有尊嚴。精英制只看到人的差異,並將政治建立在差異之上,卻看不到這種政治對人帶來的傷害,看不到民主背後有著更深更廣的對自由平等的堅持。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助理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