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9日星期日

陶傑: 不愛茶餐廳



港式茶餐廳備受文化份子感性越溢的褒美,令人莫名其妙。

不錯,港式茶餐廳的火腿三文治、牛肉通粉、香濃咖啡,還有雞尾包,頗有風味,但除了食品,茶餐廳令人覺得不快的地方更多更多。

廁所過份狹窄,洗手盆永遠只一個頭顱之圓形大小,男廁的小便瓷槽和抽水馬桶窄小而髒。往廁所的甬道堆擺雜物,經過廚房,看得見洗碗女工像奴隸般的揮汗戰鬥,慘過古羅馬戰船艙底戴着腳鐐的划船伙夫,景況淒慘,殊不人道。

然後就是餐堂上長開的一部電視機。可不可以關上,或者乾脆不要裝?不可以,因為顧客邊食邊追看電視劇,伙計沒事做時也挨着椅背昂頭看得入神。港式茶餐廳,從來無「服務」( Service)這個觀念,侍應隔三兩桌子一邊奉菜,一邊喧談馬經,如果這就叫「香港地方風味」,如此「風味」,早點消亡好。

六十年代,香港沒有聽過米芝蓮,不知道法國人評論食肆,美味不是一切,還有空間和氣氛。從前香港人沒去過日本,不知道日本的食肆不論多小,侍應很安靜,沒事時不許交談,從前香港沒有麥當勞,不知道廚房可以透明經營,衞生而安心。六十年代香港遍地難民,魔爪餘生,蝸居殖民地,有一口餓不死食,仰對藍天的米字旗,已經十分感恩。

那時的香港不同,世界也不同。即使在那個時候,茶餐廳也不是主流。龍記、紅寶石、雍雅山房,小資產階級,有許多選擇,淡藍和白色的方格子桌布,不像茶餐廳,一塊油垢的玻璃,壓着幾張茶漬沾黃的食譜,糖盅裏的砂糖,黏成一團團,那個時代,不必太有錢,白領、文員、小會計、中學生,都知道端莊,看看粵語片,胡楓林鳳、謝賢江雪一對對,西裝和花裙子,約會的地方,就知道。

港式茶餐廳,本來不成為「文化」,因為根本不是「文化」。三十年來,一股業力,劣幣驅逐良幣,沉碴泛起,浮萍消蹤,吵亂的茶餐廳遂成為缺乏審美觀的「文化人」頂拜對象。今日的茶餐廳,請新移民阿嬸和中坑喧嘩侍客,又因租金貴而更髒狹,桌椅越來越小,對於有被虐狂的左翼「知識份子」有吸引力,對了,你還有文明的底線,告訴他們:我不懷舊,旺角的茶餐廳,唔好預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