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日星期五

明報社評: 特權法查梁振英 考驗立法會公信力



立法會通過以特權法調查特首候選人梁振英在評審西九規劃概念設計比賽,涉及漏報利益衝突和誠信等質疑,鑑於還有22日選舉委員會就投票選特首,而梁振英有可能當選,所以,立法會不宜另闢戰線查曾蔭權,議員應該集中精力,用最嚴格標準,檢驗梁振英的誠信。基於時間緊迫,若立法會專責委員會未能得出可信答案,就應該逼使政府公開當年比賽的全部文件,讓全體市民據之以評斷梁振英的誠信。

立會查梁振英  要看得見公平公正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否決以特權法調查特首曾蔭權的「款待門」事件,明智而恰當;因為「西九門」事件有迫切性,若「兩門」調查同時啟動,以議會現有資源恐怕難以兼顧,讓「款待門」由廉署調查,議員從旁密切監察,是恰當抉擇。

本周一(227日),《明報》發表題為「曾唐兩大疑案,考驗香港司法獨立」的社評,指出廉署和屋宇署處理曾蔭權、唐英年的案件,要讓港人和國際社會看到香港是一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社會。同樣地,立法會以特權法調查梁振英的「西九門」事件,如何讓港人和國際社會看到調查乃大公無私,考驗覑立法會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立法會以特權法查梁振英之得以成案,投贊成票的議員,大多數已經提名唐英年和何俊仁參選特首,嚴格而言,他們有不迴避利益衝突之嫌;另外,按已組成的專責委會12名成員名單,其中一半有提名唐英年和何俊仁。往常言必原則大道理的議員,在此事上,罔顧程序正義,甚為罕見,而現在正值特首選舉關鍵時刻,使人感受到此事有重大政治目的,恰當與否,值得斟酌。


日前,立法會辯論以特權法調查梁振英時,勞聯的李鳳英議員發言指出,立法會是獨立機構,應盡量避免以公權力介入特首選舉,以免影響立法會的公信力,她說議員是選委,不少已提名候選人,不知道如何確保委員會運作公平公正,又說成立專責委會調查,完全有影響選情的客觀效果,調查亦不可能在特首選舉前完成,所以,她認為現時並非「合適時空」運用特權法。

無論如何,專責委會已經成立,初步期望325日選委會投票日之前,會傳召梁振英作證,據知,梁振英已經去信專責委會,對此表示異議,相信未來一段時間,此事會成為討論焦點,梁振英與專責委會的角力可期。

當年比賽評審之一的張信剛教授,近日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透露參與比賽的Foster + Partners的作品,原被技術委員會踢出局,但是後來有評審員重新將之納入,其後還獲得冠軍,張信剛認為事不尋常,希望有答案。另外,冠軍隊Foster + Partners被指與一名英國發展商高層的評審員,當年在英國有最少兩個發展項目正在合作,被質疑有否申報,若有申報為何可以通過利益審查。

10年前,西九文化中心計劃由時任財政司長的曾蔭權主持,原先堅持以天幕設計和單一招標,引起軒然大波,歷經調整,才獲立法會通過現在的方案。這個涉及巨大利益的計劃,箇中有多少秘辛,會否隨覑梁振英被查而牽引出來,專責委會要回應。因為按張信剛所披露,與梁振英「涉案」部分有交集,若專責委會不及其他,專攻梁振英的部分,則會否呈現整個真相,是一個疑問。若專責委會全面檢視當年整個西九計劃的來龍去脈,22日內不大可能就梁振英的部分提供可信答案,然則,應該怎麼辦呢?

西九文件解密  讓全民評斷梁振英誠信

我們認為,專責委會就當年西九計劃,可以按步開展調查,關於梁振英的部分,不宜堅持透過聆訊方式找答案,既然立法會已經祭出特權法的尚方寶劍,則應該藉此要求政府公開關於當年西九計劃的全部文件,讓整體社會評斷梁振英的誠信。這個方式,可以使立法會免於被指出於政治動機打壓梁振英,而政府雖然曾經以保密為由,拒絕公布西九文件,但是後來隨覑情勢發展,政府又公布了一些經過彙編的資料,可見保密云云,只是政府的藉口而已。

上月8日晚上,政府透過新聞處,16分鐘之內先後發出兩篇「答覆傳媒查問」的稿件,一篇保唐英年,一篇打梁振英,對此,輿論和學者認為政府介入了特首選舉,立法會現在調查梁振英,客觀上,有重蹈政府覆轍可能,若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都介入這次選舉,對香港的政治進程是一大損害,使市民對選舉失去信心,也會嚴重損害香港在國際社會的形象。一個公平公正、具有公信力的立法會,是香港的重要資產,切勿被黨派利益侵蝕其根基。

梁振英在西九比賽評審的申報,表面上有問題,例如他任職的戴德梁行4名人員,列名馬來西亞建築師楊經文的參賽作品,梁振英是否有利益衝突,要接受最嚴格檢驗,以釐清他的誠信疑竇。但是,即使如此,梁振英應該享有看得見的公平和公正的權利,目前專責委會的舞台和時空局限,顯然未能滿足這個基本要求。程序正義也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乃香港文明程度的表徵,若為政治需要而眦棄,絕不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