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

蔡子強:兩輪投票制漫談



「地庫門」風波爆發之後,特首選舉由唐英年、梁振英、何俊仁三足鼎立之勢,一變而成,多了曾鈺成和葉劉淑儀加入戰圈,在最極端的情况下(雖然我認為出現機會頗微),特首選舉將有5名候選人同台角逐。有人妙想天開的提出,當建制派的選票被多名來自同一陣營的候選人所嚴重攤薄之後,何俊仁這名泛民代表,有否機會「漁人得利」,「冷手執個熱煎堆」,爆冷勝出,就如當年台灣陳水扁一樣,「要教日月換新天」。

答案當然是不會,因為香港採用的是兩輪投票制,特首候選人不能僅靠「簡單多數票」勝出,而需要拿到「絕對多數票」,亦即是在1200名選委中,要拿到至少601票,才能當選。

因此,即使(我說是即使),何俊仁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而鴻福齊天,而在第一輪投票領先,結果在淘汰剩兩個候選人的情况下,建制派的票源也會歸邊,讓後者在第二輪選舉中後來居上。

20003月台灣總統選舉,當時共有3名候選人,分別是陳水扁、連戰及宋楚瑜,而他們的選民支持度可謂不相伯仲,最後陳水扁以39%,遠少於一半的得票率,險勝了得票37%的宋楚瑜及23%的連戰,教台灣變天。一般評論相信如果不是泛國民黨陣營出現分裂,選票遭連、宋兩人攤薄,便不會讓阿扁坐收漁人之利,爆冷以少數票取勝。

台灣由獲得「簡單多數票」的候選人贏取總統寶座,當然並不是唯一可供選擇的方式。以法國及俄羅斯為例,若然在第一輪大選沒有候選人能夠取得過半數選票,便會淘汰剩兩名獲得最高票數的候選人,再舉行第二輪的大選,這種制度的其中一個好處,便是可以把傳媒近年常掛在嘴邊的「棄保效應」制度化,有利產生一個較具民意基礎的總統。

試想如果台灣當年採用的是「絕對多數決」及兩輪投票制,連戰在第一輪大選後出局,剩下阿扁及宋楚瑜,相信在集中票源的情况下,宋取得過半數票並在第二輪大選中勝出的機會便甚高,阿扁遂難以突襲成功。

其實類似「宋連分歧,扁收漁利」的情况,也發生在1987年的南韓大選,當時是「兩金分歧,盧收漁利」。同是反對派領袖的金泳三及金大中,因為未能就誰人代表反對派出選達成共識而內訌,因而雙雙出選,結果分別得票28%27%,這使得票只有37%的原執政集團以及軍方代表盧泰愚能夠扭轉敗局,當上南韓民主化後第一名普選產生的總統,兩人成了罪人。

因此在1994年台灣制憲期間,便曾有一派意見認為,參考南韓的經驗,台灣應該採納法國模式的兩輪投票制,這樣的安全系數無疑比較高,但卻遭李登輝堅決拒絕,沒有人知道他當時心中想的是什麼,於是便有陰謀分析說李當年已經高瞻遠矚,預計(甚至是設局造成)到2000年大選的局面,因此作出這個深謀遠慮的部署,以便陳水扁當上他心目中帶領台灣「出埃及的約書亞」。

總的來說,絕對多數決及兩輪投票制,主要是為了避免出現少數票總統而出現的選舉方式。換轉一個角度來看,這種制度對於佔上風的陣營來說,可以起到一個安全閥的作用,減少選舉的不確定因素,避免因陣營分裂,有多於一人參選造成分票,導致最終由少數派突襲成功的局面。

原本大家以為,在北京一直慣了由上而下高度插手和干預的情况下,建制派又豈會分裂,在特首選舉這麼重要的選舉之中,推出多於一名候選人。但世事如棋,今次最先是建制派鬧出什麼「黨內初選」,又或者所謂唐梁「君子之爭」,讓兩人同時入閘,到後來,因為「地庫門」風波,再加入曾鈺成,以至葉劉淑儀這個「淑女」,讓選情變得更加變幻莫測。當年為北京想出絕對多數決及兩輪投票制,這個「不怕一萬,只怕萬一」制度安排的「高人」,或許今天可以向北京誇耀自己的「先見之明」了。

不過順帶一提,既然可以有「兩輪」淘汰制,自然亦可以有「多輪」淘汰制。1985年本港的立法局選舉,當中有12席由12個由區議會合併而成的「選舉團」所分別選出,當時所採用的投票方法,便是多輪淘汰制。那是在第一輪選舉後,如果沒有任何候選人能夠取得過半數票的話,不是一下子淘汰剩最後兩個得票最高的候選人,而是會把得票最少的那一名候選人淘汰走,重新讓選民再來一輪新的投票及選舉,直至有候選人可以取得過半數支持為止。在那一次的選舉,戰况最激烈的,便首推港島東選舉團,該選區共有6名候選人,結果要經歷5輪投票始能分出勝負,雖然只是小圈子得41名選民的選舉,但也得拉鋸了達7小時才可告閉幕。而在新界東及新界西兩個選舉團當中,亦得經歷四輪投票始能分出勝負。其實在如此小眾的小圈子選舉當中,採用多輪淘汰制,在一輪與一輪的選舉期間便很容易出現很多齟齬、交易以至背叛。所以,當1987年港府檢討代議政制發展時,便批評「這個制度遭受非議之處主要有二。其一是有多名候選人競選的選區須費很長的時間才能得出結果,例如港島東選區便曾歷時7小時和經過5次投票才得出結果。其二是候選人大致可以洞察每次投票的情形,知悉投票人支持哪一位候選人。這曾產生尷尬情况,有時更使候選人之間積怨難消」。難怪自從這次選舉之後,香港政府便沒有再在各層次的選舉中採用這種投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