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日星期三

孔傑榮: 停止對高智晟的酷刑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北京一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中國大陸維權律師高智晟三年有期徒刑。持獨立言論的人士,常常因該罪名被禁言,諸如二○一○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但是法院決定暫緩對高智晟執行刑罰,宣告緩刑五年。這一判決看似從輕,然而很快就轉變成一場充斥著「被失蹤」和骯髒酷刑的噩夢。

高智晟最後一次出現是在二○一○年四月二十日。此後的二十個月裡,他生死未卜,令外界普遍擔憂。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就在五年緩刑考驗期即將結束前幾天,中國政府宣布撤銷他的緩刑,開始執行三年有期徒刑。一月一日,政府告知高智晟的大哥,稱高智晟被關押在偏遠西部的一座監獄裡。今天,高智晟的國際公益法律團隊向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UN Working Group on Arbitrary Detention)提出申訴,要求其認定中國政府對高智晟的收監執行違反了國際法。

高智晟的案子顯示,為鎮壓公民對政府合法的批評,中國政府無所不用其極。高智晟是一名自學成才的律師,曾是中國法律體制中前途看好的一顆新星;後因幫助最為弱勢的群體︱政府非法徵地和宗教迫害的受害者,而遭非難打壓。在崇尚法治的國家,從事此類公益工作的律師常常備受褒獎,但是在中國大陸,他們卻屢遭懲罰。

二○○五年,當局關閉了高智晟的律師事務所。高和他的家人時常受監控、屢次被騷擾,甚至遭受肉體上的摧殘。由於高智晟仍繼續他的工作, 公安機關於二○○六年八月將他羈押;監禁期間,高智晟無法會見律師,辦案人員對其進行酷刑拷問,通過威脅他的妻子和孩子,最終從他口中逼獲供詞。

就高智晟的「審判」,其家人和律師未接獲任何通知。該庭審持續不到一天,焦點集中在他抨擊政府的文章上。事後證明,他獲得的緩刑堪稱絕無僅有。實際上他已被軟禁,與外界幾乎完全隔離,但政府還不滿足,仍屢次令其秘密失蹤並且施以酷刑。

二○○七年九月,高智晟發布了一封公開信,揭露政府惡行。而政府的對應措施竟是將他綁架並且秘密拘禁超過一個月。關押他的人兇殘地毒打他。他們用電擊棍電擊他的臉和生殖器,用牙籤捅他的生殖器,拿點燃的香煙薰他的眼睛。當他因為劇痛而昏死過去時,看守他的人就往他身上撒尿。他的皮膚顏色漸漸變黑。在釋放高智晟之前,當局威脅道,如果他將遭受酷刑的事實公諸於世,他們將會在高的家人面前折磨他並且要他的命。

政府在二○○九年二月再次使高智晟失蹤,然後在二○一○年三月將其短暫釋放。儘管這次離奇現身不到一個月,高仍設法揭露有關中共當局濫施酷刑之更為駭人聽聞的細節。雖然希望渺茫,為結束酷刑折磨,高智晟請求將自己關進普通監獄,但是得到的回答卻是一頓辱罵:「你他媽現在還在作夢想進監獄,美死你,今後你再甭想進監獄。只要共產黨還在,你就再也沒有進監獄的機會,什麼時候也別想。」

儘管中國政府老生常談依法治國,強調其致力於履行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但是高智晟所遭受的虐待和審判不僅違反了國際法,同時也違反了中國法律。鑒於此,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於二○一○年作出調查結論,認為高智晟被失蹤是由於他行使了基本權利和各項自由,當局令他失蹤的行為,「顯然未遵守與公平審判權相關的國際規範」。該獨立組織來自世界各國的專家成員認定,根據國際法,中國當局對高智晟的羈押恣意武斷,並呼籲立即釋放他。

對於這一明確的認定結論中國政府卻不為所動,他們繼續秘密羈押高智晟。最近,北京的法院在考驗期結束前最後一刻,未作任何說明即宣布高智晟「多次嚴重違反緩刑期間的規定」。無論是高智晟還是我們,都無從知曉他有哪些違規行為,以及這些行為是否發生在緩刑期間屈指可數的不受公安拘禁之時期。法院在做出該決定時,顯然未通知高智晟或者他的家屬,也沒有給予他獲得律師協助和庭審的機會。

此外,法院如果公平判案,應該考量到高智晟自被控煽動顛覆政權罪以來被政府羈押已超過三年。這些時間應該計入服刑期間,而非判定從頭開始執行三年刑期。

中國政府可謂變本加厲。其聲稱將高智晟囚禁於新疆一偏遠監獄,然而上個禮拜,高智晟的大哥千里迢迢,長途跋涉趕往該監獄探望,卻遭到監獄官員拒絕。監獄方面聲稱高智晟「不想會見家人」,而且只有在三個月的「教育期」結束之後,才允許會見。當局再次將高智晟徹底隔離的企圖難免讓高的家人心生疑懼,難道政府是為了掩蓋更多更殘忍的酷刑?

中國政府該就此罷手了。那些長期以來在這個案子上故弄玄虛荒誕無稽的法律伎倆,既有損中國的聲譽,也嚴重危害了中國的人權事業。高智晟應當被立即釋放,國際社會應把握這個機會嚴正要求,不予妥協。

孔傑榮(Jerome A. Cohen),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紐約大學亞美法研究所共同主任,外交關係協會亞洲研究兼任資深研究員。甘佳瑞(Jared Genser),”現在自由”組織(Freedom Now)的創始人。兩位均擔任高智晟的國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