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7日星期二

盧峯: 三點不露怎能大幅加薪



立法會議員霍震霆先生在任超過十年,從未提出任何動議及修正案,上年度連口頭質詢也沒有提出過。立法會議員劉皇發先生在任超過十年,同樣未就任何公眾議題提出過動議及修正案。立法會議員李國寶先生有「三點不露」的綽號,意思是指他出席立法會大會慣性早退,出席約半小時後就不知所終,絕大部份小組或法案委員會工作都沒有參與。還有一些多次被監察議員組織年復一年批評的議員表現毫無改善,依然喜歡玩失蹤,依然疏於監察政府。有甚麼理由還要讓這些不稱職的議員大幅加薪一倍到十四萬元以上呢?難道疏懶也要獎勵嗎?

另一方面,有不少議員特別是泛民主派議員及地區直選議員努力問政,勤力備課、積極參與大小會議,用盡議會內外不同手法監察政府,逼政府改變不合理、不妥善的政策;還要花上大量時間落區接觸選民、市民。可是,這些全職全力當議員的人薪酬不但遠遠比不上局長、副局長之類的政治官員,也比資歷經驗甚淺,工作能力成疑的政治助理低四成以上,也比很多只負責執行上級指示的中層公務員低一截。對這些投入卻又資源緊絀的從政者而言,現時的議員薪酬的確太低,有必要作調整。

換言之,公眾現時面對的是個兩難的局面。既不接受大幅加薪予疏懶的議員,又希望稱職勤力議員的工作及貢獻得到肯定,並有較多資源可服務市民。要真正解決困局,關鍵還是落實立法會全面普選。因為當所有議席由普選產生的話,市民便可以直接以手上的選票監督議員,市民便可以用手上的選票懲罰不稱職及疏懶的議員。到時候三點不露的情況將會絕迹,二十年不提議案或動議的情況將成絕響,即使較大幅提升議員的薪酬,公眾也較容易接受,不會強烈反對。
短期而言特別在落實雙普選以前,議員薪酬實在沒有大幅增加一倍的理據。撇開議員表現參差不齊的問題,立法會議員薪酬是否該跟政治任命的局長掛鈎是個大疑問。

表面上看,局長與議員都是從政者,在議會及政策辯論上經常交手角力,拿他們的薪酬作指標很正常。實情是行政、立法機關工作性質有甚大分別,官員、議員的工作要求有很多不同之處,所需的技巧及經驗也不一樣,根本不適宜作比較。若說拿局長薪酬的三成、五成作為釐定議員薪酬的基礎,難道說議員的重要性及作用只有局長的三成或五成?立法會議員難道認同自己連半個局長都不如?

更重要的是,政治人物的薪酬根本不能跟一般商業機構的薪酬或私人工作薪酬相提並論,因為政治人物的薪酬基本上不是由市場決定,而是政治決定。在大部份發達國家,政治領袖、官員、議員的薪酬都不會跟企業的高層或 CEO掛鈎,美國總統的年薪加津貼不過四十萬美元(約三百多萬港元),跟知名企業總裁固然沒法比,比華爾街投資銀行很多交易員也低一截。要是美國總統的薪酬要跟市場掛鈎,他拿千萬美元年薪也不為過,但公眾能接受這樣的加薪嗎?美國政府及國會會做這個形同政治自殺的決定嗎?

事實上幾年前特區政府拿私人機構薪酬作指標釐定局長、副局長、政治助理的薪酬已引發軒然大波,立法會再把議員薪酬跟過高的官員薪酬掛鈎怎能不令公眾怒火中燒呢?
顯而易見,公眾對一些立法會議員的表現相當不滿,再劃一大幅加薪予所有議員只會進一步損害議員及議會的公信力與認受性。還是放棄跟局長薪酬掛鈎,按實際情況酌量提高議員薪津及實報實銷開支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