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3日星期五

古德明:新香港的故事




香港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已是計日可待。全港七百萬人,有權投票的,不過一千二百個選舉委員。然則候選者或迷花戀柳、或失利商場等消息,吹皺一池春水,干香港市民底事。引起我一點注意的,倒是兩段花邊新聞。

首先是《星島日報》老闆何柱國會見記者,一面若逢明主,盛讚候選的唐英年度量寬洪,可以笑納譏諷;一面如斥寇 讐,力數另一候選人梁振英能力不足,所經營的公司竟然要清盤。這些話並不奇怪,奇怪的只是出自何柱國之口:他和梁振英交情深厚,向來顯然也欣賞梁振英的才具,否則過去十一年,怎會禮聘梁振英任星島集團董事。

跟着,我們又看到香港民主黨中央常務委員羅致光私下致函社會福利機構主管,教他們要懂得謀身:「假如不準備投票給北京屬意的唐英年先生,最好不要爭做選舉委員,否則個人恐將諸多不便,所轄機構恐怕更將諸多不便。」這勸告也很尋常,不很尋常的只是出自民主黨頭目手筆。民主黨據說是「力爭真正民主選舉」的。

何柱國、羅致光的言行,使我想起舊中國兩則故事。其一見《封氏聞見記》卷三:唐玄宗答允嬖臣請求,傳令禮部,賜應試的王如泚進士及第。禮部侍郎李暐和國相李林甫商議。李林甫問:「如泚文章,堪及第否?」李暐說只是勉勉強強。李林甫一聽,決定不遵聖旨:「明經、進士,國家取才之地。今以及第與之,將何以觀才?」王如泚當時正賀客盈門,忽然接到通知:「王如泚可依例考試。」李林甫世稱姦臣,但還懂得科舉應為國家取才。他沒有悄悄告訴李暐:「聖上意旨,安可不從?不從,恐他日諸多不便。」

另一則故事見《新唐書》卷九十三:唐室初立,擊敗割據一方的王世充,擒其猛將單雄信。唐營上將徐勣和單雄信是故交,乞免單雄信一死,「請納官爵以贖」,不得,就自割股肉,請單雄信飽餐,執手慟哭說:「生死永訣,此肉同歸於土!」並答應收養單雄信兒子。他絕對不會為求今上恩寵,痛詆故人。

何柱國為什麼和梁振英翻臉,我不知道,但從中多少看到了新中國的朋友之道。而羅致光那篇時務策,也教我明白了他為甚麼左右逢源,既獲曾蔭權政府委以要職,又可以把香港點綴得民民主主。民主黨正副主席都對羅致光無有微辭,更是不難理解。

中共革舊中國的命,也真革得徹底,甚麼禮義廉耻等「封建道德」,都給革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