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7日星期二

明報社論: 政府須擇善固執 空氣質素才有望改善




政府宣布更新空氣質素指標,較現行實施了25年的指標,新指標算是較嚴格,不過,仍然只是處於世衛建議的較寬鬆水平,指標是否訂得太低,值得斟酌。另外,新指標能否改善空氣質素,關鍵在政策措施是否得力有效,證諸過去數年,當局有一些措施,未見積極推動,致使路邊空氣質素不僅未見改善,反而有惡化之勢。政府要坐言起行,擇善固執,勿因循怯懦,應該推動有力政策措施,以超越寬鬆指標之志,改善空氣質素。

2016年內地實施兩級嚴格限值  2017年本港推行世衛寬鬆建議

現行空氣質素指標於1987年實施,25年來,港英政府和特區政府都不肯收緊標準,到2009年做了檢討諮詢後,雖然就改善空氣質素制定了19項政策措施,但是政府仍然不訂出較高質素指標,到2010年,特首曾蔭權曾承諾在2011年內更新指標,後來又改口為「任內」,到昨日才兌現。有了指標,就會成為各方要求政府達標的依據,對於施政而言是壓力,當局推搪多年,或許與此有關;不過,若因為迴避監督,以低標準敷衍,則近年本港空氣質素惡化,就是政府缺乏承擔、罔顧責任的結果。

據環保團體地球之友的數字,本港路邊空氣污染惡化,去年超標時數是有紀錄以來最高,達1247小時,較2010年增加28%。另一個環保團體健康空氣行動研究發現,去年本港二氧化氮濃度升至有紀錄以來最高,達每立方米123微克,去年本港共有58日因為空氣污染能見度下降,亦是有紀錄以來第三高,僅次於20042005年。

還有,香港大學公共衛生學院修訂了2008年制定的「達理指數」,顯示過去5年,平均每年因空氣污染本可避免的死亡人數,是3200名,較上年度估計的1000名高逾兩倍。另外,學院研究按世衛標準,把空氣水平分5級,由安全到危險,去年達危險以上水平的日子逾300日,反映香港空氣污染非常嚴重。

這些數字,說明本港空氣質素每愈下,除了威脅市民健康,整體社會也付出高昂代價。據「達理指數」以空氣污染影響健康的數值推算,年度經濟損失高達400億元。以環保為目的推算的數字,或許有極端之嫌,但是即使打一折,也涉及40億元,可見空氣污染使整體社會付出沉重代價。

政府更新空氣質素指標,連污染物微細懸浮粒子(PM2.5),也納入為指標之一,好像下大決心要向空氣污染宣戰了,但是總的而言,幾種主要污染物新標準,仍然僅及世衛的中期目標(即較寬鬆),環保人士批評較許多地區落後。

事實上,去年底,國家的環境保護部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發表了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次徵求意見稿),就空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分兩級,二級較寬鬆,一級相當於世衛所建議最高標準。檢視徵求意見稿所列出限值,二級相當於本港將更新的標準,而內地空氣污染物的一級限值,預期在201611日實施。按特區政府所提時間表,新標準要修訂條例,預計可於2014年完成並實施,不過會有36個月寬限期,即是到2017年,本港才會落實世衛的寬鬆標準,而內地2016年已經實行最嚴格限值了。

市民知道環保要付代價  只盼政府有為積極領導

先不論執行成效,單就政策目標而言,本港較內地差了一大截,事實上,到本港2017年實施新標準之時,隨覑環保要求日益嚴格,屆時世衛標準可能已經提高,到時本港更滯後於國際標準。香港是國際大都會,在空氣質素方面,本應有走在時代前頭的志氣,現在連「見賢思齊」都做不到,在國際標準敬陪末座,確切反映政府官員的識見和視野,與國際大都會應有素養和要求,有一定落差。

政府在空氣質素指標,缺乏進取精神,或許可以務實來解釋,因為訂定高指標不難,辦不到就無用,不過,即使「務實」地以低指標施政,也不一定收到效果。這幾年,空氣質素未見好轉,反而有惡化之勢,最能說明不一定「低開高收」。事實上,以路邊空氣污染為例,當局應對措施,本來有設立低排放區、重整巴士路線兩項,但是前者未見動靜,後者則淪為年度透過區議會檢討路線的小修小補,並非從改善空氣污染大策略來調整巴士路線。

3年前,政府推出19項空氣質素改善措施之時,曾經估算全部落實而收效,預期電費會加20%(主要是電力公司減少燃煤,改以成本較高的天然氣發電),巴士票價加15%。環保需要社會整體付出代價,市民知之,只要合理,相信都不吝付出(近期市民反對中電博懵式加價,是另一回事),我們期望政府勿再畏畏葸葸,要積極推動政策措施,改善空氣質素。例如重整巴士路線,去年以區議會選舉為由而不做,今年有立法會選舉,會否又成為延宕檢討重整的藉口?其實,每一年都有事務,難道政府就什麼都不做?我們認為,這些只是政府迴避問題的藉口,有擔當的政府不應以此來推卸責任。